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关于加强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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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市关于加强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工作的实
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包含自行车和两轮电动自行
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的运营管理工作,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保
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管理和交通安全规范有序,根据交通运
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
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 XX 大
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优
先发展公共交通,不断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出行
体系,促进网租自行车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
众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为本。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惠民、便民
举措,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绿色、更经济的出行服
务。
(二)坚持规范有序。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动态监管,科
学控制投放总量,合理控制投放节奏。引导市民依法使用和文明骑
行,维护共享单车正常运行和停放秩序。
(三)坚持属地管理。坚持“属地管理、辖区负责、企业主责、社
会共治”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责任,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
展模式,督促运营企业认真履行车辆投放经营与管理主体责任,做
到依法规范经营。
(四)坚持共治共享。建立统一规范的共享单车市场经营、使用和
监管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良
好发展环境,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
三、发展定位
共享单车是通过租赁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租
赁服务,是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出行和公共
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应当科学投放共享单车、合理划定
运营区域。
(一)调控车辆投放总量。共享单车发展规模应与市民短距离出行
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道路资源与停放车位承载能力相匹配,
严格控制投放密度和数量,原则上以建成区常住人口100 人/辆的
比例进行需求测算,避免局部聚集拥堵现象发生。节假日期间,来
游客较多,用车需求增大,可以适当增加一定数量的临时配额。建
立竞争择优的车辆投放机制,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
果与企业投放车辆规模相挂钩,引导经营者公平、合理、有序投放。
(二)划定投放运营区域。根据人口分布和用车习惯,划定共享单
车运营区范围,并在运营区内进一步划定一般区和中心区。中心区
一般是城市重要商业区、景区、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城市公
园、医院、校园等人员密集分布区,其它为一般区。运营企业应当
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自觉接受属地部门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
秩序。
四、服务管理
(一)完善慢行系统建设。制定完善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相衔
接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积极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完善道路
标志标线,保障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
(二)科学划设停车点位。按照城市非机动车停放建设标准和技术
导则,根据人流特点、用车习惯、空间承载力、道路停车设施资源
等情况,在符合条件的城市道路及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
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等周边场所科学设置、施划停放点,
完善标志标线,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车辆投放运营。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已经核准
的数量有序投放车辆,向社会提供技术先进、定位精准、没有破损、
安全合格的车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和主管部门共享车辆
数质量信息,不得违规擅自投放,不得超出配额投放。
(四)强化停车秩序管理。共享单车经营者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
责任主体,应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
属车辆的经营管理,车辆应具备精准停车、规范停车等精准定位技
术,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用户的使用和
停车行为,明确使用者的使用和停放要求,告知用户适宜停车区和
禁停区,不得占用绿化、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得占用盲道和
无障碍设施,不得在非划定停车区域停放共享单车。对不适宜停放
的区域和路段,通过制定负面清单的形式实行禁停管理。禁止向未
满12 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五)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共享单车企业应接受主管部门对于总量
控制、动态平衡、配额调控和运营投放的指导,监督、管理和对经
营服务的考核。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维护服务不力、不
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要求、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经
约谈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由管理部门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三次整改无效的,退出经营市场。在共享单车总量不变的情况下,
可以采取公平竞争、公开招标等方式引进信誉好、服务质量好、经
营管理效率高的企业。
五、部门职责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级职能部门
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共享单车的监督管理,鼓励、引导、规范
共享单车健康协调发展。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
策制定和统筹协调;负责完善准入引进、配额制定、投放管理机制
并组织实施;会同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评
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做好共享单车和城市公共交通有效街接,在大
型公交转接站设立单车停放点或接驳点。
(二)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职能,督促
所属相关部门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监管,做好辖区内共享单车停放点、
停放标识设置和停放秩序管理工作。配合交通、公安、住建、城管
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共治共管长效机制。
(三)市公安局:负责共享单车的登记挂牌、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等
工作,查处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等交通违
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查处故意丢弃损毁、非法占有共享单车和
涉嫌经济犯罪等行为;负责共享单车停车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会
同市委网信、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共享单车网络信息安全监管。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共享单车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对
共享单车产品质量加强监管,依法查处企业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的行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五)市城市管理局:督促各区对违反《XX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贵职责范围内城区慢行交通系统的
建设和养护工作,增加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资源;指导、督促各区做
好停车点位建设工作。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属地政府、交通运输、住建、
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审定经营者报送的车辆停放
点位方案;负责共享单车停车点位总体规划工作。
(八)市委网信办:配合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发现敏感信息及时研
判处置,管控谣言信息和有害信息。
(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共享单车领域的守信激励机
制,探索建立骑乘人员个人信用积分实施办法。(十)市财政局:
负责协调督促托管机构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
防控用户资金风险;对单车运营企业无证从事支付业务等行为实施
相关监督检查。
(十一)市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共享单车及充电场站、充电设施的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共享单车企业及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
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各县和祥符区参照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共享单车是发展共享经济满足市民出
行需求、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的重要举措,各级名部门要充分认识共
享单车投放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共享单车出
行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凝聚工作合力。
(二)考核督导,务求实效。市交通运输局要统筹建立完善长效管
理和考核机制,市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自
然资源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共享单车企业日常督导考核,建立
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考核结果与单车企业市场配额相挂钩;建立
市场退出机制,对不能落实主体责任、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共享单车
企业,责令其退出运营市场。
(三)制定预案,防范风险。各部门要履行工作责任,建立联合工
作机制,制定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重要区域的应急保障预案,
落实人员力量、摆渡车辆等应急准备工作:综合采用宣传引导、经
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
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
(四)加强宣传,引导习惯。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宣
传途径,通过平台推送、公益广告、设置宣传服务台、志愿者活动
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加强安全骑行宣传教育,及
时曝光违法典型,引导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引导公众遵守交
通法规,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养成规范停车、安全骑行的良好习
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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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关于加强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包含自行车和两轮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的运营管理工作,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管理和交通安全规范有序,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不断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出行体系,促进网租自行车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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