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附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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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附件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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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
第一条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
问题的决定》关于“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
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
域”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 号)关于“改革市场准
入制度”的要求,国务院决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制度试点。为正确、有序、协调地推进这项改革,
现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
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
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
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第三条 本方案适用于国务院批准的开展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未纳入试点的地区,仍然实
行现行管理模式。
第四条 试点应当遵循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
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的原则,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
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
用。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应当遵循法治、安全、渐进、
必要、公开的原则。
试点地区要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把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作为基本要求。
第五条 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发展改革委、商
务部牵头汇总、审查形成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行
版),提出拟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方案,报国务
院批准后实施。
试点地区在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实施和调
整程序的同时,要不断深化相关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
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信息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
制度、投资体制、商事登记制度、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营
造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制度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提出建议。
试点期间,各类市场主体不得投资经营禁止准入类清
单所列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经营限
制准入类清单所列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批或其他方式的
行政确后方可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
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审批。要
坚持放管结合,有关部要统筹考虑安全、生态环境、
群众利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因素,完善综合考量
系,负责任,依法加强监管,建立安全审查监
责机制,形成政府监管、治、行业律、社会
的新格局。对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事项,可以区
分不同情况探索实行承诺式准入等方式,进一步强
告知案、准入信息公示等配措施。
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改革进展
和各类市场主体反映出问题,提出调整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的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条 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要,经国务院同意
后,时调整《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
投资项目目录》等有关规定。涉及暂停有关法律、行政法
或其相关条实施的,按法定程序理。
条 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和统
安排,建立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
核等工作机制,完善配措施,确改革取得实
性进展。
条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负责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协调、促、评估等工作,重
情况和重要问题时报国务院。有关部加强与试
点地区的工作对将优化市场准入管理的改革措施放
试点地区试。
条 试点地区要时总经验,善于发现头性、
倾向性、在性问题,偏差、完善政实推
进工作,确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国务院提交改革试
情况。中期评估应在改革试点起一
个月内提交;总应在改革试点期两个月
提交。
试点期间,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牵头组织开展第三
评估,对改革情况、实施效果、取得的经验、
的问题、影响因素等进行客观调查和综合评价,提出完善
和改进的意见。试点地区在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时,应当
优先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
条 本方案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解释
一条 本方案2015 12 1起施行,有
2017 12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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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附件(全文)附件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第一条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改革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国务院决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为正确、有序、协调地推进这项改革,现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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