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思路方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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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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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思路方法探析
当前,腐败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呈现出腐败主
体隐身化、权钱交易民事化、利益输送市场化、主观故意
深藏化、权钱关联割裂化、收益来源多样化、贿赂标的虚
拟化、性质认定复杂化等新的特点,给调查与认定带来挑
战。对此,要深刻把握规律特点,深入总结破解的思路方
法,有效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在行为主体方面,与传统腐败案件中领导干部直接出
面实施权钱交易不同,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中,腐败分子
一般让自己的配偶、子女甚至毫无亲属关系的私营企业主、
朋友、同学等人冲在前台操作,自己则隐于幕后;收受的
巨额财物也不再放在家人名下,而是置于“白手套”或其
他与本人关联很弱的第三人名下,有的甚至把行贿人当成
“钱袋子”,需要时随时取用,与腐败的显性距离越来越
远。腐败主体隐身化、财物权属隔离化,导致腐败的隔离
层越来越厚。
在行为人主观故意方面,腐败分子与行贿人之间达成
一种默契,由此前对利益输送有清晰的沟通、对贿赂数额
有明确认知、对腐败结果有直接的追求和积极的作为,变
为沟通更加模糊、认知更加概括、追求更加深层,有的甚
至故意采取“不作为”的方式,权钱交易的主观故意从表
面化、浅显
化、清晰化变为深藏化、模糊化、笼统化,彼此之间
“心知肚明”“心照不宣”“心领神会”却绝不挑明,一
旦案发,领导干部往往以“不知情”“没有受贿的意图”
等作为逃避处罚的借口。
在利益输送方式方面,腐败分子不直接收受财物,而
是把利益输送与普通民事、商业、市场行为相混同,通过
高息放贷、入职领薪、房产买卖、投资入股、合作经营、
咨询服务等方式获取利益,形成收益似乎源于本人合法所
得而非请托人输送的假象,行为性质呈现出表面“合法
化”“违纪化”的特点。
在具体表现形式方面,实践中,出现了“让私营企业
主为请托人谋利后收财”“让特定关系人实际工作但领取
明显高薪”“让请托人给非特定关系人的第三人‘借
款’”“实际出资购股后获得巨额‘分红’”“购买原始
股上市后获得巨额升值溢价”“请托人之间无通谋但长期
赌博输钱”等新的类型,在办案中,简单直接套用纪法条
款的难度越来越大。
针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上述特点,办案人员要善
于运用疑点思维、推定思维、穿透思维、辩证思维,及时
发现、有效查明、精准认定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一、运用疑点思维,及时发现问题
为应对腐败主体隐身化、财物权属隔离化,必须善于
运用疑点思维,善于借助丰富的大数据信息,多维度进行
分析比对研判,从细微异常中发现端倪,大胆假设,小心
求证,层层剥开伪装。
一是围绕关联财产发现异常。无论腐败形式如何翻新
升级,腐败分子最终多以获得利益为目的,及时发现“不
义之财”是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重要方法,实践中,
要改变“财物代持人”一定是领导干部近亲属的思维,进
一步拓宽思路。二是围绕关联职务发现异常。比如,领导
干部分管采购工作,则重点关注其任职时期的供应商,特
别要注意其任职离职前后新增或业务量显著变化的供应商。
二、运用推定思维,有效查明主观故意
为应对主观故意深藏化、模糊化,必须善于运用推定
思维,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借助常识常情常理和逻辑规
则、经验法则,对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进行合理推断,并结
合案件的其他事实,突破案件、获取证据、认定性质。具
体到贿赂案件中,可运用推定思维推断以下四方面内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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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思路方法探析当前,腐败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呈现出腐败主体隐身化、权钱交易民事化、利益输送市场化、主观故意深藏化、权钱关联割裂化、收益来源多样化、贿赂标的虚拟化、性质认定复杂化等新的特点,给调查与认定带来挑战。对此,要深刻把握规律特点,深入总结破解的思路方法,有效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在行为主体方面,与传统腐败案件中领导干部直接出面实施权钱交易不同,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中,腐败分子一般让自己的配偶、子女甚至毫无亲属关系的私营企业主、朋友、同学等人冲在前台操作,自己则隐于幕后;收受的巨额财物也不再放在家人名下,而是置于“白手套”或其他与本人关联很弱的第三人名下,有的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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