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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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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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学校与院部的权责利关系,充分
调动和激发院部办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
升内部治理水平,推动我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XX 省高
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规程》《XX 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等
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是以权责划分为核心,整合
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院部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
明晰院部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
配合、院部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
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
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院部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组织,是学校的管理重
心,是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的组织实施单位,对本院部
教学、科研、学生发展、社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在依法
依规的前提下,具有充分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院部实行质量绩效考核制管理,以考核
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院部工作,以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为
主要手段引导院部工作,以监督制约为主要途径规范院部
管理权力的使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
(常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
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
大”的问题由党委会(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
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依法依规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专业建设、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
作、教学管理、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学生发展、科学研
究、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后
勤保障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
服务保障。
第八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教育教学、学术研究、
学生发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
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第三章学校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第九条党建工作
1.负责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
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
2.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党建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
点,开展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
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员履职积分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和结
构。
5.负责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
情况,做好党费收缴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6.负责开展全校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
层党组织遴选及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学校星级基层党组织
申报、初审、复核和评审工作。
7.负责领导学校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
8.负责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
设。
9.负责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
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
第十条思想政治工作
1.负责制定实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
作计划,做好监督和考核。
2.负责做好党的创新理论“三进”工作,开展思想政
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思政课教学,构建思政教育新模式、
新格局。
3.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等学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市级思想政治类教科研
项目。
第十一条教学工作
1.负责制定全校人才培养方案整体框架和原则要求。
2.负责提出专业调整或改造的指导意见,组织专家审
查和论证院部专业设置、申报和调整。
3.负责制定学校专业、课程建设规划,指导院部开展
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
4.负责核定院部教学工作总量,协调全校公共课和跨
院授课教师课表编排,安排课程总表。
5.负责审定院部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发展规划、课程
建设规划和科研计划。
6.负责汇总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项目和成果。
7.负责全校“三教”改革工作,统筹推进院部“三
教”改革。
8.负责健全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展质
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制定全校教学评估标准,组
织开展全校性教学评估,实行教学督导制度。
9.负责组织开展全校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师(优秀
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10.负责全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11.负责检查指导期末考试工作,督促考风建设。
12.负责制定实施全校实验实训建设规划,协调公共实
验实训室管理和调配工作。
第十二条科研工作
1.负责制定实施学校科研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管理办
法,建立和完善学校科研评价体系。
2.负责协调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研究基
地建设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评估,
做好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5.负责组织校级重要学术会议,协调各院部学术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发展工作
1.负责研定全校学生工作重要政策、重要制度、重要
工作、重要事项。
2.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等规
章制度,统一领导全校学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考
核二级学院学生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指导二
级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4.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处
理。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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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学校与院部的权责利关系,充分调动和激发院部办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推动我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XX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规程》《XX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是以权责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院部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明晰院部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院部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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