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篇)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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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10 篇)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2023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镇沅县围绕中央、
省委政府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河(湖)长制
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全县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和重要工作部署,签发《镇沅
县2023 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第 8号县
总河长令)、《镇沅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
案》(第 9号县总河长令)、《镇沅县开展“保护母亲河全
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 10 号县总
河长令),9个乡(镇)和 26 个成员单位均制定了具体工
作措施;县委常委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3次,
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2次,召开总
督察会议 1次,召开联席会议 4
次 。 一 是 强 化 组 织 领 导 。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 省 市 河
(湖)长制部署要求,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
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工
作要求,全面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县、乡、村三级
“河(湖)长”为主要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二
是完善保障机制。签发《镇沅县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
施意见》(第 9号总河长令)、《镇沅县“保护母亲河全民
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 10 号总河长
令),定期研究、协调、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足额保
障工作经费,落实河(湖)长制专项经费 5万元。构建多维
监管体系,全面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依法管河治河
模式,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三是狠抓责任
落实。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县、
乡、村河(湖)长工作责任,2023 年1—10 月,全县各级
河(湖)长累计巡河 8450 次,巡河巡查次数达标。形成了
总河长抓总,责任河(湖)长牵头,河长办协调督办,部
门按责任分工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加
大精准督察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两办
督查室的监督作用,全县累计开展督导检查 60 余次,整改
问题 165 个。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完成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五是强化党建引领。聚
焦河湖管理突出问题,按照“围绕生态抓党建、抓好党建
促生态”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战斗
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县乡村三级党员河(湖)长参
与率达95%,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动30 余次;
制定印发《镇沅县“党建+
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聘任“民间河(湖)
长”19 名,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9个,实行
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
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全面推动“党
建+河(湖)长制”深度融合,打通基层治水管水“最后一
公里”。
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是抓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教育。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
提高自己以及各级河长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保护生
态环境的举措认识。通过学习,结合实际对全县河(湖)
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河(湖)长制工作与其他工
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步推进。二是抓河(湖)长制全局
统筹谋划。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县
委中心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组织召开 3次县委常委会
议、1次总河长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行河(湖)长
制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三是抓各类问
题整改。按照河湖问题清单、一河(库渠)一策,牵头组
织对河湖“四乱”、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依
法进行清理整治;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强化巡河现场办公
推进河湖问题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抓总、协调
各方作用,变常规巡河为现场办公解决河湖问题。2023 年,
县总督察、副总督察、县河长办开展督察 9次,督办整改问
题60
个;组织县河长办以及相关部门排查河湖问题并向县级河
湖长派送河湖问题 54 个。四是抓宣传引导。督促加大宣传
力度,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全县
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 3万份,在振太镇域内发放宣传材料
5000 余份,在敏感区域设立警示牌,动员、引导社会各方
力量积极参与河湖库渠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完善
公众参与平台,在澜沧江(糯扎渡库区)镇沅段安装河
(湖)长公示牌 3块,督促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基本情况,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群众的举报问题及时调查了解
并加以解决。
三、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2023 年,根据《镇沅县开展“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
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镇沅县总河长令第
10 号)要求,镇沅县持续开展河湖专项行动,一是稳步推
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结合绿美河湖创建等工作,全
县9个乡(镇)113 个村(社区)结合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
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全覆盖开展“清河行动”。截至 10 月底
各乡(镇)各部门共开展常态化组织清河行动 497 次,参与
19971 人次,清理河道1514.02 公里,垃圾 2628.45 吨。二
是规范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落实《镇沅县河道采砂规划(2019 年~2025
年)》,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工作。制作安装河道采砂
四个责任人公示牌,启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严厉打
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开展联动执法 14 次,
日常巡查 30 余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其中行政
处罚 2起,移送公安1起),罚没款 4万元。三是落实巡河
问题清单制。向县级河(湖)长派送河湖问题 54 个。
四、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一是党建引领聚“合力”。积极践行“党建+河湖长
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战斗堡垒作
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群建。制定印发《镇沅县
“党建+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聘任“民间河湖
长”19 名,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5个其中报
送市级重点打造 2个(玻烈河、麻大街河),实行党支部包
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
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双管齐下”强宣传,
召开党员会、群众会以及开展入户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
晓率和参与率;“党员群众”齐参与,全面落实常态化包
保责任制,用实际行动改善河湖生态环境。2023 年至今累
计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动30 余次。二是工作联动有“深
度”。部门协调配合,用活“河(湖)长+”机制,积极开展
河湖保护治理行动;强化跨界河流统筹共治,与市水文局
市河长办、相关5个县开展李仙江普洱段 2023
年联防联控联治行动,创新建立了李仙江普洱段“五联”
机制(联巡、联席、联防、联控、联治),合力提升区域
河流保护管理效能。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制定
“河(湖)长+生态环境局”方案并落实,确保威远江镇沅
段勐统东边大桥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
准。三是真抓实干提“质量”。推进绿美河湖项目,因地
制宜巧施策,形成河湖保护绿色发展的特色,打造更绿更
美更宜居的幸福家园;保障水质安全,主要河流省控断面
勐统东边大桥、河西小学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湾河
水库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
效,但对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全县河湖长制工作
特别是澜沧江治理保护,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
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农村生态
环境保护基础相对薄弱,投入比重不足,农村垃圾、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不完善,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畜禽
粪污处理设施配建不到位,导致河域内仍然可见垃圾漂浮
二是政策宣传还需深化。宣传的广度、深度不足和方式单
一,法治宣传跟不上,教育培训尚未充分发挥平台优势,
群众知晓率面不广,沿岸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观念、意识
还需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
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
市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督促
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强化部门协
同联动,积极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
流域保护修复的强大合力,实现流域综合管理。
(二)进一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因地制宜,优化产
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减
少农药化肥用量,实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逐步建立农
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三)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乡(镇)、村河(湖)
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河(湖)长制明
察暗访,完善问题交办机制及曝光机制,对河湖管护各类
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
现场督办重点问题,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
各类“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多形
式、多角度的宣传引导,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
参与意识,积极引导参与水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治理保护,
坚决遏制垃圾乱倒、污水直排、非法捕捞水生生物、乱丢
滥弃病死畜禽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村规民
约,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美好水环境的浓厚氛围
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尹雪兰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履行县副总河长工作职责,推
进河(湖)长制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
治 ” 转 变 。 一 是 强 化 组 织 领 导 。 压 实 县 、 乡 、 村 级 河
(湖)长工作责任,切实形成了总河长带头抓、各级河长
具体抓、责任镇村一线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基层群众参
与抓的工作格局。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
根据县级河长工作变动和乡(镇)、村两级换届情况,及
时调整更新各级河长并向社会公示。高度重视河(湖)长
制工作,坚持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
报2次,专题研究河(湖)长制工作 2次。二是狠抓工作落
实。紧盯《普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2023 年工作要
点》等市级文件,对标《2023
年镇沅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镇沅县加强
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镇沅县“保护母亲河全民
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等县级文件,狠
抓措施落实,全县河湖环境持续稳定。
二、河(湖)长制组织推进情况
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
防治、水域岸线管理和执法监管,着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安
全河湖、绿美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一是扎实推进
绿美河湖建设,依托工程提升水环境。完成年度 3个绿美河
湖项目建设任务,累计绿化面积 25910m²、投资 20.09 万元。
通过建设经济林、沟道治理和沿河生态防护、村庄人居环
境整治等,提升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点
水域岸线生态环境水平,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治理有机融
合。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持续开展保障小水电生态流量
工作。对县内10 家取用水企业、10 家小水电站开展全覆盖
取用水检查工作,未发现取水计量、节水措施不到位等问
题,及时征收水资源费53.22 万元。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
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6座小水电站均符合生态
流量下泄要求,符合验收标准,通过县级验收。三是加大
违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今年以来,
开展禁渔专项行动 3次,出动执法人员 338 人次,共拆除禁
渔区非生产用竹筏 52 张、迷魂阵(虾笼)42 个,收缴撒网
5张、刺网6张、钓具
23 套;立案查处渔业违法案件2起,结案 2起;制作禁渔
期及禁渔区管理告示牌 24 块。充分利用“线上”“线下”
方式,利用“中国水周”“8.15
全国生态日”等契机,引导群众担负起保护水资源的社会
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张贴宣传海报30 余份,发放宣传册
及宣传物品32000 份。四是强化督察督办,筑牢河(湖)安
全管理防线。整合各级力量,开展督查检查 60 余次,整改
问题 69 余个。在显著位置设置“水深、危险、禁止游泳、
违者后果自负”各类提醒警示牌 268 块。
三、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
动,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四乱”和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
开展“四乱”和碍洪问题月排查,在县域范围内发现四乱
碍洪问题 5处,均已按时按质销号。出动 40 余人次,及时
排查水利部交办疑似 448 个碍洪问题,对认定的 48 个碍洪
问题多次研究解决并持续跟踪督办。二是集中开展清漂专
项行动,稳步推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组织全域全民
现场清理垃圾、漂浮物 5公里,90 余吨。结合绿美河湖创
建等工作,全县 9个乡(镇)113 个村(社区)全覆盖开展
“清河行动”,今年以来,共组织清河行动 270 次,参与
9980 人次,清理河道1362.61 公里,垃圾 2365.60 吨。三是
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
内乱采乱挖等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1起,巡查
30 余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
起。四是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完成靛坑河水库
标准化管理初评,完成湾河、菠萝坝两座水库除险加固前
期工作和 26 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及 2023 年的雨水情测
报、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四、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一是河流水质持续稳定。主要河流水质为Ⅲ类及优于
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湾河水
库)为Ⅱ类及优于Ⅱ类水质,达标率100%。二是美丽河湖
建设展新貌。成功创建县级美丽河湖 53 个、市级美丽河湖
31 个、省级美丽河湖 3个。国际合作试点项目“生物多样
性保护中国水利行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得到了联合国
粮农组织、水利部的高度肯定。三是体制机制创新结硕果
推 进“ 党建 +河 湖 长制 ”, 培育示范点9个;推进“河
(湖)长+检察长”,办理涉河刑事案件1起;深化“河
(湖)长+警长”执法监管,开展巡河 62 次、隐患排查 1次、
联合执法 1次;深化“河(湖)长+校长”,各中小学校开
展志愿清河等系列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建立“河(湖)长+
部门”制度,推进“河(湖)长+生态环境局”落实,威远
江镇沅段勐统大桥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四
是强化跨界河流共治。与澜沧江镇沅段(临翔区)、李仙
江普洱段(沿线五县)开展联防联控联治行动并签订协议
创新建立“五联”机制。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履职不到位。部分河长认识不到位,解决涉
河问题的主动性不强。二是治污能力亟待提升。农村生态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薄弱,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滞后,存在污水排放不规范问题;农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
配建有差距。三是“四乱”问题仍然存在。河流沿线零星
垃圾和乱种问题屡禁不止。大部分遥感图斑涉及临河房屋
临河建筑清理整治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
展 主 题 教 育 ,深化 作 风 革 命 、 效 能革 命 ,扎实 推 动 河
(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的理念,以美丽河湖创建为抓手,聚焦水资源保护
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控和
执法监管六项重点任务,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
推动“一河一策”落实。持续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
决守住水质量底线。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补齐污
水处理短板。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及志愿服务者等社会热心
人士作用,凝聚管理保护河湖水系合力。
(二)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乡(镇)、村河(湖)
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河(湖)长制专
项检查、暗访检查,完善问题交办机制及曝光机制,对河
湖管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
“四个清单”,现场督办重点问题,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
实落细,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
各类宣传阵地,整合各类资源深入开展宣传引导,不断引
导群众参与水环境的监管,坚决遏制垃圾乱倒、污水直排
非法捕捞水生生物、乱丢滥弃病死畜禽等破坏水生态行为
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水清
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四)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更新各级
河(湖)长信息,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联
动机制,合力推进治水工作。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
“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
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健全跨区域联防联动联治机
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共同治理和区域联合行
动,持续推进“四乱”整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
约等制度建设,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总督察杨应恒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 年以来,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
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河畅、水清、岸绿、景
美”总体目标,严格履行河(湖)长总督察及县级河长
(定坑河、文岗河、文岔河)职责。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
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县河(湖)长制总督察职责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开展全县河
(湖)长制工作督察,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压实各级
河长责任,不断推动全县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
实”,努力让每一条河流成为一道靓丽风景线。截至目前
主持组织安排集中大督察 1次,明察暗访 12 次,开展巡河
(库)9次。
二、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围绕《镇沅县 2023 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
点》(镇沅县第 8号总河长令)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2023 年镇沅治县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明确全
年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
作任务。
(一)县河(湖)长制总督察履职情况
一是坚决压实责任。制定《2023
年镇沅县河(湖)长制督察任务清单》,明确督查单位、
督查内容及督察要求,从严从实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
作。组织举办1场全县河(湖)长制业务培训,持续将河
(湖)长制业务纳入县、镇两级党校培训内容,实现乡
(镇)、村级培训全覆盖,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河
(湖)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督查检查。
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整合督查资源,充分发挥
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日常监
督作用,推动河(湖)长制总督察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
同部署同落实。全年共开展县级督察 1次,形成督查报告 1
篇,开展明察暗访 12 次,针对清理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全
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亲自督办整改。三是严格问题整
改。执行清单制、包保制、督察制、奖惩制的问题整改机
制,针对督察发现问题,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交
办,紧跟督办,切实做到督前有计划,督时有记录,督后
有报告,累计整改河湖巡查、督察问题 69 个。
(二)县级河长履职情况
切实履行县级河长责任,对标对表《镇沅县 2023 年度
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组织责任部门召
开河(湖)长会议 3次,分别到九甲镇甸坑河、文岗河、文
岔河巡河 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 7
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重点工作,
就河(湖)长制落实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4
次,深入乡(镇)进行实地考察,掌握河(湖)长制重点
任务进展,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引导有差距。宣传还不够到位,部分沿河
群众爱河护河意识不强,存在生产生活垃圾、污水、粪便
等排倒至河道的问题。
(二)先进典型选树不突出。我们推行“党建+河
(湖)长”制、“河(湖)长+警长”制、“河(湖)长+
校长”制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持之以恒落实不够,先进
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少,以点带面促进工作有差距。
(三)执法监管还需加强。针对少部分群众乱扔垃圾
破坏水生态环境等情况,执法监管力度不足,乱堆、乱排
乱占、乱采等现象反复出现。
四、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我将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安排部署,坚决
履行河(湖)长总督察及县级河长职责,进一步抓实河
(湖)长制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格按照省、市、县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安排,
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学习,按照工作要点不折不扣抓好贯
彻落实,切实把河(湖)长制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持问
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
得实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治河能力。一是全面
落实河(湖)长督察工作制度,督促各级河(湖)长切实
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行职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
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交办责任部门限期处理并跟踪落实情
况,直至办结销号;靠前组织、靠前指挥、靠前督导,强
化督察指导,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和资源,解决好河湖管理
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全面压实部门工作责任,落实
职责分工,严格按规按质开展督察、河湖巡查等工作;加
强与河(湖)长联系,落实好工作任务,强化部门协同联
动,强化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
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察考核,抓实问题整改。一是狠抓对制
度执行的督促检查,坚持开展督察情况通报、考核问责,
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地落实,推
进河(湖)长制“名”“实”相符。强化各级总督察、副
总督察督察和指导工作,紧盯关键环节、关注投诉举报动
态,不断加强对问题河湖建设项目进度迟缓等的督察督办
力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坚决跟
踪问题落实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督察反馈整改机制,确保
所有督办事项或问题清单件件有落实、有结果、有说法。
同时加大暗访力度,及时开展督察“回头看”等工作,确
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2023 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俸平酌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河(湖)长制履职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我担任镇沅县按板镇磨庆河(全长
16km ) 、 菠萝坝水 库 (小型水 库 , 总 库 容 132.30 万
m3)、闪桥水库(小型水库,总库容 802.00 万m3)的县
级河(湖)长。2023 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职尽责
狠抓落实,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
方面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
抓实理论学习,逐级压实责任,要求镇、村三级河长
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支部
主题党日等不同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
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5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在全国生
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起河(湖)管理和保护的政治责
任,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生态文明部署要求落实到河长责任
的具体工作中,着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指导勐大
镇、按板镇联合组织开展跨界河流“党建+
河长制”联防联控联治行动,指导双方签订《勐大镇按板
镇“党建+河湖长制”跨界联防联控联治协议》,共同巡查
威远江(勐大镇与按板镇跨界段),河道沿岸的漂浮物进
行清理。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
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履职担当
一是夯实队伍建设抓实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县级联系
单位卫健局、医保局以及按板镇完善河长制并调整充实人
员,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明确各级河长
和各联系单位在河湖管护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压实基层
巡护责任和联系部门督导责任,进一步夯实河湖攻坚治理
的制度基础。及时更新修缮河(湖)公示牌,接受社会公
众监督。二是统筹安排部署抓实督促指导。对照《镇沅县
2023 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召开
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对上级有关文件作仔细学习
研讨,对相关工作要求作具体安排。召开县乡(镇)、村
组河长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3次,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议
4次,专题听取联系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报告 1次,召开
菠萝坝水库、闪桥水库、磨庆河三级河(湖)长向县级河
(湖)长述职评议会议 1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动工作落
实 。 三 是 坚持巡 河 检 查 抓 实 问 题 整 改 。 2023 年 开 展 河
(湖)长制督察 2次,巡河(湖)6次,暗访 1次,在巡河
过程中认真填写巡河记录表18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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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10篇)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镇沅县围绕中央、省委政府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河(湖)长制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全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和重要工作部署,签发《镇沅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第8号县总河长令)、《镇沅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第9号县总河长令)、《镇沅县开展“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10号县总河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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