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全面落实低收入对象政策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
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1-10 月份,发放农村低保
金4461 户7153 人3057.63 万元,城市低保金 659 户914 人
580.86 万元。发放特困供养财政补助资金 2262 人1611.15
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42 人259.85 万元,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4246 人227.16 万元。二是开展孤儿、临时
救助和慈善帮扶。将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
准分别提高至 1300 元/月和1800 元/月,1-10 月份,累计救
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09 人144.61 万元,临时救助
259 人(次)60 万元,协助市慈善协会开展“情暖送万家”等
活动,慰问低收入人员27 人2.7 万元,争取市级慈善基金
帮扶我县低收入家庭历届高校在读学生9人3.4 万元。三是
推进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圆满完成“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
动,认真开展常态化主动救助服务,充分发挥11 个乡镇生
活无着人员临时救助点、117 名救助管理信息员等救助服务
网络作用,加强巡查力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对生活无
着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截止目前,共救助生活无着人
员70 人次,查到地址人员返乡率百分百,实现救助机构无
长期滞留人员。四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重点排
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三类儿童以
及农村留守妇女数据信息,目前共有农村留守儿童 1372 人,
孤儿 21 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8 人,农村留守妇女 768 人,
做到数据准确、资料完整。指导村(居)看牢留守儿童及
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切实做到宣传教育、排查整改、联
防联控、巡查防范全覆盖,开展防溺水督查共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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