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党的秘书工作发展历程及党办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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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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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党课讲稿:党的秘书工作发展历程及党办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秘书工作的风范——与地县办公室
干部谈心》一文中指出:“办公室,是一个单位、一个系
统、一个机构的关键部门。办公室工作如何,对党委乃至
一个地方全面的工作影响很大。”“办公室工作做好了,
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就有了可靠保证。”习近平总书记
对办公厅(室)给予“关键部门”“可靠保证”的定位,
彰显了秘书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
用。
第一,秘书工作发展历程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秘书工作。中
共一大上,毛泽东担任会议记录,就具有临时秘书的性质
1923 年,中共三大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以党
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党的秘书的职责。1926 年 7 月,中共
中央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的秘书工作部门,“总揽中央
各种技术工作”。此后,随着党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秘
书工作的内容和机构设置也不断调整。新中国成立后,党
的秘书工作步人正轨,在探索中逐步实现了科学化、专业
化,同时也在新时代承担着新使命、践行着新要求。
(一)1949—1966 年:秘书工作建章立制的初步探索
1949 年 3 月 23 日,中共中央从西柏坡启程前往北平,
毛泽东称之为“进京赶考”。夺取全国政权后,面对复杂
的形势和繁重的工作,如何保障党和国家机关有效运转,
成为共产党执政后面临的一道“考题”。建立健全一套完
善、高效的秘书工作制度,成为破题的关键。
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
称《组织法》)。《组织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设秘书
长一人,“协助主席执行职务”,政务院设秘书长一人,
“协助总理执行职务”,政务院设秘书厅,严办理日常事
务,并管理文书档案和印铸等事宜”。1949 年 12 月 2 日,
政务院通过《政务院及其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以下简
称《通则》)。《通则》规定,各机关“得设办公室;为
分掌业务,得设司或处;厅、司或处以下得设处或科”,
各委设秘书长、副秘书长,一般机关设秘书。《组织法》
和《通则》从中央政府层面确立了秘书部门的地位——与
业务部门平行和主要工作——办理日常的综合性事务,为
新中国成立后秘书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1950 年 1 月,《省、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颁布,
至此,一个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秘书工作体系初步建立。
1951 年 4 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
秘书长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关于各
级政府机关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主任的工作任务
和秘书工作机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文处
理暂行办法》、《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关于处理
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文书处理
工作和档案工作的决定》等。其中,《决定》明确了秘书
部门的工作任务:协助首长综合情况,研究政策,推行工
作;协助首长密切各方面的工作联系;协助首长掌管机关
内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首长掌管保密工作;掌管机要工
作;主持日常行政事务;掌管机关事务工作。《决定》还
就如何做好秘书工作,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如“熟悉
政策法令,创造和积累经验”“经常注意了解各部门工作
动向”等。机构设置方面,《决定》指出,应根据精简原
则,尽力减少层次,办公室“一般可分设两层,最多不超
过三层”,“适应业务分工,组织机构可适当向横的方面
发展,逐渐改变过大过多的一揽子的组织形式”。
1951 年的全国秘书长会议是新中国成立后秘书工作领
域的第一次专题会议,它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一年半以来秘
书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极大地推动
了秘书工作的发展。
对于秘书的配备和任用,党和国家提出了更多更细致
的要求。1956 年 1 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今后高级干部
配备秘书时须经一定组织审查批准的通知》,要求“今后
担负重要领导工作的干部的秘书,必须挑选政治上完全可
靠的党员干部充任,而且要经过一定组织的严格审查和批
准”。1964 年 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机要秘书
工作的暂行规定》指出,机要秘书工作是——项极为重要
的政治性工作;机要秘书要由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一定政
治、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担任;任用机要秘书,必须由任
用部门严格审查,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批准。
截至“文革”前,秘书工作的建章立制基本完成,我
国初步探索出一套比较成体系的秘书工作制度。需要说明
的是,这一时期秘书工作的发展主要依靠经验的积累,离
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文革”期间,
秘书机构和秘书工作制度遭到破坏,发展陷入停滞。
(二)1978—2012 年:秘书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专
业化
1978年 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
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
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
秘书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专业化。
1981 年 3 月,“文革”后首次全国党委秘书长、办公
厅主任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文革”前的许多
秘书工作制度是完全合理和行之有效的,在新时期仍然需
要认真执行。同时,原来的一些制度在新时期需要进一步
修改完善。这种认识极大地推动了秘书工作制度的恢复和
发展。会议提出,秘书部门应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决策
备选方案,这意味着秘书部门还应具备参谋的职能。
此后,从 1985 年到2002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组织
召开了 6 次全国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每次座谈
会都对秘书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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