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2024-12-24
999+
12.81KB
4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要求,
切实把防风险遏事故作为对经济社会发展最直接的服务、最有力的
支持,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牢牢守
住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
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导,深
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全省
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
大事大抓,夯实“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切
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
命,努力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走前列、做示范,助力 xx 全面
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任务措施
(一)改进监督执法方式。贯彻落实《xx 省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
指导意见》,依法制定公布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
推行柔性执法,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
行为,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案件,实
行提级审批;审慎适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进一步落实执法
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及时事后公开,接受社
会监督。
(二)推动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开办
餐饮店一件事”、“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等重点事
项。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告知承诺制,规范办理程序;
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现场检查由10 个工作日压缩至 5个工
作日内完成。
(三)部署开展“接诉即办”。企业、群众进行咨询、举报投诉和
办理事务时,第一个接待的人员即为受理员,对群众办理事务全过
程负责。对属于本人承办的,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人承办的,代
为接收、转交,并跟踪至项目办结,回复当事人。支、大队主官定
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听取建议、提供咨询、解决困难。能解决的,
当场给予答复;疑难复杂的,承诺限时办结。
(四)坚持重大项目专班服务。组建技术服务队,大力推行“监督
员+专家”工作模式,主动靠前服务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和重
点工程,落实“一项目一专班”,开展“一对一”安全指导,加强
安全分析研判,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主动向政府报告意见措施,守
牢安全底线。深化开展重点企业安全服务活动,建立单位安全责任
人和管理人“热线电话”、视频连线机制,摸清企业安全现状、了
解企业困难、倾听企业诉求,与企业共同制定工作“一企一策”提
升计划,实施更加精准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服务指导。
(五)开展社会单位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社会专家和业务骨
干组成师资团队,分类制作一批精品课件和培训教案,加强重点岗
位人员培训,打造一批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全面推进社会单
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
发动基层监管力量对全省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等高风险
场所进行逐一告知,明确单位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结合公安
派出所监督检查大培训活动,增强派出所工作业务能力,强化“九
小场所”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总队防火监督处负责指
导,各地救援支队具体落实)
(六)推行监督检查“无事不扰”。充分发挥省、市两级监督管理
调度中心职能,根据市场主体火灾风险程度、信用状况,科学合理
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较低风险等级、信用良好的企
业单位,一年内监督抽查不多于一次。每月公布“双随机”检查计
划,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并向社会公开,强化与部门间的沟通配合,
在制定检查计划或检查单位后,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避免
“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健全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工作体
系,制定信用监管配套措施,将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
会公布。(总队防火监督处、法制社工处负责指导,各地救援支队
具体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清全力做好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对保经济、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细化
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靠前一步、主动担当,坚决抓好
总队十项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会商研判、调度推动、约谈提
醒和检查通报,定期评估安全服务质效,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纠正政策措施落实偏差。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充分考虑
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出切合实际的利企惠民政策措施,规范开展
监督执法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坚持“大事大抓”,将营商环境
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作为“党委工程”和“主官工
程”,与队伍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要筑牢“人
人都是营商环境”思想共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队关于服务营
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逐项明确责任单位、主抓部门和具体
责任人员,将服务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与当下正在开展的各类整治行
动紧密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推动各项措施落地
见效。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支队、大队要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副书记
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交叉互检,
及时通报问题,督办整改,用铁的纪律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对因工
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出现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案事件,要严
肃责任倒查,发现一起追责一起,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
责任。
摘要:
展开>>
收起<<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要求,切实把防风险遏事故作为对经济社会发展最直接的服务、最有力的支持,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大事大抓,夯实“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努力在全省营商环境...
评论(0)
没有更多评论了哦~
声明:文档来自于公开资料整理和用户上传
请登录,再发表你的看法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