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发扬“枫桥经验”推进司法资源下沉农村行动的调研报告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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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发扬“枫桥经验”推进司法资源下沉农村行动的调研
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
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县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
挥司法职能,切实推进诉源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
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实现“特邀法官”乡村全覆盖。县法院推行法官
挂派村(居)委会和村官融入司法服务两套并行机制,搭
建司法服务内外两大平台,将村干部等纳入“特邀法官”
队伍,构建了村村有法官的服务网络。在法院、法庭分别
设立了“法通村”工作平台和工作站,按照村村设员,
“每村一特邀法官”的要求,遵循村委会推荐、党委政府
审核、法院聘任的流程,在每个村委会、厂、居委会聘任
一名村干部担任法院“特邀法官”,颁发聘书并造册管理。
(二)加强辅导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法院派出法官(法
官助理)担任辅导员,负责对“特邀法官”跟踪辅导、结
对培训,每月至少与“特邀法官”联系**次以上,交流**
次以上,每季度至少完成集中培训**次以上,组织开展普
法宣传活动**次以上。院机关每半年组织“特邀法官”集
中培训**次,并每年编发法律知识和审判实务手册,指导
“特邀法官”自学法律知识。
(三)争取党政支持保障工作开展。**县委、县政府支
持建立了奖励督促机制,对“特邀法官”履职经费全额保
障,其中对开展协助送达、协助调解、协助执行等协助其
他工作每次奖励**元,充分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
二、取得的成效
(一)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通过把非诉讼解决机制
挺在前面,对简单纠纷实行诉前引导分流,委派当地基层
“特邀法官”先行调处纠纷,并由法院派出的“辅导员”
跟踪指导,调解成功的依申请进行确认,未能调解的转至
立案起诉;立案后,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
件,依申请委托“特邀法官”进行诉前调解,并视情况制
发调解书或转至审判庭室。几年来,该院“特邀法官”诉
讼内外解决纠纷***件,在线调解纠纷***起。大量纠纷在
源头得到化解,有效促进基层社会稳定。
(二)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把司法资源从县城下沉到
乡村,司法服务也延伸到乡村,乡村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
以解决纠纷,方便了群众、减少了诉累。法院与乡村的联
系更紧密,群众对法院满意度快速提升。全省政法机关满
意度测评中,**法院排名全市第**。
(三)有效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司法资源下沉农村
行动后,选派青年法官驻村进行法律辅导,充分发挥司法
在乡村治理中引领、规范、保障等作用,树立了司法的权
威和公信,法治意识在乡村生根发芽。同时,村干部同时
兼任“特邀法官”,基层群众发生纠纷时,通过每村的
“特邀法官”联线,将争议置于法治轨道中去解决,矛盾
化解方式实现良性转变。村干部介绍,“以前有些村民遇
事拍桌子,拍不赢就打,打不赢就上访”,现在有了“特
邀法官”,法治观念在农民群众中潜移默化,群众遇事找
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性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特邀法官”来自乡村基层组织推荐,大多数是群众认
可、能力较强的村干部,但也有的是当地的“强势人物”
其道德品行并没有保障。法官“辅导员”承担着培训并指
导“特邀法官”开展工作的重任。法院实施员额制改革后
社会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忙于办案,“辅导员”一般
由未入员额的法官助理担任。法官助理多数系近年来法院
招录的全日制法律专业大学生,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
知识,但缺乏群众工作经验,到了农村存在工作短板。法
官“辅导员”有时需要转变角色,老老实实当群众的学生
向基层干部、基层群众学习,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四、对下一步工作的思考
“特邀法官”多数来自村干部队伍,素质高低不齐。虽
然是“特邀法官”,但毕竟法院发了“特邀法官证”,若
“特邀法官”有违法违纪行为,必然会损害法院声誉。因
此,需要尽快完善对“特邀法官”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旦
发现“特邀法官”品行存在问题,就应解聘。继续争取政
府财政支持,对“特邀法官”的辛勤付出给予奖励。对于
“无讼村”,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以提高“特邀法
官”、村干部参与诉源治理的积极性。退休的法官、未入
额的老法官是法院的宝贵财富,可以充实到“辅导员”队
伍中,发挥老法官的传帮带作用,让年轻的法官助理尽快
成长起来,为“法通村”提供充足的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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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发扬“枫桥经验”推进司法资源下沉农村行动的调研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县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推进诉源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基本情况(一)实现“特邀法官”乡村全覆盖。县法院推行法官挂派村(居)委会和村官融入司法服务两套并行机制,搭建司法服务内外两大平台,将村干部等纳入“特邀法官”队伍,构建了村村有法官的服务网络。在法院、法庭分别设立了“法通村”工作平台和工作站,按照村村设员,“每村一特邀法官”的要求,遵循村委会推荐、党委政府审核、法院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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