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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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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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纠纷是敏感而又复杂的问题,既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
难点,也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热点。近年来,在农村村民上
访案件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到土地纠纷的已经占到相当的比重。因
此,做好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的具体体现,也是强化耕地保护,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维护正常的
土地管理秩序,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保障。
在这次实践锻炼中,我接触到的第一起 xxxx 信访群众,就是反
应责任田纠纷问题的。12 月 9 日上午 10 点左右,xxxx 镇石桥村 9 名
群众集体信访,要求该村调整责任田。经过询问,是该村在进行土
地调整时,部分群众不愿意调整,部分添人口群众强烈要求添人添
地。乡、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因利益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僵持
不化。12 月 13 日上午,xxxx 镇 xxxx 村 6 组群众一行 15 人市访,强
烈要求该组调整土地,当日信访局接访领带市政府党组成员史清秀、
xxxx 镇包片领导会同群众代表 5 名协调解决,但此纠纷至今仍无达
成一致。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地是农民养家糊口之本,因此土
地问题在农村尤为敏感和关键。参加工作几年来,也不断听到因为
土地纠纷引起矛盾的,为此,我特意在市信访局及镇信访办翻阅资
料,从我镇信访办资料中看出,xxxx 年 xxxx 镇在汝州市信访局立案
71 起,因土地纠纷引发信访案件 18 起,占市立案件的 25.3%。其
中因高速路占地和村组人口数量变化引起的村民承包土地调整,使
xxxx 镇的农村承包经营矛盾纠纷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确定调研方
向时,我经
过认真思考,认为如果能把农村土地问题这一难题攻破,对于
减少我镇整体信访量将起到举足轻重作用,为此,确定以农村土地
问题为调研方向,在这里浅谈一下。
一、农村土地纠纷的成因
1、历史原因。我国建国以来,土地政策多经变化,一直处于一
种多变的不稳定状态。直到改革开放,施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采取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制度,成为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
度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实现了”集体公有,农户经营”。
但是因为经营权范围的限制和“政农不分”的中国特色,实施过程
中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受到严重限制,在土地分配上也是多经变化,
经常对土地进行调整。历史的原因造成了我国农村土地现状的混乱
局面。
2、法律和政策原因。xxxx3 年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
扩大了农民的土地处分权,土地承包最低 30 年不变,但是因为历史
原因形成的土地现状的混乱,使得法律和现实脱节,使良好的法律
政策无法实际良性运行。我国法律、政策的多变性,与历史原因形
成的农村土地现状混乱,以及我们没有根据国家法律、政策的改变
对土地政策及时调整产生矛盾,导致农村土地纠纷的大量产生。
3、农民利益分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和
政府在逐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投资建设,涉及农村和农业的政策也
逐渐向着农民利益倾斜,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由此农村土地的
增值成为必然。然而我国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因此纠纷产生就有其
不可避免的结构性因素。
4、地方政府职能错位。在社会转型期,政府职能错位、行为失
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土地使用权流转、农地征用、及农村集体经济
收益分配等纠纷,多是由于村基层组织实施的重大决策没有按照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运作,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方
式进行民主决议,损害了农民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而引起。群众的
利益一旦受到损害,极易引发上访。
二、农村土地纠纷主要类型
(一)权属纠纷。由于历史成因,我国的土地权属十分复杂。
随着土地利用的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权属纠纷开始不断凸现出来,
呈多样化、复杂化发展趋势。我国的土地产权具有特殊性,自20 世
纪80 年代以来,我国实行两权分离的土地产权制度,即集体土地所
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分离。据此,为简化起见,权属纠纷可分
为土地所有权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从表现形式来看,土地
所有权纠纷有村集体与村集体之间、村民小组与村民小组之间、村
集体与国家机构之间等三种类型。
(二)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分配是一个十
分繁琐且难以做到绝对公平公正的细致性工作,且多因政策变迁引
起的纠纷也较多。具体集中在四个方面:
1、土地发包过程中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农村土地承包法》对
发包程序有明确规定,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循民主议定原则,坚持程
序合法,保证土地发包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但发包过程没有召开
全体村民会议,未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村干部利用手
中权力,不经过民主议定原则私自发包,或以低价发包。一旦出现
土地价格上涨或土地收益提高甚至改变土地用途,就容易引发群体
性的矛盾和纠纷。
2、土地调整过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现行法律规定赋予村集体
一定的调整土地的权利,但一旦这种调整被使用不当乃至滥用,就
会产生土地纠纷。如违法收回已经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强行收回
外出务工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农民及出嫁女等公民的承包地;在
承包期内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
次承包地,借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之机重新承包土地;强
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
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
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
3、违规预留机动地。现行法律规定村集体可以预留一部分机动
地,用于在承包期内本村有新增人口,或者部分农户因自然灾害丧
失承包地的,就可以将机动地承包给这些人。
4、集体组织成员权资格问题。由于承包经营权本质上是一种成
员权,因而成员资格问题颇多,多是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出生、
死亡、婚嫁、农转非、参加工作等变更引起的。这类纠纷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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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信访问题调研报告农村土地纠纷是敏感而又复杂的问题,既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热点。近年来,在农村村民上访案件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到土地纠纷的已经占到相当的比重。因此,做好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强化耕地保护,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保障。在这次实践锻炼中,我接触到的第一起xxxx信访群众,就是反应责任田纠纷问题的。12月9日上午10点左右,xxxx镇石桥村9名群众集体信访,要求该村调整责任田。经过询问,是该村在进行土地调整时,部分群众不愿意调整,部分添人口群众强烈要求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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