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省财政社保事业发展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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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4 年全省财政社保事业发展调研座
谈 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三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积极履职尽
责,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群众急
难愁盼问题,着力推动社保制度改革完善,不断增进民生福
祉,纵深推进财政社保事业发展。
一、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有力保障就业局势稳定
**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改善民生
的头等大事,年均筹措稳就业资金近 30 亿元,积极推进各
项 就业政策落到实处,有力保障全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政策完善,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
极应对疫情影响。采取疫情物资生产企业专项奖补、扩大失
业保险支出范围等措施,主动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二是全
力服务脱贫攻坚。支持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等脱贫专项行
动, 通过技能培训等措施,助力就业脱贫。三是着力化解结
构性 就业矛盾。实施技工大省建设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以职业 技能培训为抓手,为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免费提供技
能培训。 四是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
企业社保 费政策,创新“免报直发”模式实施企业失业保
险费返还。 五是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年均统筹资
金近 7 亿元, 每年稳定开发公益性岗位 5 万个、就业见习
岗位 2 万个,为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托底。
(二)突出创新创业,着力拓宽就业增长空间。一方面,
健全创业扶持政策体系。支持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推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年均统筹资金近 8000
万元,支
持落实创业平台补助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另一方面,
创新创业服务供给方式。支持通过“云平台”发放“电子创
业券”,为创业企业和个人免费提供基本创业服务。2019 年
以来,省级累计兑现电子创业券补助资金近 8000 万元。研究
制定基本创业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积极引导社会力
量参与,稳步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效能。
(三)突出绩效监管,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注
重资金绩效评价。制定出台就业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对就业
补助资金进行全过程评价。二是突出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
评价结果作为就业资金分配因素,对支出进度较低、结余较
大地区实施扣减。三是搭建监管信息系统。将就业资金的申
请、审批等纳入信息系统,规范审批流程、实行数据互联,
强化风险防控,实行全过程监督。
二、持续加大医药卫生投入,深入推进健康**建设
**财政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着力
构建稳定投入机制。2012—2022 年,全省卫生健康支出由
319.4 亿元增长到 808.1 亿元,有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 革,持续推动健康**建设。
(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公立医院发
展投入,保障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投
入。二是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筹措资金 108.6 亿
元, 支持与外省高水平医院合作共建 9 家国家区域医疗中
心。三 是支持芜湖市竞争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
革与高质 量发展示范项目,获得 5 亿元资金支持。
(二)加大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
度。 逐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支持开展
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及时安
排经费保 障应急处置,支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疾病
预防控制体 系建设,促进医防融合,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处置能 力。
(三)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一是加大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软硬件投入。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已
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2018—2020 年,各级财政投入 4.32
亿 元,建设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智医助理”人工智
能辅 助诊疗、远程会诊和慢病管理三大系统,实现乡、村
两级医 疗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并在全国基层医疗机构广
泛应用。 二是支持乡村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省财政统筹资
金,支持“一 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实施。三是做好
村医待遇保障。 出台《**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暂行
办法》,明确将基 层编制内实有医务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预
算保障。
(四)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一是加大中医药
事业发展资金支持,支持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特色
专科建设等项目开展。二是指导亳州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中
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获得 2 亿元资金支持。
三
是支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共建国家中医区域
医疗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地方政府筹资 5.2 亿
元。
(五)促进人口和家庭发展事业。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
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民生工程,加快建设普惠托
育机构。指导合肥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
范项目,争取 1 亿元资金支持。
三、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财政持续健全完善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为重点的社
会保障体系,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在保障改善民生和服
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实现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2022 年、2023 年连续 2
年按时
足 额上解全国统筹中央调剂资金 232 亿元,保障养老金按
时足 额发放。二是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
养老金 正常调整机制。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稳妥实 施,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四是城乡居民医保
待遇全面统 一,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五是
建立失业保险 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实现基金省级统 收统支。
(二)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 2023 年底,
全 省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 1231.5 万
人、
3501.7 万人,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 41.9% 、3.1%,参
保 率达到 94%;全省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
达到
1099.8 万人、5273.0 万人,参保率超过 99%。工伤保险、失
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 639.1 万人、518.8 万人,分别
较“十 二五”末增长 20.8%和 19%。
(三)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
均基本养老金从 2015 年的 1953 元提高至 2023 年的 2957
元。 城乡居保月人均待遇 176.3 元,与制度试点初期比,增
加 116.1 元。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人
均达 3312 元/月、1155 元/月。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最低
工资标准的 75%提高至 90%,达到 1281 元/月。
(四)社保助推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全面落实降低社保
费率政策。2016
年以来,为企业减轻缴费负担 101 亿元。
养 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 16%,累计减轻社会保险缴费
负担
216 亿元。新冠疫情发生后,从“免、减、缓”三个方面助
力 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缓解企业经营困难,阶段性减征企
业养 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132.8 亿元、减征基本医疗保险
费 23.9 亿元。
四、坚持兜牢民生底线,强化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保障
**财政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思路,
着力在兜准底、兜牢底、兜好底上下功夫,困难群体保障支
出近年稳定在 200
亿元以上,推动建立健全民生兜底保障政
策,持续完善退役军人保障体系,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确
保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
(一)着力做到兜得更准。一是全面建立主动发现机
制。 完 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 在“主动发
现”和主动 救助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
应、即时救助。
二是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2019 年,取消
低保、临时救助“收入证明”、“困难证明”、“财产状况证明”
等证明事项。支持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改革,
全省超过 95%的乡镇完成下放。三是规范低保公示制度,强
化低保末端公示和网上长期公示,不断增强低保工作透明
度、 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努力实现兜得更牢。一是加强低保标准与扶贫标
准衔接。2020 年,**省全面完成“两线合一”任务。二是
健 全完善低保政策。2016
年,以省政府令出台《**省最低
生活 保障办法》,制定并持续完善《**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工 作操作规程》,确保精准认定、应保尽保。三是加强
临时救助 工作。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在乡镇
(街道)全 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推动临时救助扩
围增效。四是 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2016 年起,**省全面
建立残疾人两项 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
疾人护理补贴月基 础补助标准分别从 33
元和 60 元全部
提高到不低于 86 元。
(三)合力推动兜得更好。一是持续提升救助效率。取
消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推进便民服
务,仅需提供有关声明。将低保、特困办理时限压缩到 20
个 工作日内,提高救助的时效性。二是积极运用信息化。
推动 实现相关系统有效衔接、信息资源共享,初步实现申
请救助 对象准确认定和低保网上申请审批。支持推进**省
社会救助 大数据平台建设,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
测。三是注重 资源统筹使用。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
导社会力量参与
等形式,为困难对象开展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
服务,增加社会救助服务的有效供给,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众
多层次多元化需求。
(四)助力做好尊崇优待。一是深入推进移交安置。支
持健全“阳光安置”机制,安置政策、方案、流程、岗位、
结果等均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政
策。 支持完善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办法。二是大
力促进 就业创业。助力退役军人到经济功能区就业创业政
策。将退 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每年支持
1000 名以 上退役军人创业。累计为退役军人创办市场主体
减免税收 3.9 亿元,累计提供就业创业扶持贷款 352 亿
元。三是持续加强 优抚保障。逐年提升优抚待遇标准。安排
8.1
亿元专项资金, 对全省 32 个贫困县退役军人工作以奖
代补;投入 3 亿元省 级革命老区专项资金,为 68 个革命老
区优抚对象提供帮扶。 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财政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全省近年养老服务支出
超过 30 亿元,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
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一)支持引导,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一是高
位推进。连续 10
年将养老服务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连续
7 年列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
府 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二是
完善
养老政策。近年来,推动《**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
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省养老服务条例》、
《** 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陆续出
台,以法 律为保障、以规划为引领、以行动计划为路径的
养老服务政 策体系已初步搭建。三是促进产业发展。支持
出台《**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
意见》,推动央 地合作、政企合作。推进“放管服”改
革,实行便利化备案 管理;推动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
中小微企业同等享受疫 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支持开发优
惠贷款金融产品,助力养 老企业发展。
(二)聚焦需求,推动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
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县—街道(乡镇) —
社 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遴选确立 21
个县区
开展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
铜陵、 安庆等 9 个市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
点,“十 四五”期间,合肥、马鞍山等 7 个市入选全国居
家和社区养 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二是有序推进老年助餐
服务行动。将 老年助餐服务纳入省委省政府十大“暖民
心”行动。制定建 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助餐补贴等系列扶
持政策,着力引导多 元主体参与。三是探索推动嵌入式养
老机构发展。省财政对 已建成的 50 个省级嵌入式养老服
务示范机构予以20 万元奖 补奖励,对新增的嵌入式养老
服务机构省级予以每千平米不 少于 10 万元、最高补助
100 万元的建设补贴。
(三)补齐短板,促进养老服务均衡协调发展。一是补
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
供养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对公建公
营的农村养老机构省级予以每年 5 万元的定额补助,对社
会 办养老机构按建成床位予以不少于 1000 元的建设补
贴,按 实际入住床位予以每月 300—600 元的日常运营补
贴。二是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联合印发《加强养老服务人
才队伍建设 若干政策》,对新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一线护
理岗工作高校 毕业生,发放 1
万元—2.5 万元的入职补
助。三是加强困难失 能老年人保障。印发《**省经济困难
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 务工作指引》,为入住养老机构的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 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探索推进家
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深入 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
化改造,切实减轻家庭照护压 力。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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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全省财政社保事业发展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三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推动社保制度改革完善,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纵深推进财政社保事业发展。一、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有力保障就业局势稳定**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年均筹措稳就业资金近30亿元,积极推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到实处,有力保障全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一)突出政策完善,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采取疫情物资生产企业专项奖补、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等措施,主动防范规模性失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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