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专题党课讲稿与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将全面从严要求落到实处【两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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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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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专题党课讲稿与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持续加强党
的纪律建设,将全面从严要求落到实处【两篇文】
2024
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专题党课讲稿
同志们:
大家好!作为 2024 年开年第一篇,今天想跟大家聊的是关于纪
律建设的话题。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
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最近,相信大家都在学习一部党内法规,那就
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
例”或《条例》
这部条例在 2023 年 12 月 8 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修订,
2023 年 12 月 19 日由中共中央发布,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一件大事,其实不光是
执纪部门要学,我们广大领导干部、党员也都要更加好好学,因为
这是我们党对全体党员作出的行为规范,明确划出了红线、底线、
高压线,也有导向意义。今天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学
习心得。
党纪处分条例是一部很重要的党内法规,那么首先,我们要知
道什么是党内法规?从而更好了解《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处于
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定义】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
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
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按效力分类: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
办法、细则等 7 类。
按效力等级可分为四个层次。
1 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
定。
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
定。比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
生活的若干准则》等。
3 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
面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
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
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条例》等。
4 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
作出具体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
则(试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党委(党
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等。
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来进行讲解:第一,《条例》产生、修订
的过程;第二,本次《条例》修订的背景;第三, 《条例》修订的
亮点解读;第四,我们应该如何贯彻落实《条例》?
一'《条例》产生、修订的过程
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在我
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近
30 年一直与时俱进,几经修订,如今已经是第五代“升级版”,充
满着时代特色。我们一起回顾一下:
第一代:追溯源头,早在 1997 年 2 月,中共中央就曾发布实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试行《条例》 共 172 条,将
违纪种类分为七大类: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
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
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
第二代:200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
发布施行,摘掉了“试行”的帽子。这一版的《条例》共 178 条,
将违纪种类分为九大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
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
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
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
第三代:此后十余年间,《条例》未再作修订。党的十八大之后,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的《条例》
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
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条例》 的许多
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
为此,2015年 10 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
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主要有
四个明显的特点:
1 从原来的 3 编、15章、178 条、24000 余字缩减为 3 编、11 章、
133 条、17000 余字;
2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包括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内的六大
纪律,与 97 款《条例》中的七类违纪种类和 03 款《条例》中的九
类违纪种类相比大大减少了;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
纪法分开;
把政治纪律细化、具体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
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
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第四代:2015年《条例》印发后,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
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
例》等重要党内法规。距2015年时隔不到三年时间,党中央为何要
再次修订《条例》?
原因就是,党的十九大后,我们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过去,我们讲到党的建设主要是五大建设,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
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又提出了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的问题,强调要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可以说,在 2015年修订《条例》后,我们党对纪律建设的认识
和成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所以,2018 年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
再部署、再动员。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 3 编、1 章、142 条,约19000 字,与
原《条例》相比新增11 条,修改 65 条,整合了 2 条。 修订后政治
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条
例》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施行。
这次修订的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 "一个思
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
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
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
容写入《条例》;
“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
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的内容;
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 27 至30 条、
第 33 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
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
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
“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
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
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完善总书记反道强调警惕的
“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
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
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
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
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
定。
第五代:就是我们现在刚刚看到的 2023 年 12 月 19 日中共中央发
布、2024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条例》,与 2018 年修订的《条例》相
比,本次《条例》修订后共 158 条,新增16条,修改76条,全文
约22256 字。
二、本次《条例》修订的背景
也许有人可能会说,2018 年我们刚修订过党纪处分条例, 怎么
短短几年,又要修订条例了,其实这里传导出--个信号,
那就是时代在进步,违纪的情形、场景有了新的变化,党的纪
律建设也要跟上,而且越往后越严了。那么,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看
一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角度来看,加强纪律建
设是我们党的治本之策
十八大之前,从严治党把重点放在严惩关键少数上,缺点是没
有用纪律管住多数,所以过去的腐败问题就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
茬又一茬。因为没有一个约束,所以不断地产出新的腐败。
十八大之后,王岐山同志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的规
矩,他首次提出了依规治党。他说,“现在守规矩的界限被混淆了,
长期松散,没有组织观念,最后成了圈子文化。如果有些人加入了
党,还不受党章约束,那不成了有组织无纪律?”以前从严治党使
用法律而不是党纪,是把党的管理标准降低了,于是就出现了某个
单位的同志只要不犯法不违法就没人管的现象。所以要完善党规党
纪。
如何完善?严明纪律首先就是要维护党章,把政治规矩政治纪
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突出出来,要管全党治全党。以《准则》为例,
2015年修订的的《廉洁自律准则》,以前叫《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管领导干部极少数的,十八大以后就
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根据 2018 年公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
(20 18-20 22 年)》,到建党 100 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
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
2019 年 4 月,中共中央完成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次集
中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工作从 2018 年 11 月开始,对纳入清理范围
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废止 54 件, 宣布失效56 件,修改
8 件。也就是说,除去废止和宣布失效的 110 件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目前现行有效党内法规约4100 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新
的法规制度、完善修订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
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基本形成了以《党章》 为根本,若干配套党
内法规为支掾的,基础性、综合性和专门性党内制度并存的党内法
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凝结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
创新成果,逐步构建起“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
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就纪律处分条例而言,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
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
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处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
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
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
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从现实面临的问题看,我们当前主要的挑战还是党的领导弱化
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远未到大功告成
的时候,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
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
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
我们来看看全国的案例:
2018 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65055 起。 2019 年
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36307 起,其中,2019 年
12 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2401 起。2020 年 3 月,
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0411 起,处理14968人(包
括85名地厅级干部、 780 名县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7363
人。
2021 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04223 起,
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036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 101224 人。从
查处级别看,2021 年,全国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问题 7 起,查处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 565 起,查处县处级领
导干部问题 7490 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数96161 起。其中,
县处级及以下查处问题数占查处问题总数的 99.5%(
2022 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95376 起,批
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1348 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 96756 人。从查处
级别看,2022 年,全国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问题 10 起,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 503 起,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问
题6849 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 88014 起。其中,乡科级及
以下干部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 92.3%0
这个数据还在更新,从上个月,也就是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中央
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 2023 年 11 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汇总情况看,2023 年 11 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 11860 起,批评教育和处理16728 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
11870 人。
这些问题都是发生在十八大之后甚至是十九大、二十大之后。
这反映出一个什么问题?就是党员中,有些人依然纪律和规矩意识
淡薄、心存侥幸。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
律松池、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
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 山头主义、拜金主义
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
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溢
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
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
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
所以,尽管新时代十年,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 全面从
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
松软状况。但我们同时也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贯
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问题
时有发生等,“四风”
问题也存在改头换面、花样翻新、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的趋向
所以党纪处分条例要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
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
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
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从战胜今后的风险挑战看,也必须要严明党的
纪律和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前
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所未有地具有实现
这个目标的能力和信心”。这三个“前所未有”是对中国发展大势
的深刻把握,是基于中国发展历史方位的重大判断。
但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十九大上强调:“全党要清醒认识到,
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
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纳、作风不纯
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
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 外部环境考脸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
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
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在二十大上进一步指出:”一些党
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斗争本领不强,实干精神不足,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
其实早在十八大之后总书记就讲,今后五年可能是我国发展面
临的各方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
既包括国内的政治、经济等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也包括国内政治、
经济具体风险等,如果风险发生扛不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就可能被迫中断。党是领导一切的,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
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的方针政策
外,必须严明规范和纪律。我们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齐下、标
本兼治, 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
这次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
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
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
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
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
铁”。
以上从历史经验、现实情况、今后面临的风险三个角度来讲为
什么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三、《条例》修订的亮点解读
现行的《条例》依然是三编十一章,主要包括三大板块: 第一
板块由第一编总则(第一章至第五章、1-48 条)构成,规定党纪处分
中一般性的、总体性的、整体性的事项, 如指导思想、总体要求、
工作原则、处分种类、适用范围等。
第二板块由第二编分则(第六章至第十一章、49-154 条) 构成,
规定了对于违反党的六大纪律的情形以及处分规定, 包括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 生活纪律等。
第三板块由第三编附则构成(155-158 条),包括其他说明事项、
解释权、施行日期等。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条例》,
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
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条例》,
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条例》 主要有以下亮
点:
(一)更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
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 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放在首位。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
向、政治立场、 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党最
重要的纪律。
《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
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
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
纪律规矩。
1.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主要体现在
《条例》总则中第 1 条在“路线、方针、政策、决议” 前增加“理
论”两个字,第 2 条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
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第 3 条增写
“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 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等内容,
并在分则具体条文中贯通体现。
2.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比如,在政治纪律中
第56 条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
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
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落实党的二十大相关决策部署。比如,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四部
分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进行了部署,
《条例》在总则第 3 条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
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分则政治纪律中新增一条(第 57 条)充实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 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
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3.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
《条例》在第 54 条峭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 新增第
55 条关于“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规定指出“搞投机
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 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
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
分”。
【拓展】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严惩“政治
骗子”和政治捐客。“政治骗子”指自称系领导干部亲友、同学、
秘书、智囊等特殊关系,其真实身份大多没有正当职业、以招摇撞
骗为业的骗子。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多名落马的领导
干部均被指出存在结交“政治骗子”的情况,他们在“政治骗子”
身上投资下注,可等来的并不是所谓“投资回报”和“美好前程”,
而是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典型案例】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某某热衷
投机钻营,从参加工作开始,便处心积虑寻找一切机会搞政治攀附。
在畸形的权欲驱使下,他醉心于旁门左道,
甚至迷信政治骗子,2003 年起,他便和一位谎称自己为领导身
边智囊的李某频繁来往,为李某在干部选拔、工程项目等方面取了
大量利益,而其实李某不过是一名中专生,却成功蒙骗了他 20 年。
2021 年 10 月,俾某某被立案审查调查。2022 年 3 月,傅某某被开
除党籍和公职。2022 年 9 月,傅某某因受贿、徇私枉法器被判处死
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增写
相应处分条款。比如,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
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
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
【典型案例】2023 年 5月 19 日落马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
副行长周清玉于同年 11 月被开除党籍。中纪委网站显示,周清玉还
曾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通报指出,周清玉搞迷信活动,私藏、阅
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条例》第 52 条增写对“私自阅
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
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 情节严重”行为的
处分规定,第 70 条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
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
(二)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
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
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
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严的基调,在总则第 2 条指
导思想中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
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在第 4 条工作原则中强
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二
同时,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 以制度
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
持续用力。
1.坚持贵任上全链条。比如,“新官不理旧账”在党纪上如何
处理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这次《条例》作出了正面的回应,不仅对
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而且
在工作纪律第 130 条中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切实负责,不得消极回避、 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
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典型案例】2023 年 5月 1 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 杂志刊
文披露,2022 年初,柳州市柳南区纪委监委收到廉情监督员反映,
添翼种养专业合作社通过招商引资与龙汉岭林场在 2019 年初达成协
议,双方合作共建 4400 亩的竹笋种植基地,但竹苗已经种植下去,
正式合同却签不下来,导致引入资金技术受阻。
顺着项目规划、推动、落实开展全链条监督,发现问题根源在
于该区自然资源局推诿扯皮”新官不理旧账”。由于行政区域划分、
机构改革等原因,2019 年 5月后龙汉岭林场归属柳南区自然资源局
管辖,但该区自然资源局对林场归属前的项目谟视不理、一拖再拖,
甚至在柳南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项目推进后,仍消极应对、
工作滞后。
为何会对“旧账”敷衍塞责?经过调查,究其原因在于“新
官”缺乏担当精神,有严重的思想包袱,担心多做多错, 加之在行
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后与其他部门沟通衔接不畅, 导致畏难情绪
滋生,企图将该问题一拖了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
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柳州市纪委监委指导柳南区纪委监
委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首先
约谈该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扭转其思维方式,增强其政治意
识,同时向该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
推动螺蛎粉原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切实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那么
现在纪检监察部门就有了处理的政策依据了。
2.坚持管理上全周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的细节: 1 坚持及时
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精神,在《条
例》总则第 5条中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
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
勉"的内容,推动抓早抓小、 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使干部不犯或
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原来《条例》中第一种形态除了“批评
与自我批评”外, 只有“约谈函询”一种手段。将第四种形态“严
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改为“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
任”,
表述更为精准到位,体现执纪执法贯通理念。
2 不仅充实对在职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有关不
廉洁行为的处分规定,而且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
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因党员干
部离岗而降低对其的要求。
《条例》第 106条是新增的一条,明确规定:离职或者退(离)休
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
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
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
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
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
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条例》第 153 条增写对违背公
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做到网上、
线下一个样,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
3.坚持对象上全覆盖。主要体现在两个修改细节: 1 将违规干预
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
“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抓
“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
《条例》第 142 条与修改前《条例》表述相比,大家可以观察,
第一、二款文字内容前少了特定的主语“党员领导干部”,这表明
该条内容针对的是全体党员,所以修改后为“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
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
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
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
款规定处理.
2 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
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第 109 条、 第 111 条)相关
违规行为的规制,完善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
资源提供帮助”(第 104 条),以及“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
不纠正”(第 107 条)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
自励,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
第一百零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在交通
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
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
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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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讲稿与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将全面从严要求落到实处【两篇文】2024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讲稿同志们:大家好!作为2024年开年第一篇,今天想跟大家聊的是关于纪律建设的话题。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最近,相信大家都在学习一部党内法规,那就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或《条例》这部条例在2023年12月8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修订,2023年12月19日由中共中央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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