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课件(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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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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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2023 年 12 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
的第三次修订,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了
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充分了解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鲜明特征,深刻认识新修订的《条例》对
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而抓好新修订的《条
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鲜明特征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有 158 条,与 2018 年修订的《条例》相
比,新增 16 条,修改 76 条。本次修订主要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
彰显政治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
大精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三
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纪律规范,防止利益冲突,推动全面从严治
党向纵深发展。由此可见,新修订的《条例》显现出政治统领性更显著、
问题导向性更突出、可操作性更精准的鲜明特征。
(一)彰显政治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条例》在党的二十大后的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的要求具
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应有之义和实际行动,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
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从《条例》修订的内容来看,一个显著特点就
是政治站位高。
首先,《条例》将总则第二条中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
领导”修改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
导”,并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严
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确保政治方向不偏、政治立场不移、政
治信仰不变。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
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及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紧紧把握党的纪律建设
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进行修订。比如,总则第二条增写“坚持自我革
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
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
总则第三条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
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
二是着重补充与完善政治纪律相关内容,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比如,
第五十五条增写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
“充当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第五十六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
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再比如,将原本属
于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调整为违
反政治纪律行为;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一条由违
反群众纪律行为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并主张“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以上种种新修订的内容,使《条例》中政治纪律方面的内容得到充实,
有利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始
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其次,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政
治觉悟、提纯政治品质、锤炼政治能力是尊崇党章的具体体现。习近平
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本次《条
例》修订,坚持从党章总源头出发,将党章的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
比如,为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第
八十六条完善对“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
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
歪曲事实真相”的处分规定。再比如,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
特权现象”的内容,以落实党章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增写对“慢作为、
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以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
肉联系这一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此外,第八十条增写对“依法依规负
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处分规定,强化
党组织纪律审查和党员的组织意识。总而言之,本次《条例》修订以党
章为依据,将党章的规定要求细化具体化,突出了讲政治、守规矩的鲜
明特征。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全局性战略问题、人民群众关心关
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解决问题提供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本次
《条例》修订直面问题,进一步细化行为边界,进一步完善处分规定。
我们要用好《条例》标尺,扎牢纪律“篱笆”。
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条例》除了增写对“搞部门或者地方保
护主义”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以外,还在第九十一条充实了对“虽经批准因
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
围出国(境)行为”的处分规定。另外,《条例》加大了对有关干预和
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
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作
出处分规定。
针对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条例》完
善了工作纪律,分别就机构编制工作、信访工作、问责工作以及统计工
作增写了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
三十九条,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
职责、滥用问责以及统计造假等行为作出具体的处分规定。比如,第一
百三十七条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
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受到相应处分;第一百三十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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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充分了解《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鲜明特征,深刻认识新修订的《条例》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而抓好新修订的《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鲜明特征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有158条,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本次修订主要集中体现在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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