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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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 D纪律处分条例》专题 D课
2023 年12 月,D中央正式颁布了经过修订的《中国共产 D纪律处分
条例》。此次修订的《条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 D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
重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旨在进一步严明 D的纪律和规
矩,推动 D的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提升 D的自我净化、自我完
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 D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充分体现了 D中央对全面从严治 D的高度
重视和坚定决心,是加强 D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 D向纵深
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 D组织和广大 D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条
例》精神,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 D的纪律,自
觉维护 D的团结统一,确保 D的纪律在全 D得到严格执行,为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
强保障。
一、修订《条例》对于我 D具有重大意义
在D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全面加强
D的纪律建设。为贯彻落实 D的二十大精神,本次《条例》修订,
及时将我们 D近年来在强化正风肃纪方面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
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纪律规范,释放出从严治 D越来越严、越往后
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 D在目标、团结和步调
上高度一致。
一是促进全 D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
个维护”。D纪处分条例作为规范 D组织和 D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对于确保全 D在立场、方向、原则、道路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 D中
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坚决贯彻落实 D的二十大
关于坚持加强 D的全面领导和 D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
突出纪律和规矩,有利于推动全 D更加深刻地领会“两个确立”的
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地做到“两个维护”,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统
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共同迈向前进,使全 D团结成坚不
可摧的钢铁长城。
二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D的十九
大以来,围绕解决大 D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 D体系、全面加
强D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要长期坚
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
置,坚持 D性D风D纪一起抓,使全 D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条例》将关于全面加强 D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具体的纪
律要求,用D的创新理论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持
续推进全面从严治 D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D治全 D的必然要求。新时
代十年,D中央以铁的手腕推进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 D成为新时
代D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D治D宽松软的状况。
然而,也应清醒看到,管D治D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贯
彻D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
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时有发生。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
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促使 D员
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警醒意识、知止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
D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是总结从严管D治D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D的
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D的建设总体布局,D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
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 D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
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
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
度成果。《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
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
治D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核心精神
《条例》作为 D内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 D的建设和治理具有重要
意义。本次修订工作,严格遵循D章总纲领,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
D要求,坚持系统思维,确保科学立法,不断强化制度的严密性和
有效性。全体 D员应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髓,准确把握其内
在要求和实践指引。
(一)严守纪律与规矩。一再强调,纪律至关重要,是最根本、最
核心的纪律,必须将其作为首要任务来把握。《条例》以坚决维护
以同志为核心的 D中央权威及其集中统一领导为核心,深化对各级
D组织和全体 D员在方向、立场、言论、行为等方面所应遵循的纪
律和规则。首先,我们要坚定地认识到 D的纪律建设具备鲜明的属
性和时代特色,故在总则中补充了“坚持自我革命”,以及“为中
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等要点,并在具体章节中贯穿体现这一原则。其次,我们完善了确
保D中央政令通畅的纪律条款,在纪律部分新增了对于忽视D和国
家整体利益、搞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并将仅表态
不落实 D中央决策部署的行为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为违反纪律。第
三,为响应 D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
展”的决策安排,我们在总则中要求 D组织和 D员“切实践行正确
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并在分则的纪律部分增加了对领导
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脱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
定,将耗资巨大而无益于民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
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纪律。第四,我们加强了对 D不忠诚不老实、
损害 D的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新增了对攀附、结交骗子等行为的
处理条款。最后,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增补了对私自
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问题资料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处分规定,
并进一步完善了对 D员信仰宗教、个人迷信活动的处理处分条款。
(二)强化全面管理和持续监督。强调,需对干部实行常态化管理
监督,坚持用严格的标准要求干部、用严格的措施进行干部管理、
以及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干部,确保干部心存敬畏、言辞审慎、行为
规范。《条例》以严为纲,通篇彰显严肃基调,在总则指导思想中
增加“贯彻全面从严治 D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 D独有问题、完
善全面从严治 D体系”等表述,在工作原则中突出“长期保持严肃
基调、严格措施、严肃氛围”。同时,《条例》分则部分细化了违
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 D体系的贯通与联动,
并着力于全链条、全流程、全覆盖的持续性作用。一是责任贯穿全
链条。不仅对D员干部未履行或不正当履行职责的行为制定处分规
定,还补充了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罚条款,要求 D员领导
干部对上任前就存在的问题负责,不得消极回避或推诿责任。二是
管理贯穿全周期。坚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贯彻 D的二十大
D章修正案精神,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
一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
的内容,推动早预防、早干预、层序防御,使干部少犯尤其是严重
错误。不仅补充针对在职D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不
廉洁行为的处分规定,也完善对离职或退休 D员干部违规从业、利
用原职务影响为亲友谋私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因离岗而降低标准。
规范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不当行为的处分
规定,促使 D员线上线下保持一致,牢记“网络非法律空白地带”。
三是对象全覆盖。将违规介入市场经济、司法及执纪执法活动的处
分对象从“D员领导干部”扩展至全体 D员,增强针对性,体现关
注“关键少数”与管理“绝大部分”相结合。在规范 D员领导干部
自身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
关系人违规行为的管控,完善针对领导干部帮助亲属经营名贵特产
提供便利,以及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未予以纠正的处分规定,
促进 D员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警自省,树立廉洁自律、公正用权、
清廉治家的典范。
(三)培育和激发D员干部的勇气与担当。强调,必须坚持严管与
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策略,以更好地调动广大 D员、干
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条例》坚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将
严格管理监督与鼓励积极担当相融合,针对性地制定纪律规范,促
进形成积极健康、充满活力的生态和优良的工作环境。一是鼓励 D
员、干部勇于斗争、正确履职。落实 D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
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引导 D员勇于担当、积极作
为,对在危机困难面前畏缩不前的行为予以处分。着眼于促进 D员
尽职尽责、规范用权,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
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予以处分。二是推动 D员、干部在深化群众
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展现担当。始终维持 D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
系,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充
实在社会救助中偏袒亲友、明显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推进
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适时调整为乡
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促使 D员在服务“三农”中肩负起
责任、亲力亲为。三是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 D的组织路线。对在选
拔任用工作中奉行好人主义、避重就轻的行为予以处分,充实在授
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条款,促进有能力者
上位、优秀者受奖、平庸者让位、低劣者淘汰。四是落实“三个区
分开来”的要求。完善总则中“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相关条款,要
求根据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 D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
处理,提供法规依据以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实行区别对待,促使 D
员正确立身行事、积极展现担当。并在分则中增加对滥用问责或在
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泛化滥用,保
护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坚定不移地强化 D性、D风、D纪的三位一体建设。强调,D
性、D风、D纪是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其中,坚实的 D性是根基,
良好的D风是体现,严格的 D纪则是保障。坚强的 D性、高尚的作
风、严明的纪律构成了我们 D的显著特质。《条例》秉承明确指向、
树立规范、整肃风气、增强免疫力的原则,同步推进磨炼 D性、净
化D风、严格 D纪,不断拓展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确保共产 D人
的先进性与纯洁性。首先,《条例》注重从 D的辉煌传统中汲取纪
律之养分,在总则中新增“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 D精
神”等内容,引导 D员、干部继承红色基因,提升 D性修为。其次,
针对“四风”问题的隐蔽滋生和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的行为处分规定,补充对违规接待、过度福利发放、未经批准使用
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
行为的处分条款,并新增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
礼的处分规定,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针对D员、干部反映强烈的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新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
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最后,响应关于
“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引导广大 D员追求
朴素生活,新增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以及生
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广大 D员锤炼道
德品质,以优良的D风引领社会风尚。
(五)强化执纪执法的连贯性。明确指出,必须确保依法治国与依
规治 D的有机融合,强调 D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效对接与协调。
《条例》将纪律置于前沿,实现规矩、纪律、法律的融会贯通,并
衔接纪律、法律、罪行的相互关系,推动 D纪和国法中各项惩戒措
施的综合运用,确保执纪精准、纪律与法律协同作用。一是对纪法
衔接条文进行完善,具体规定对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
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的 D员,根据情节严重性给
予相应处分,对于涉黄涉毒等严重损害 D员资格、破坏 D的形象的
行为者,应当予以开除 D籍。二是促进 D纪和政务处分的相互对应,
明确规定对于在 D组织之外担任职务的D员,如受到撤销 D内职务
的处分,应建议相关组织撤销其相应职务;对依法受到撤职及以上
处分的 D员,应根据《条例》予以撤销 D内职务或更严重的处分。
三是借鉴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补充和完善从轻减轻处分的情形、D
纪处分影响期的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的计
算规则等内容,推进 D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互补、互促、
互保,确保全面从严治 D任务的有效实施。
三、严格实施《条例》,以铁的纪律推动 D的自我革新
D中央在发布《条例》之时,已向各级 D委(D组)、纪委(纪检
组)明确传达了落实执行的刚性要求。各级 D组织及全体 D员需将
新修订《条例》的学习与贯彻视为一项任务,深入理解其修订的重
大意义,全面精准把握其实质内容,并严守 D的纪律。首先,在服
从D和国家的整体利益时,要领会《条例》的核心精神。我们 D必
须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二十大所规划的宏伟蓝图,这需要我们不断进
行自我革新,并以D的自身变革引领社会的转型。在学习《条例》
的过程中,D员们应深刻理解关于推进 D的自我革命、完善全面从
严治 D体系、加强 D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国之大者”,
积极将个人、工作和职责融入其中,深化对修订《条例》的重点内
容和方向的理解,增强自律意识,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激发奋斗
的动力,为新时代的征程贡献新力量。其次,强化 D纪教育,自觉
遵守规矩。反复强调,要将纪律观念内化为自我追求。D员领导干
部需深刻认识到,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 D的根本之策,从思
想上筑牢根基,传承和弘扬 D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将增强 D性、
恪守纪律、磨炼作风转化为日常习惯。各级 D组织应常态化开展纪
律教育,强化《条例》的宣传力度,将其纳入必修培训课程,营造
学习、知晓、理解、遵守纪律的浓厚氛围,引导众人刻骨铭心地遵
循规範。最后,敢于斗争,善于执纪,严明精确执行。各级 D组织
须时刻把纪律摆在首位,确保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无例外。对
于一切违反 D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坚决查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
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执纪与执法的衔接,全面从和法规层
面评估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协同效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施策,将严
格管理和激励担当相结合,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 D的实践,持续提
高全 D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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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专题D课2023年12月,D中央正式颁布了经过修订的《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此次修订的《条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D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旨在进一步严明D的纪律和规矩,推动D的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提升D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D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充分体现了D中央对全面从严治D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是加强D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D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D组织和广大D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切实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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