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一名规规矩矩、干干净净、担当作为的共产党员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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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一名规规矩矩、干干净净、
担当作为的共产党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
的建设总体布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
严实硬。2023 年12 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 158 条,与 2018 年修订的
《条例》相比,新增 16 条,修改 76 条。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
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
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重要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深入剖析各
类典型案例,牢牢把握《条例》中关于党的六大纪律的主要内容,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一名规规矩矩、
干干净净、担当作为的共产党员。
一、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纪律规矩中,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
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
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
首位,锤炼政治品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
行力。
(一)《条例》中关于政治纪律的主要内容
《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组织和党员
划定了政治纪律的“红线”,主要从 9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
这9个方面包括:“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两个维护”不到位;
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对组织不
忠诚、不老实;组织或参加宗教、迷信活动;组织或参加反党、反
社会主义活动;在国(境)外或涉外活动中有政治问题言行;履行
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失职失责;违反党的政治规矩。该章共
28 条,新增 2条,修改 12 条。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
央政令畅通。在第五十六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
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
实行为由原来的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二是推动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新增第五十七条,
充实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
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
程”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
重加重处分情形。三是始终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
第五十四条增写对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
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充
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
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
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
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
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二)以案为鉴,得出启示
案例一:政治方向出现偏差的典型案倒
1935 年6月,党中央率领的中央红军同红四方面军会师后,党中央
根据当时形势确定了北上建立川陕甘根据地的战略方针,但张国焘
不赞成党中央的方针,并在军中散布对党中央的不满情绪。同年 10
月,张国焘公然另立“中央”。1936 年1月,中共中央作出决定,
责令他立即撤销另立的“中央”,停止一切反党活动。1938 年4月
18 日,中共中央作出决定,开除张国焘的党籍。案例二:不履行全
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典型案例 2016 年12 月21 日至 2017 年3月3
日,北京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委会党委进
行专项巡视。2017 年4月,北京市委要求市纪委监委对北京农产品
中央批发市场管委会党委进行调查。自2013 年以来,北京农产品中
央批发市场管委会从未单独召开过党委会,一直以管委会领导班子
会议的方式,研究决策管委会党的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等应由党委
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更令人吃惊的是,该管委会党委已 13 年未
换届,成立的二级企业未同步建立党组织,基层党组织长年不执行
“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同时,在选拨任用干部的过程中,
该管委会党委违反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
甚至聘用刑满释放人员担任下属公司负责人。事后,经北京市委常
委会会议研究、中央纪委审核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该管委会
党委予以改组。
启示:《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警示广大
党员干部必须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一是要笃信好
学。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和纯洁
的政治品质,严明的政治纪律是其与生俱来的政治品格。广大党员
干部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善学善思、
常学常新、真学真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中央
战略决策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二是要坚定信念。习近平
总书记指出:“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
“软骨病’。“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党性锻炼,经受大是大非考
验,坚定理想信念,练就”金刚不坏之身“。三是要”治病救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各级党组
织要贯彻惩前感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组织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
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
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强化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
念,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组织纪律严起来、硬
起来。
(一)《条例》中关于组织纪律的主要内容
《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组织和党员
划定了组织纪律的“红线”,主要从 7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
这7个方面包括: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非组织活动;违反请示
报告制度;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规发展党员;侵犯党员权利;
游离、脱离组织。该章共 17 条,新增 2条,修改 7条。一是促进形
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在第八十五条新
增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是推动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在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
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在第八十条新增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
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保障落
实人才评价机制。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
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以案为鉴,得出启示
案例一:在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
2021 年7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了9起关于高级职
称评审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案例之一是该省徐州市奎山中心小学
校长乔某学科造假、课时量造假,所在学校审核把关不严。经调查
核实,乔某申报2017 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时,违规申报小学语文
专业职称(从未任教语文课程),提供虚假语文课时量的证明材料。
根据调查结论和相关规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
部门,发文撤销乔某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将其行为记入诚信档
案3年。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纪委对乔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违反规定因私出国(境)的典型案例
2013 年9月至2015 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原常务副局长、党支部副书记刘慧敏与丈夫南
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原党总支部委员、副局长
刘智云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未向组织报告,未经组织批准,3次违
规因私出国(境)长达129 天。2013 年9月,两人向单位申请公休
假,在休假期间赴加拿大,共 16 天;2014 年12 月以同样方式休假
赴加拿大,共计20 余天。2015 年,刘慧敏向单位申请公休假及病假,
口头向单位领导汇报休假期间去上海或者广州住院检查治疗,刘智
云以刘慧敏看病需要陪护照顾为由,向单位申请公休假及事假。两
人并未赴上海或广州,而是赴加拿大89 天。刘慧敏在休假结束后向
单位提供了一份医院就诊证明,隐瞒出国的情况。其间,在填写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两人均未如实报告因私出国
(境)情况。刘慧敏、刘智云夫妇因违规出国(境)并提供虚假证
明,均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案例三:瞒报个人事项的典型案例
2015 年2月,交通运输部党组拟提拔一批局级领导干部。组织部门
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对照中央组织
部反馈的查询结果,逐项开展了信息比对。通过比对发现,有一名
考察对象申报了两套房产共 231 平方米、配偶持有股票 19 万元,但
没有申报其配偶持有的 167 万元基金,存在报行为,其没有报告的
配偶持有基金数额超过了规定数额。交通运输部党组研究决定取消
其局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资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补报有关
事项,并就相关情况在部机关和部属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
启示:如何在新形势下严守组织纪律,是广大党员干部需要认真思
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一是要做到百炼成钢。回顾党的百余年奋斗
历程,严明的组织纪律推动我们党从最初的50 多名党员,发展到今
天的9918.5 万名党员,为党的生存、发展和壮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
生命力。我们党之所以经历无数磨难依然焕发生机,与严明的组织
纪律密不可分。二是要做到筑巢引凤。人才是第一资源,这是中国
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历程中总结出
来的一条宝贵经验。但少数党员干部不履行承诺,不讲诚信,不惜
进行学历造假、档案造假、数据造假,通过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印
童证明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我们要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按照新
时代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着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更
加全面规范地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三是要做到忠肝义胆。
有的党员干部企图“瞒天过海”、搞“短斤少两”,对家庭房产、
投资情况等刻意隐瞒,对“裸官”身份隐瞒不报;有的领导干部报
告个人有关事项敷衍了事,对政策理解不准确,“想当然”填报,
不与家人沟通、不与原件核对,最终自毁前途。广大党员干部必须
对党忠诚老实,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
督。
三、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廉洁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廉,重在自
觉,贵在持久,难在彻底。”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
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
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
障。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廉洁从政、廉
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始终在严格自律上作表率。
(一)《条例》中关于廉洁纪律的主要内容
(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组织和党员
划定了廉洁纪律的“红线”,主要从 8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
这8个方面包括: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规收送
财物及接受宴请和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生活待
遇规定;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公款旅游;违反公务接待、会
议活动、办公用房、公务交通工具等管理规定;搞权色钱色交易。
该章共 28 条,新增 1条,修改 18 条。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
律的总体要求。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二
是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在第九十八条增写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第一百
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等
条款中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擅自
举办创建示范活动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等行为的处分规
定。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
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
“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新增第一百零六条,对党员离
岗后违规为他人谋利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
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友
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
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
(二)以案为鉴,得出启示
案例一:干部滥用职权的典型案例
2024 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
记李鹏新作出的处分通报中指出,李鹏新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
受礼品、礼金;腐化堕落;贪婪无度,政商勾连,大搞新型腐败,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
谋利,并非法收受股权股份等巨额财物。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
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鹏新开除党籍处
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
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案例二:滥发津贴补贴的典型案例
2017 年2月至2018 年12 月,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以加班、开
展文体赛事和展演评比活动等名义,为单位职工发放补助共计28.5
万余元。2017 年3月、2018 年6月,该区教委未按照全区专项整治
要求自查清理违规发放的补助。长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
任张新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
款项已清退。
案例三:公款旅游的典型案例
2021 年5月,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第四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海
龙带队组织 26 名教师到上海考察交流。其间,杨海龙擅自改变考察
交流行程,违规组织考察人员到杭州市景点游玩,产生的门票、交
通等费用均用公款报销。杨海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
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启示:清正廉洁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本色,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
治品格。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廉洁自律情况的全方位监督,保持
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
战略目标,让廉洁成为自身的一种习惯。一是要做到大公无私。全
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
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做事、为民谋利,要讲原则不讲面子、讲
觉性不徇私情,决不为一己之名、己之利、一己之荣损公肥私。二
是要做到公私分明。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政府,是党和国家矢志不
渝的奋斗目标,也是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永远诉求。从长寿区教
委滥发津补贴的行为中可以看出,少数党员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
财”,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还严重侵害了党员干
部的职务廉洁性。三是要做到公而忘私。公生明,廉生威。广大党
员干部要把廉洁看作做人的名节和底线,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
党性修养。要从小事做起,拒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始终不妄取、
不苟取,管得住小节、禁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做到慎独慎微、
严于自律。
四、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群众纪律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
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
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始终为群众的幸福、民族的复兴担当作为,才能
得到群众的真心支持和认可,进而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一)《条例》中关于群众纪律的主要内容
(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组织和党员划
定了群众纪律的“红线”,主要从 4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这 4
个方面包括:侵害群众利益;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侵犯群众知情权。该章共 8条,
修改 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一是完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行为
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二十二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
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
分的情形予以规定。二是充实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
在第一百二十四条充实对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
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充实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在第一百二十六条充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
分规定。
(二)以案为鉴,得出启示
常例一: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常例
2011 年至2019 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
老保险科原科长温勇在审批全州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工作中,接受刘
某某等人请托后,明知请托人提交的187 人不符合提前退休规定,
仍违规审批通过,造成国家社保资金损失4400 万余元,并收受请托
人所送“好处费”81 万余元。同时,温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21 年4月,温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
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二: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的典型案例武长
顺,曾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在天津公安系统
任职 44 年。据悉,仅天津市公安系统向武长顺行贿者就有23 名;
武长顺本人贪污4亿多元,卖官收入8400 万元,行贿1000 多万元,
挪用公款1亿多元,收受礼金33 万元,违反财经纪律涉及金额15
亿元,其中4亿元为违规发放。武长顺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
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对他人采取刑侦措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情节特别严重;徇私枉法,接受他人请托,包庇犯罪嫌疑人,使之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
准,决定给予武长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三:漠视群众利益的乱作为的典型案例
2019 年12 月至2022 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部原副部长贾东升身为仲裁人
员,违法为他人制作仲裁裁决并收受贿赂 16.63 万元,同时利用职
权影响,为他人违法办理养老保险并收受好处费16.3 万元。2021 年
12 月至2022 年3月,贾东升在明知申请人不符合补缴养老保险条件
的情况下,操控劳动仲裁程序,未经实质审理即以其他仲裁员名义
违法制作仲裁裁决,确认虚假劳动关系。2023 年4月,贾东升被开
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启示: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
本宗旨。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主动
用群众纪律约束自己的言行,更加自觉接受群众纪律约束,不断提
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本领。一是要做到与人民风雨同舟。同人民风
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取得长征胜利
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但武长顺
等人忘掉党的宗旨,将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最终
导致身败名裂。二是要做到与人民血脉相融。我们党在革命、建设、
改革各个时期都制定了包括群众纪律在内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矩,
让全党共同遵守。比如,土地革命初期,毛泽东提出了“三大纪
律”,体现了红军对群众利益的极度重视和保护。正是因为我们党
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严明群众纪律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动全党践行
党的性质宗旨、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才确保了党战胜各种艰
难险阻,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三是要做到与人民休戚与共。习近
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业,必须紧紧
依靠人民,汇聚蕴藏在人民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才能不断创造新
的历史伟业。”成就伟大事业,必须有伟大力量。人民群众,是历
史的真正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如果搞不清楚“依靠谁”,就找
不到依靠的力量,再美好的社会理想也只能成为空想。
五、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
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党的工
作内容丰富,包括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
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离不开
严明的工作纪律。一旦违反工作纪律,就侵犯了党的正常工作秩序。
(一)《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的主要内容
《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组织和党员
划定了工作纪律的“红线”,主要从 5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
这5个方面包括: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新发展理念不力:工作失职
失责;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违规干预与插手市场经济、司法等活
动;违反保密、考试、外事纪律。该章共 20 条,新增 7条,修改 6
条。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写对
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行
为的处分规定。二是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新增第一百三
十一条,明确对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
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三十条增写党员领导干
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
卸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新增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九条,明确对违反
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以及统计造假等行为的处
分规定。四是推动精准问责。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明确对滥用问
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五是加大对有
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新增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按照有关
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
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推进体系化纠治违规干预插手行
为。
(二)以案为鉴,得出启示
案例一:统计造假的典型案例
国家统计局2017 年3月对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统计执法检查发现,
偏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未严格执行农业普查方案及普查工作要
求。执法检查实地入户核查45 户,部分农户表示普查员未入户进行
普查登记,普查员按照原有行政记录信息、电话询问了解的情况以
及推测编造的信息代填农户普查表。偏关县委副书记、县长和副县
长、农普领导小组组长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偏关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县农普办主任受到记过处分;有关乡镇农普工作负责人及普查人员
共计13 人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
案例二:以权谋私的再型案例
2019 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贵州省纪委
监委对贵州省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尚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
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相关通报指出,王尚彦违反工作纪律,
在贵州省地震局事业单位人员考录中泄露试题及答案,违规设立
“小金库”。除此之外,王尚彦还违反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党组会议研究,
决定给予王尚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
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启示:严明工作纪律,是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推动事业发展的保障。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严守工作纪律作为人生大事来看待,作为职业
道德操守的最高准则来尊崇,争做严守工作纪律的先锋模范。一是
要做到令行禁止。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工作纪律严明,党的建设
工作就做得好;工作纪律被削弱,党的事业就会受到巨大伤害。统
计造假行为会造成决策失误、政府信用崩塌等严重后果,广大党员
干部必须履职尽责、规范用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统计工作。
二是要做到精益求精。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严明的工作纪律可以
促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更加认真、负责、高效,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和疏漏。工作纪律从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办公行为、执行上级指示
决定、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指引党员干部有序开展党的各项工作。
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严守工作纪律融入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强化责
任意识,发扬担当精神,培养务实作风,真正做到把规矩意识内化
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要做到持之以恒。雁怕离群,人怕掉队。严
守工作纪律,对每名党员干部来说都不是一劳永逸的。无论任何时
候,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守工作纪律,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勿触纪法“红线”。六、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生活纪律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
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关系到党的形象。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完善关于生活纪律的处分规定,有助于引
导党员干部增强身份意识,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履行好党员义务,
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在日常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
用。
(一)《条例》中关于生活纪律的主要内容
《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组织和党
员划定了生活纪律的“红线”,主要从 5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
这5个方面包括:生活作风奢靡腐化;男女性关系失范;不重视家
风建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该章共 5
条,修改 2条。一是充实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五
十条增写对生活中因铺张浪费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处分规定,引导
广大党员干部崇尚简朴生活,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二是规范
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督促全体党员绷紧“网络不是
法外之地”这根弦,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
(二)以案为鉴,得出启示
案例一:不重视家风建设的典型案例
湖南省株洲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阳卫国利用职务便利,向
株洲市有关领导干部和企业主“打招呼”,帮助其胞弟欧阳卫民等
亲属在工程项目、电梯安装业务中“提篮子”,从中牟利1200 余万
元。阳卫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 年6月,阳卫国受
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
诉。
案例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典型案例
2018 年12 月,天津市河东区区委巡察机构某年轻干部酒后打车回家。
该干部怀疑出租车司机绕路,与司机发生纠纷,遂拨打110 电话报
警。民警到场后,该干部对民警的处理方式不满在与民警交涉过程
中对民警有辱骂、撕扯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随后,该干部被
民警带回派出所强制醒酒。2019 年3月,该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启示:对党员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进行严格规范,是我们党先进
性的体现,是维护党章权威、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
用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生活纪律,坚持明
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约束
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
洁性。一是要做到从严治家。广大党员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身作
则,又要从严治家:既要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又要守好家庭
防线的“后门”,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
二是要做到清心寡欲。近年来,不少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都显示,
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往往由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
不能清白为人者,何以清白为官?一个对家庭缺乏道德责任感的人,
怎么能指望他对国家履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尽责?广大党员干
部要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从严要求和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
人,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三是要做到身先示范。党员干部的一
言一行,是党的形象的具体表现,对人民群众、社会风气都会产生
影响。如果党员干部都能严守生活纪律,保持崇高的道德境界,那
么群众就会自发向党看齐,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广大党员干
部要时时、事事、处处带头抓好家风建设,不断培养家庭成员的良
好道德品质,以良好家风带动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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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一名规规矩矩、干干净净、担当作为的共产党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实硬。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重要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深入剖析各类典型案例,牢牢把握《条例》中关于党的六大纪律的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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