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VIP专免
2024-07-17 999+ 23.02KB 27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关于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防
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按照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防止返贫致
贫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
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期扶贫开发的
重要战略部署,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
健全涉农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保
障好基本生活,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
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
农”各项工作,接续支持发展产业、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等,
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挡,
政策不留空白。
二、工作机制
(一)实行贫困对象动态监管,实现贫困人口精准管理
1.强化扶贫对象识别动态管理。充分运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
统和省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标国家“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每年
开展贫困人口信息动态调整,完成贫困户脱贫在系统内的标注工作。
搞好贫困人口自然增减及因病、因灾等原因致贫、返贫户的识
别,抓好新增识别贫困人口比对和录入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
尽扶、动态管理。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落实帮扶责
任人,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逐户制定帮扶计划,精准落实帮扶措
施,确保如期脱贫。(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各行业扶
贫部门,各乡(场)、办事处)
2.加强扶贫对象常态统计监测。常态化跟踪监测稳定脱贫户产
业就业、家庭收入、生活状况,对照贫困退出标准补缺,及时
新、修正、完善贫困对象基本信息,实施精准管理,提高数据信
息质量和管理平。(牵头单位:区扶办,责任单位:各行业脱贫
部门,各乡(场)、办事处)
(二)出抓好产业就业,促进持续稳定增收
3.支持业、人发展扶贫产业。结合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
设,区1200 余万元采取个入一,政府补贴一,“一
比一”以奖代补方式撬本,争取综合投2500 万元以上,
产业扶贫基建长效贫机制,巩固提脱贫成效。产业
扶贫基地投入生产,政府连10 年每年按一定比取财
资金建立扶贫帮困基,用于困难群众的帮扶和救助,10
业扶贫基地归社有。(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责任单
位:各乡(场)、办事处)
4.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支持农业产业化业、农民专业大户、家庭
农场等新营主体发展并投身产业扶贫,充分发挥带
作用,租赁劳务、代养委托产入采购
技术服务等方式,与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困
多元化增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责任单位:各乡(场)、
办事处)
5.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研究制定消费扶贫
关政策,积极打造载体平台,新机制模组织开展消费扶贫
活动,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公民个人发
身优势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积极参消费扶贫,
断扩大对扶贫产采购规模。推动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农产
品流通企入涉农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对接,建立长期稳定
供销关系,以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牵头单
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6.力培育产业致富带头人。从社区两后备干部、
微企、农民专社负责人、种植大户及在外创业返乡人
选取遵纪端庄人信用记录好、办产业项
目实能力有意愿履动困难居民脱贫致的本
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力争为每难社培养 35产业致富带
头人。鼓励富带头人办产业项目,积极吸纳困人口稳定
就业建立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奖励措施,在金融收,
等政策上给予优惠,切实发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辐射带
动作用,助推困难居民发展产业的能力和信。(牵头单位:区农
业农村,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7.积极扶贫位的开发。围绕生态保、环卫领域
开发禁烧网格员长制巡河员环卫工、治安巡
等公益岗位及政府购买扶贫位,就近无法离乡、
扶、无力脱贫的困难劳力促进难群众就业增收。(牵头
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8.加强扶贫位管理。位及政府购买扶贫位的
开发定和常监管,加强产业扶贫大务工人的管理,保证所
开发扶贫真正惠及困难劳,扶贫位人及时足额
杜绝开发位“变相”、“一发了之”的情形,提高扶贫位服
务质量。(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
处)
9.增强技能培训广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
摸清全区困难劳力技能培训程度、性别、年
条件结合劳务市场求,组织开展技能培训,落实
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提高困难劳就业能力和就业
竞争水平,扶持困家庭及时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牵头单位:
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10.支持纳困难劳
加大就业扶贫基、产业扶贫基地认定,鼓励企纳困难劳
就业,落实金融帮扶困难居民企贷款,每1
居民就业,且签订用工议,保务工时6个月,每
付该务工人不低于 2000 可申请 10 万元基准利率贷款
贷款上为 12 个月也可根贷款项目期、销售周期和
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确定。充分调动各类业扶持困难劳
力积极性,鼓励企将厂址或生产车间设立在困难社区,为困
力创造更多的就近就业机会,动困难劳就业增收。
(牵头单位:区金融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乡(场)、办事
处)
11.加大业扶持力度对有业意条件的困难群众
开展有对性的培训,提升其创能力;积极供创金融
持,落实金融帮扶困难居民小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
5万元以下的贷款额度用于业增收,贷款1年,
到期后可根况续贷款执行基准利率政全额贴
息,其创资金。(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金融局,责
任单位:区扶贫办,各乡(场)、办事处)
12.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帮助困难居民实现就业。强化
作、就业服务、位开发、权益维护等措施,提高困难群众发展生
产和务工经商能力,帮助困难劳力转移就业。依托产业扶贫基
位、当地爱心企业等,推动困难劳力居家就业和就近就
就业。对困难劳开展免费政策咨询,巩固就业信息平台,加
强区内外劳作,健全完善、常态化的位信息共和发
机制,务对接实现移就业。对就业的困家庭高校毕
业生,开展就业助,落实就业见习益岗托底安置。(牵头
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三)强化会扶贫,做好会救助兜底
摘要:

关于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为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按照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防止返贫致贫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部署,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健全涉农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保障好基本生活,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各项工作,接续支...

展开>> 收起<<
关于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docx

共27页,预览9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请登录,再发表你的看法

登录/注册

评论(0)

没有更多评论了哦~
声明:文档来自于公开资料整理和用户上传
/ 27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