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工作方案

2024-12-17 999+ 17.46KB 8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2024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
考核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 2024 年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发〔*
*18 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环监测〔**99 号)和《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
细则>的通知》(环办监测函〔**30 号)要求,结合我
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意义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结果关系到中央财政每
年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内的转移支付力度,对提高
生态补偿标准和增强保护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每年对
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区)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并对生态环境综合考核评价等级变好的县(区)增加转移
支付资金作为奖励,对生态环境综合考核评价等级变差的
县(区)扣减转移支付资金作为惩罚。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自治县
人民政府研究,成立**2024 年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
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负责领导小
组日常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自治县政府办公室:1.印发考核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
提交材料。2.提供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每个季度讨论生态
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纪要。3.负责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
考核自查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后以自治县人民政府名
义上报。
自治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提交材料完成情况进行
督查,对不按时提交材料的单位进行通报。
**生态环境局:1.负责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
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表》。将其他表格电子版
发送到各相关单位邮箱。2.根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生
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评
分细则”的指标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3.负责纸质版材料
汇总与电子版材料系统填报。将相关证明材料表格模板的
纸质版和电子版,发放给各相关责任单位填写,并整理汇
总各责任单位反馈指标证明材料。并将相关数据资料录入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填报系统”,
编写自查报告资料汇编。自查报告汇编完成编写后,上报
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审核通过后按时将自查报告资料汇
编、资料加密电子版、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送自治
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根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生态
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评分
细则”的指标要求提供县域产构优化调整等相关佐证
材料。
自治县财政局:1.负责填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证明
材料》、《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支情况表》(使用 2024
年度统数据)。2.根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评分细
则”的指标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自治县自局:负责填报:《国土面积指标证明
材料》、《地和建设地指标证明材料》、《地指标
证明材料表》、《地指标证明材料》、《地指标
证明材料》、《生态保护红线区等保护区域信息表》、
地利信息表》、《县域自会、经济基本情况
表》中及自部门的部分(使用**年度统数据)。
2.根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
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评分细则”的指标要求提供
相关佐证材料。
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
评分细则”的指标要求提供农村建设相关佐证材料。
自治县利局:1.负责填报:《域、湿地指标证明材
料》、《土壤侵蚀指标证明材料》《地利信息表》中
利部门的部分,《县域自会、经济基本情况
表》中利部门的部分(使用**年度统数据)。2.
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
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评分细则”的指标要求提供相关
佐证材料。
自治县农农村局:负责填报:《化肥指标证明
材料》、《农指标证明材料》、《畜禽粪污指标证
明材料》、《地利信息表》(使用 2024 年度统数据、
若未完成可使用**年)和《县域自会、经济基
本情况表》中及农部门部分(使用 2024 年数据)。2.
根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评分细则”的指标要求提供相
关佐证材料。
自治县文广局:根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生态
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评分
细则”的指标要求提供国家级风景区、国家生态旅游
示范区等相关材料。
自治县统局:负责填报:《产增加指标证明材
料》(使用 2024 年度统数据、若未完成可使用**
年)、《县域自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使用 2024
年度统数据)。
自治县振兴局:根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生态
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评分
细则”的指标要求提供农村建设相关佐证材料。
自治县综合行政法局:1.负责填报:《城镇活垃圾
无害化处指标证明材料》、《城镇活污水集
指标证明材料》、《垃圾埋场信息表》(使用 2024
数据)。2.根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
态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评分细则”的指标
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气象局:负责填报:《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表》中平均气温降水两项数据。(使用 2024 年度
数据)。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区内生活垃圾集收集
情况(垃圾站)、生态工程项目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
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材料。
四、时间安排
各相关部门于 2024 10 20 ,将有表格的
电子版和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中指标要求的佐证材料
扫描件报送到**生态环境局邮箱
hcbm451227@126.com),同时将表格和佐证材料
的纸质版加后报送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生态环境局于 2024 10 25 有材料汇
总导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填报系
统,完成资料汇编纸质版装订。并将装订好的纸质版材料
提交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盖章。于 2024 10 31
将审核通过后的自查报告资料汇编、资料光盘报送自治区
生态环境厅。
五、相关要求
)各相关表格电子版**生态环境局负责发送到
各部门办公室邮箱。为保证系统能正确导入各填报数据,
数据填写必须填报模版及填报明进行填写,不能
改模版,从而保证数据的正确
)各部门对考核指标,及时开展和谋划相关工
作,确保每指标到考核要求。
)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提交印件和扫描件,扫描
件要 PDF 格式,清晰可见
(四)各部门相协作,按质按时完成数据材料的
上报工作。
(五)各部门对填报数据的负责,对于
改、伪造数据的行为,经查实,根据相关法规严肃
理。
)上报材料的及时和完整将作为年底绩效考
核的评分据。
六、经费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考核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协调各
单位同完成考核材料编制工作以及考核自查报告的编写,
自治县财政局要将此项工作入财政预算,保考核工作
费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进行
和监督,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考核工
作顺利进行。

标签: #工作方案

摘要:

县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县2024年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发〔**〕18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9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监测函〔**〕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考核意义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结果关系到中央财政每年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内的转移支付力度,对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和增强保护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每年对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区)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并对生态环境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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