一、突出组织引领作用,变“客人”为“主人”。坚持三级书记
带头抓,严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州委、州政府选派4名州级
领导联系帮扶 4个500 人以上集中安置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
导带头,20 名县级领导联系23 个集中安置点;对 100 人以上的
7个安置点增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层层压实易地搬迁后续帮
扶责任。成立基层党支部 6个,搬迁户党员 173 名全部完成组织
关系转移,积极参与安置地党的组织生活,禾库安置区率先成
立红安社区。8个城镇集中安置区建立规范一站式便民综合服务
中心,不断强化低保评议、民政救助、社保医保等便民服务;
成立村民理事会,建好公益性岗位服务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维修服务队“三支队伍”,不断增强群众归属感。
二、突出综合保障作用,变“安置”为“安居”。坚持将工作重
心从搬迁安置向综合保障转变,针对搬迁脱贫户和“三类人群”,
将180 户797 人搬迁群众纳入监测对象,因户因人、精准帮扶,
建立数据联动机制,拓展风险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做到应纳早
纳、应纳尽纳。加强设施建设,集中安置区均选址在城区、镇
区 、 景区附近,全部实现“五通五化”,新建、改造卫生 院
(室)23 个,新建农贸市场、幼儿园等基础设施。全面唱响“中
国·凤凰六月六”苗歌文化活动品牌,持续举办篮球赛、苗歌赛等
文娱活动。通过开展最美农家、励志搬迁户等大评小奖、感党
恩活动,持续讲好搬迁故事,全力引导搬迁群众崇德向善、移
风易俗。
三、突出产业增收作用,变“温饱”为“小康”。始终把发展产
业作为易扶搬迁的首要任务。坚持产农融合“兴产业”。通过“集
体经济+合作社+基地+搬迁户”模式,发展产业 5718 亩,直接帮
扶578 户841 人,委托帮扶 2310 户、1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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