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篇)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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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汇
编(15 篇)
目录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2
县委书记、县总河长 2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9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 9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15
县委副书记、县总督察 15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20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20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25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25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29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29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33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33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37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37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41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41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45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45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50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50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55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55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60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60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65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65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70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70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书记、县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2023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XX 县围绕中央、省委
政府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河(湖)长制从“一
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全县认真贯彻
落实省市总河长令和重要工作部署,签发《XX 县2023 年度
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第 8号县总河长令)、
《XX 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第 9号县总
河长令)、《XX 县开展“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
清 河 行 动 工 作方 案 》 ( 第 10 号 县 总 河 长令 ) , 9个 乡
(镇)和 26 个成员单位均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县委常委
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3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
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2次,召开总督察会议 1次,召
开联席会议 4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省市河(湖)长制部署要求,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
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
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县、乡、村三
级“河(湖)长”为主要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二是完
善保障机制。签发《XX 县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
见》(第 9号总河长令)、《XX 县“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
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 10 号总河长令),定
期研究、协调、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足额保障工作经
费,落实河(湖)长制专项经费 5万元。构建多维监管体系,
全面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依法管河治河模式,促进行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落
实 河 湖 管 理 保 护 第 一 责 任 人 职 责 , 压 实 县 、 乡 、 村 河
(湖)长工作责任,2023 年1—10 月,全县各级河(湖)
长累计巡河 8450 次,巡河巡查
次数达标。形成了总河长抓总,责任河(湖)长牵头,河
长办协调督办,部门按责任分工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
强化督察考核。加大精准督察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
纪委监委和两办督查室的监督作用,全县累计开展督导检
查60 余次,整改问题 165 个。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完成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五是强化党建引领。
聚焦河湖管理突出问题,按照“围绕生态抓党建、抓好党建
促生态”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战斗堡
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县乡村三级党员河(湖)长参与
率达95%,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动30 余次;
制定印发《XX 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聘
任“民间河(湖)长”19 名,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
点9个,实行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
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全
面推动“党建+河(湖)长制”深度融合,打通基层治水管水
“最后一公里”。
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是抓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教育。围绕党的 XX 大精神,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
自己以及各级河长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保护生态环
境的举措认识。通过学习,结合实际对全县河(湖)长制
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河(湖)长制工作与其他工作同
安排、同
部署、同步推进。二是抓河(湖)长制全局统筹谋划。把
河(湖)长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县委中心同谋划
同研究、同部署,组织召开 3次县委常委会议、1次总河长
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
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三是抓各类问题整改。按照
河湖问题清单、一河(库渠)一策,牵头组织对河湖“四乱”、
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落
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强化巡河现场办公推进河湖问题治理,
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变常规巡
河为现场办公解决河湖问题。2023 年,县总督察、副总督
察、县河长办开展督察 9次,督办整改问题 60 个;组织县
河长办以及相关部门排查河湖问题并向县级河湖长派送河
湖问题 54 个。四是抓宣传引导。督促加大宣传力度,结合
“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全县累计发放各类宣传
材料 3万份,在振太镇域内发放宣传材料 5000 余份,在敏
感区域设立警示牌,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
湖库渠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完善公众参与平台,
在澜沧江(糯扎渡库区)XX 段安装河(湖)长公示牌 3块,
督促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基本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
报,对群众的举报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并加以解决。
三、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2023 年,根据《XX 县开展“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
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XX 县总河长令第 10 号)要求,
XX 县持续开展河湖专项行动,一是稳步推进“河长清河”专项
行动。结合绿美河湖创建等工作,全县 9个乡(镇)113 个
村(社区)结合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全覆盖开展“清河行动”。截至 10 月底,各乡(镇)各部门
共开展常态化组织清河行动 497 次,参与19971 人次,清理
河道1514.02 公里,垃圾 2628.45 吨。二是规范采砂管理。
严格执行《XX 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落实《XX 县河道采
砂规划(2019 年~2025 年)》,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工
作。制作安装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公示牌,启用河道采砂
许可电子证照。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
开展联动执法 14 次,日常巡查 30 余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
案件3起(其中行政处罚 2起,移送公安 1起),罚没款 4
万元。三是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向县级河(湖)长派送
河湖问题 54 个。
四、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一是党建引领聚“合力”。积极践行“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模
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
范作用,以党建引领群建。制定印发《XX 县“党建+河湖长
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聘任“民间河湖长”19 名,培育“党
建+河(湖)长制”示范点5个其中报送市级重点打造 2个
(玻烈河、麻大街河),实行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
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
我约束、自我管理;“双管齐下”强宣传,召开党员会、群众
会以及开展入户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党
员群众”齐参与,全面落实常态化包保责任制,用实际行动
改善河湖生态环境。2023 年至今累计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
动30 余次。二是工作联动有“深度”。部门协调配合,用活
“河(湖)长+”机制,积极开展河湖保护治理行动;强化跨
界河流统筹共治,与市水文局、市河长办、相关5个县开展
李仙江 XX 段2023 年联防联控联治行动,创新建立了李仙江
XX 段“五联”机制(联巡、联席、联防、联控、联治),合力
提升区域河流保护管理效能。联合市生态环境局XX 分局,
制定“河(湖)长+生态环境局”方案并落实,确保威远江 XX
段勐统东边大桥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
准。三是真抓实干提“质量”。推进绿美河湖项目,因地制宜
巧施策,形成河湖保护绿色发展的特色,打造更绿更美更
宜居的幸福家园;保障水质安全,主要河流省控断面勐统
东边大桥、河西小学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湾河水库
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对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特别
是澜沧江治理保护,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
一定的
问题。一是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
础相对薄弱,投入比重不足,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不完善,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畜禽粪污处理设
施配建不到位,导致河域内仍然可见垃圾漂浮。二是政策
宣传还需深化。宣传的广度、深度不足和方式单一,法治
宣传跟不上,教育培训尚未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群众知晓
率面不广,沿岸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观念、意识还需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
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督促各
级、各部门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强化部门协同
联动,积极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流
域保护修复的强大合力,实现流域综合管理。
(二)进一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结
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
药化肥用量,实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逐步建立农业生
产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三)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乡(镇)、村河(湖)长制
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河(湖)长制明察暗
访,完善问题交办机制及曝光机制,对河湖管护各类问题
逐一制
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现场督办重点
问题,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
“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多形式、多角度
的宣传引导,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积极引导参与水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治理保护,坚决遏制垃
圾乱倒、污水直排、非法捕捞水生生物、乱丢滥弃病死畜
禽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形成“共
治、共建、共享”的美好水环境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水清、
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党的 XX 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
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理念,认真履行县副总河长工作职责,推进河(湖)
长制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一是强化
组织领导。压实县、乡、村级河(湖)长工作责任,切
实形成了总河长带头抓、各级河长具体抓、责任镇村一线
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基层群众参与抓的工作格局。持续
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根据县级河长工作变
动和乡(镇)、村两级换届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各级河长
并向社会公示。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坚持纳入政
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以来,县政府
常务会议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次,专题研究河
(湖)长制工作 2次。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紧盯《XX 市全
面推行河(湖)长制 2023 年工作要点》等市级文件,对标
《2023 年XX 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XX 县加
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XX 县“保护母亲河全民在
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等县级文件,狠抓措
施落实,全县河湖环境持续稳定。
二、河(湖)长制组织推进情况
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
水域岸线管理和执法监管,着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安全河湖
绿美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一是扎实推进绿美河湖
建设,依托工程提升水环境。完成年度 3个绿美河湖项目建
设任务,累计绿化面积 25910m²、投资 20.09 万元。通过建
设经济林、沟道治理和沿河生态防护、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等,提升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点水域岸
线生态环境水平,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治理有机融合。二
是强化
水资源管理,持续开展保障小水电生态流量工作。对县内
10 家取用水企业、10 家小水电站开展全覆盖取用水检查工
作,未发现取水计量、节水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征收
水资源费53.22 万元。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小水电站下泄
生态流量问题整改,6座小水电站均符合生态流量下泄要求,
符合验收标准,通过县级验收。三是加大违法捕捞行为打
击力度,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今年以来,开展禁渔专项行
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 338 人次,共拆除禁渔区非生产用竹
筏52 张、迷魂阵(虾笼)42 个,收缴撒网5张、刺网6张、
钓具23 套;立案查处渔业违法案件2起,结案 2起;制作
禁渔期及禁渔区管理告示牌 24 块。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方
式,利用“中国水周”“8.15 全国生态日”等契机,引导群众担
负起保护水资源的社会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张贴宣传海
报30 余份,发放宣传册及宣传物品32000 份。四是强化督
察督办,筑牢河(湖)安全管理防线。整合各级力量,开
展督查检查 60 余次,整改问题 69 余个。在显著位置设置
“水深、危险、禁止游泳、违者后果自负”各类提醒警示牌
268 块。
三、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
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一是深入
开展“四乱”和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四乱”和
碍洪问题月排查,在县域范围内发现四乱、碍洪问题 5处,
均已按时按质销号。出动 40 余人次,及时排查水利部交办
疑似 448 个碍洪问题,对认定的 48 个碍洪问题多次研究解
决并持续跟踪督办。二是集中开展清漂专项行动,稳步推
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组织全域全民现场清理垃圾、漂浮
物5公里,90 余吨。结合绿美河湖创建等工作,全县 9个
乡(镇)113 个村(社区)全覆盖开展“清河行动”,今年以
来,共组织清河行动 270 次,参与9980 人次,清理河道
1362.61 公里,垃圾 2365.60 吨。三是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
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
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1起,巡查 30 余次,立案查处
非法采砂案件3起。四是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完
成靛坑河水库标准化管理初评,完成湾河、菠萝坝两座水
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和 26 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及2023
年的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四、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一是河流水质持续稳定。主要河流水质为Ⅲ类及优于Ⅲ类
水质,达标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湾河水库)
为Ⅱ类及优于Ⅱ类水质,达标率100%。二是美丽河湖建设
展新貌。成功创建县级美丽河湖 53 个、市级美丽河湖 31 个、
省级美丽河湖 3个。国际合作试点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中
国水利行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得到了联合国粮农组织、
水利部的高度肯定。三是体制机制创新结硕果。推进“党建
+河湖长制”,培育示范点9个;推进“河(湖)长+检察长”,
办理涉河刑事案件1起;深化“河(湖)长+警长”执法监管,
开展巡河 62 次、隐患排查 1次、联合执法 1次;深化“河
(湖)长+校长”,各中小学校开展志愿清河等系列社会实
践主题 活动; 建立“河( 湖) 长+ 部门 ”制度,推进“ 河
(湖)长+生态环境局”落实,威远江 XX 段勐统大桥省控地
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四是强化跨界河流共治。与
澜沧江 XX 段(临翔区)、李仙江 XX 段(沿线五县)开展联
防联控联治行动并签订协议,创新建立“五联”机制。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
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履职不到位。部分河长认识不到位,解决涉河问
题的主动性不强。二是治污能力亟待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保护基础设施薄弱,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存在污水排放不规范问题;农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有
差距。三是“四乱”问题仍然存在。河流沿线零星垃圾和乱种
问题屡禁不止。大部分遥感图斑涉及临河房屋、临河建筑
清理整治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主
题教
育,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各
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
理念,以美丽河湖创建为抓手,聚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
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控和执法监
管六项重点任务,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推动“一
河一策”落实。持续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守住水质
量底线。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补齐污水处理短板
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及志愿服务者等社会热心人士作用,凝
聚管理保护河湖水系合力。
(二)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乡(镇)、村河(湖)长制
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河(湖)长制专项检
查、暗访检查,完善问题交办机制及曝光机制,对河湖管
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
单”,现场督办重点问题,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落细,提
升河(湖)治理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
宣传阵地,整合各类资源深入开展宣传引导,不断引导群
众参与水环境的监管,坚决遏制垃圾乱倒、污水直排、非
法捕捞水生生物、乱丢滥弃病死畜禽等破坏水生态行为,
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水清、河
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四)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更新各级河
(湖)长信息,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联动
机制,合力推进治水工作。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河
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
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健全跨区域联防联动联治机制,
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共同治理和区域联合行动,
持续推进“四乱”整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
建设,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总督察
XX 总河长、XX 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2023 年以来,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 XX 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体目
标,严格履行河(湖)长总督察及县级河长(定坑河、文
岗河、文岔河)职责。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
决策部署,紧扣全县河(湖)长制总督察职责任务,坚持
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开展全县河(湖)
长制工
作督察,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不
断推动全县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努力让每一条
河流成为一道靓丽风景线。截至目前,主持组织安排集中
大督察 1次,明察暗访 12 次,开展巡河(库)9次。
二、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围绕《XX 县2023 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XX 县第 8号总河长令)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2023 年XX 治县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明确全年
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任务。
(一)县河(湖)长制总督察履职情况
一是坚决压实责任。制定《2023 年XX 县河(湖)长制督察
任务清单》,明确督查单位、督查内容及督察要求,从严
从实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组织举办1场全县河
(湖)长制业务培训,持续将河(湖)长制业务纳入县、
镇两级党校培训内容,实现乡(镇)、村级培训全覆盖,
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河(湖)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
动自觉。二是强化督查检查。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
向,整合督查资源,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县
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日常监督作用,推动河(湖)长制
总督察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年共开展
县级督察 1次,形成督查报告 1篇,开展明察暗访 12 次,
针对清理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
亲自督办整改。三是严格
问题整改。执行清单制、包保制、督察制、奖惩制的问题
整改机制,针对督察发现问题,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及时交办,紧跟督办,切实做到督前有计划,督时有记录
督后有报告,累计整改河湖巡查、督察问题 69 个。
(二)县级河长履职情况
切实履行县级河长责任,对标对表《XX 县2023 年度全面推
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组织责任部门召开河
(湖)长会议 3次,分别到九甲镇甸坑河、文岗河、文岔河
巡河 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 7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结合重点工作,就河(湖)长制落实工作进行
调查研究 4次,深入乡(镇)进行实地考察,掌握河(湖)
长制重点任务进展,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引导有差距。宣传还不够到位,部分沿河群众
爱河护河意识不强,存在生产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等排
倒至河道的问题。
(二)先进典型选树不突出。我们推行“党建+河(湖)长”
制、“河(湖)长+警长”制、“河(湖)长+校长”制等行之
有效的做法,但持之以恒落实不够,先进典型经验总结推
广少,以点带面促进工作有差距。
(三)执法监管还需加强。针对少部分群众乱扔垃圾、破
坏水生态环境等情况,执法监管力度不足,乱堆、乱排、
乱占、
乱采等现象反复出现。
四、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我将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安排部署,坚决履行
河(湖)长总督察及县级河长职责,进一步抓实河(湖)
长制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
按照省、市、县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安排,推动
各级各部门加强学习,按照工作要点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
实,切实把河(湖)长制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持问题导
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
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治河能力。一是全面落实
河(湖)长督察工作制度,督促各级河(湖)长切实承担
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行职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
提出解决方案,交办责任部门限期处理并跟踪落实情况,
直至办结销号;靠前组织、靠前指挥、靠前督导,强化督
察指导,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和资源,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
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全面压实部门工作责任,落实职责
分工,严格按规按质开展督察、河湖巡查等工作;加强与
河(湖)长联系,落实好工作任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强化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
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察考核,抓实问题整改。一是狠抓对制度执
行
的督促检查,坚持开展督察情况通报、考核问责,层层传
导工作压力,倒逼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地落实,推进河
(湖)长制“名”“实”相符。强化各级总督察、副总督察督察
和指导工作,紧盯关键环节、关注投诉举报动态,不断加
强对问题河湖建设项目进度迟缓等的督察督办力度,推动
河(湖)长制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坚决跟踪问题落实
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督察反馈整改机制,确保所有督办事
项或问题清单件件有落实、有结果、有说法。同时加大暗
访力度,及时开展督察“回头看”等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落到实处。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XX 总河长、XX 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河(湖)长制履职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我担任XX 县按板镇磨庆河(全长 16km)、
菠萝坝水库(小型水库,总库容 132.30 万m3)、闪桥水库
(小型水库,总库容 802.00 万m3 )的县级河(湖)长。
2023 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
景美”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职尽责,狠抓落实,认真落实河
(湖)长制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
抓实理论学习,逐级压实责任,要求镇、村三级河长利用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支部主题
党日等不同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考察
云南重要讲话精神5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
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的理念,扛起河(湖)管理和保护的政治责任,
坚决把党的 XX 大生态文明部署要求落实到河长责任的具体
工作中,着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指导XX 镇、按板
镇联合组织开展跨界河流“党建+河长制”联防联控联治行动,
指导双方签订《XX 镇按板镇“党建+河湖长制”跨界联防联控
联治协议》,共同巡查威远江(XX 镇与按板镇跨界段),
河道沿岸的漂浮物进行清理。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
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
河流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履职担当
一是夯实队伍建设抓实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县级联系单位
卫健局、医保局以及按板镇完善河长制并调整充实人员,
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和各
联系单位在河湖管护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压实基层巡护
责任和联系部门督导责任,进一步夯实河湖攻坚治理的制
度基础。及时更新修缮河(湖)公示牌,接受社会公众监
督。二是统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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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汇编(15篇)目录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2县委书记、县总河长2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9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9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15县委副书记、县总督察15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20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20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25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25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29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29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33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33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37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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