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坚决打赢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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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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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坚决打赢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持久战”
同志们: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只要存在腐败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吹冲锋号。党的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
定不移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压倒性胜利成果不断巩固发展。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败顽疾犹如病毒变异,“自调节”“自
适应”功能强大,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仍然需要向基层延伸、向纵深
发展。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隐性腐败的内涵剖析和主要形式
(一)隐性腐败的内涵剖析。所谓“隐性腐败”,就是隐蔽性更强、
权力寻租手段水平更高,更难以查办的腐败行为。与显性腐败相同,
隐性腐败本质上也是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所有腐败分子的主观心
理也如出一辙,体现为“八心”。一是“虚无心”,即表面信仰坚
定,实则信念丧失;二是“贪婪心”,即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三是
“玻璃心”,即顺境进取、逆境颓废;四是“享乐心”,即台上道
貌岸然,台下放纵欲望;五是“宠溺心”,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六是“做秀心”,即口号震天响,行动轻飘飘;七是“狂妄心”,
即目空一切,唯我独尊;八是“慵懒心”,即身在其位,不谋其政。
反腐倡廉高压态势下,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直接受贿衍
生为间接“生钱”,传统腐败演化为腾挪转移式腐败。直接、单一、
简单的显性腐败好比“劫道”,更易被发现和调查;伪装性更强的
隐性腐败好比“做贼”,“旧酒装入了新瓶”,更容易污染政治环
境、腐蚀社会风尚。
(二)隐性腐败的主要形式。
“逃逸式”离职投机钻营,隐性腐败以权谋私。“逃逸式”离职是
指以提前退休、辞职等方式妄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或者到原业
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任职、兼职,利用政商“旋转门”捞取好处,
这种腐败形式隐形变异,危害更加持久。“逃逸式”离职腐败更难
被发现和查处,其因有三。一是腐败动机经常潜藏于形式多样的、
看似合规的“理由”之中,更加隐蔽,比如打着因病早退、下海经
商、钻研学术等“幌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二是腐败机
会更加分散,腐败收益的延期获取使得腐败链条延长多变。比如,
个别党员干部在在职期间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给予利益关联
公司或者个人特殊“关照”,并不即时收益变现,而是在离职以后
把“储蓄的腐败机会”兑现为“现实的腐败机会”。三是腐败成本
更加散碎。虽然当前防治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但其主要针对的是在职的党员干部,而当腐败分子以“合规”理由
离职后,以“期权变现”“投资入股”“企业兼职”等名义逃避惩
处,往往会使党纪法规的效力大大弱化,其腐败行踪更难发现,腐
败案件更难查处。
披着合法经济交往的外衣,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从形式上看,此
类隐性腐败往往以签订能够体现意思自洽的合同作掩护,看似符合
民事法律行为规范和市场经济交易规则,但其背后存在着一个共性
问题,就是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或者实际并不支付价款而获得远
超正常
经济交往的收益,本质上都是商人通过利益输送与党员干部手中的
权力“交朋友”,各明所欲、各取所需。表现之一是打着理财投资
的幌子以权谋财。例如浙江省金华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陶诚华,
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收取高息、出资入股、间接持股,以及以明显
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房屋等方式辗转腾挪、低买高卖。表现之二
是以“合情”的人际交往收受贿赂。根据《关于办理贪污受贿刑事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否属于合情的人际交往关键在
于是否接受请托事项而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比如官商之
间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等机会“礼尚往来”。表现
之三是通过“旋转门”、艺术“雅贿”实现收受贿赂。个别党员干
部在在职期间“提前筑巢”,为不法企业牟取私利,事后通过“人
才引进”“专家顾问”等形式在关联企业领取“定制高薪”;个别
党员干部为规避风险不再直接收钱,而是以文墨、爱好为掩饰,把
收受的贿赂以挂名著书、古玩鉴定、高价“墨宝”等形式,改头换
面,逃避查处。
腾挪转移式腐败大行其道,执纪调查困难加剧。根据中央纪委国家
监委通报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传统腐败案件中,行贿
人和受贿人往往直接关联,顺藤摸瓜“链条式”调查取证比较容易。
而隐性腐败往往会通过转移腐败交易的主体、“升级”收受钱财的
手段和异化利益互换的形式对交易过程进行改造、掩饰。一种是
“提线木偶”型腐败。如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
长彭尚松,利用亲属充当“白手套”,在工程承揽、房屋拆迁等方
面伙同妻弟张文武大搞权钱交易,“幕后主使”拉项目,“台前木
偶”做项目。另一种是“权权互换”型腐败。领导干部之间利用各
自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审批、干部调整等方面为
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牟取私利,
形成利益交换,而不直接掺杂经济往来。还有一种是“国外交易”
型腐败。领导干部与请托人腐败交易的行为、结果不再局限于国内,
而是拓展到国外,具体而言就是,领导干部在国内利用职务便利为
他人牟取利益,他人在国外与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完成利益输送,比如为领导干部支付子女留学费用、帮助领导干部
进行海外投资等,以此逃避党纪法规的监管和查处。
二、深入思考,牢牢把握隐性腐败的突出特点和滋生原因
(一)隐性腐败的突出特点
特点之一:腐败目的的多样性。传统腐败的常见目的是通过贪污、
受贿、挪用公款等手段获取不法经济收入,但综观近年来全国各级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典型案件,党员干部腐败的目的不再局限
于追求不法经济收入,而扩展到不当政治诉求层面。二十届中央纪
委二次全会公报指出,“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
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
这说明新型的隐性腐败已经对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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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坚决打赢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持久战”同志们: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只要存在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吹冲锋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压倒性胜利成果不断巩固发展。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败顽疾犹如病毒变异,“自调节”“自适应”功能强大,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仍然需要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隐性腐败的内涵剖析和主要形式(一)隐性腐败的内涵剖析。所谓“隐性腐败”,就是隐蔽性更强、权力寻租手段水平更高,更难以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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