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整治任务,逐项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
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
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
从严从重处理,各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将自查自纠工作
书面报告于6月20 日前报送至局法规科;6月底前全部完
成。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7月1日-10 月底)
1.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按照全省集
中宣传月活动安排,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广大民众对医疗保障法规的
认知度和理解度。
2.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市局联合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医
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围绕专项整治重
点和群众投诉举报、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等进行专项检查。
对查处违规违法问题,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
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并视具体情况移交公安、
卫健等相关部门,涉及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
监察部门。
3.组织好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加强对两定机构
相关人员的法规培训和考核。一是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制
定全年培训计划,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相关人员开展
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实施两定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
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确保医
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二是扎实开展全系统内基金监管人
员的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年
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确保行
政执法案卷审核率达到 100%。4.做好问题线索分析、处理、
移交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梳理研判信访举报、监督检查、
12345 快速响应平台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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