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老干部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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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 xx 壮族自
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
见》《xx 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
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
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如下:
一、权力清单
关于决策权方面
1.工作分工安排权。决定局班子成员分工范围;指定班
子成员临时主持工作、暂代行使“一把手”职权;委托班子成
员或部门负责人行使审批、签发等事权。
2.人事决定主导权。对本单位的选人用人具有提名权和
动议权;对干部的提拔使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以及在
编工作人员招聘等具有主导权。
3.干部日常管理权。对本单位干部的评先评优和惩戒追
责,以及请假、外出、慰问、培训、值班安排、考勤考核、
谈心谈话等事项进行日常管理监督。
4.机构编制审核权。对本单位及二层机构的机构设置、
职能职责和编制职数的调整变更等事项,进行最终的审核
把关。
5.资金支付审批权。对局各种资金支付具有审核权和审
批权。
6.财务资产处置权。研究决定对本单位年度预算的编制、
申报或调整,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等事项,具有较大
的决定主导权。
7.重要文稿签发权。审定签发涉及本单位重要文件、稿
件、信息、纪要等。
8.重要会议主导权。作为召集人,决定重要会议的时间
地点、议题内容、参加人员,掌握会议节奏、发言顺序及
表决方式等。
9.应急指挥处置权。决定对本单位突发事件或重大舆情
的临机处置。
10.谋划部署主动权。决定对本单位业务工作的谋划部
署,以及轻重缓急安排等。
11.联络协调主导权。决定对外交流、联络协调、协同
协作的安排等。
12.其他重要权力。对本清单以外的、暂未明晰且法律
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重要权力。
关于执行权方面
1.组织传达学习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法律法
规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指等,及时在本单位内组
织传达学习。
2.提出贯彻意见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法律法
摘要:

市委老干部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xx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xx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如下:一、权力清单关于决策权方面1.工作分工安排权。决定局班子成员分工范围;指定班子成员临时主持工作、暂代行使“一把手”职权;委托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行使审批、签发等事权。2.人事决定主导权。对本单位的选人用人具有提名权和动议权;对干部的提拔使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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