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的写法及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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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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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法】意见的写法及范例
基本释义: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
见 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
工作活 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意见的指导
性很强,有 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
时是针对局部性 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
间内发生效力。
基本特点:
1.内容的多样性
它既可以对工作做出指导,提出要求,又可以对工
作 提出建议,或者对工作做出评估,提出批评。它主要用
于党 政机关,但也可用于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既可用
于上级, 又可用于下级甚至基层组织。
2.行文方向的多向性
它既可以用作下行文,表明主张,做出计划,阐明
工 作原则、方法和要求;又可以用作上行文,提出
工作建议和 参考意见;还可以用作平行文,就某一
专门工作向平行的或 者不相隶属的有关方面做出评
估、鉴定和咨询。3.内容的针对性
意见的制发往往是针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或必
须 克服的情形,因此它提出问题要及时,分析问题要结合
实际, 提出见解、办法要对症下药,具有可操作性。4.作
用的多重性
有的意见具有指导、规范作用,如《中共中央、国
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共
中央 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制度的 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的意见》; 有的具有建议、参考作用,如《关于深化机关
后勤改革的意 见》就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上
报省人民政府的 一份建议性意见,又如《关于加强国有土
地资产管理建立储 备制度的意见》是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向
北京市人民政府提交 的一份建议;有的具有评估、鉴定作
用,如《关于成都市创 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考核鉴定意
见》。
基本分类:
1.指导性意见
指导性意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进行工作指导,
其内容是针对工作中的某些薄弱环节或出现的问题,上
级机 关用“意见”向下行文,阐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提
出工 作思路和措施、办法,给下级机关以及时的指导,
从而促进 工作的健康发展。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加强科学技术 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在内容上注
重原则性和灵活性 结合、规定性与变通性结合,为下级
办文留有更多的创造性 余地。
2.建设性意见
建设性意见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提出工作建议、设
想 的上行文。提出简易型意见的机关大多是主管部门,就
其所 主管的业务提出工作意见,它可分为呈报类意见和呈
转类意 见。呈报类意见
是向上级机关提出某方面工作的建议、意见, 向上级
献计献策, 以供上级决策参考。呈转类意见是职能部 门就
开展或推动某方面工作提出初步设想和打算,呈送领导 机
关后, 由领导机关批转更大范围的有关方面执行。
3.规定性意见
规定性意见用于对所属机关、组织和人员提出规范性的要
求 和措施。这种意见常用于党的领导机关或组织、纪律
部门为 所制定的党组织及党员行为准则提出具体的执行
方法和标 准,也有党政联合发文关于行政方面的一些规
定意见。
4.评估性意见
评估性意见是业务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就某项专门
工 作、业务工作经过调查、研究或者鉴定、评审后,
把商定的 鉴定、评估结果写成意见送交有关方面,
它虽可上行、下行, 但主要是不相隶属组织间的平
行文。它又可以分为鉴定性意 见和批评性意见。5.
规划性意见
规划性意见是对某一时期的某一方面的工作提出的大体构
想。它的特点是适用时期长, 内容宏观化、整体化,类似
于
规划、纲要等计划性文体。它指示了一个时期内某项工作
的 要点、原则和努力方向,但一般没有具体的方法和措
施。6.实施性意见实施意见一般是为贯彻落实某一重要决
定或中心工作所制
定的实施方案,它重在阐发上级的有关精神,使下级单位
对 上级的文件精神有更深入的理解,同时提出较为具体
的行动 方案和工作安排。
7.具体工作意见
对如何做好某项工作提出意见,所涉及的内容比较
具 体,有时还会有一些可操作性的办法、措施等。行政
机关的 一些意见可以更具体地指向某项工作。
基本框架:
1.标题
意见的标题有两种常见写法。 一种是由发文机关+主 要内
容+文种组成,如《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另一种
由 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
关党 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
2.主送机关
分为两种情况:需要转发的意见,没有主送机关这
一 项,但转发该意见的通知,要把主送机关写清楚。直
接发布
的意见,要有主送机关,主送机关的排列方法和一般公
文相 同。
意见的正文
1、发文缘由这是意见的开头部分,主要写出发布意
见的背景、根 据、目的、意义等,但不面面俱到。文字
根据具体情况可长 可短,最后以“现提出以下意见”、“特
制定本实施意见” 等过渡性语句转入下文。
2.条文
这是意见的主体,要把对重要问题的见解或处理
办法 ——写明。
如果是规划性意见, 内容繁多,可列出小标题作为
各 大层次的标志,小标题下再分条表述。如果是内容较
单纯集 中的工作意见,主体部分直接列条即可,不必再
设小标题。
3.执行要求
有些意见需要对贯彻执行提出一些要求,可以列入
条 款,也可单独在正文最后写一段简练的文字予以说明。
如无 必要,此项免除。
指导性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
见
中发〔2015〕10 号
(2015 年 3 月 21 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
会精神,构建和谐劳 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
和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劳动关系
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
系之一。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
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
作出工作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
务院的决策部署,取得 了积
极成效,总体保持了全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但是,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 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
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 期和多发期,
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
职工利益 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
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 巨繁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新的历史
条件下,努力构建中 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
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 建设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
证,是增强党
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
和政府要从夺取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全局和战略
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切 实增
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紧迫
任务,摆在更加突出 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
任务(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
三中、四中全会精 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系列
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
持促进企 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
展稳定关系,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 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
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
素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凝聚广大
职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切实维护其根本权益,作为构建和
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依法构建。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
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 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劳动
保障执法监督和劳动纠纷调处,依法处理劳动关 系矛盾,
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
治化轨道。
——坚持共建共享。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
职工权益的关系,调 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
动性,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 效益共创、
利益共享。——坚持改革创新。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出发,
统筹考虑公有制经济、非 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
特点,不断探究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劳动关系
的规律性,积极稳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工作理
论、体制、制 度、机制和方法创新。(三)目标任务。
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
设,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
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 作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
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 用工
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
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 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
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建立规
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
(四)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完善并落
实工资支付规定,健 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
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落实清偿
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
酬等违法犯罪 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
到工资报酬。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 业人员同工同酬。
(五)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国
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
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 管理,
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
排职工延长工作 时间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依法
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强劳动定额定 员标准化工作,
推动劳动定额定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指导
企业制 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保障职工
的休息权利。(六)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的权利。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 法监督,督促企业健全并
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
保护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
教育培训,提供符合国 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
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 国家
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 工特殊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七)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
训的权利。认真贯彻 实施社会保险法,继续完善社会保
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全面 覆盖,落
实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督促企业依法 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鼓励有条件
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职工 建立补充保险。
引导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对
职工的 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
育,提高职工文化知识水平和技 能水平。
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八)全面实行劳动合同
制度。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强 对企业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在用工季节性强、
职工流动性大 的行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
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终止等行为,切实
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
监管, 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
员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 动规章制度,提升劳动用
工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
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九)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
业为重点对象,依法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扩大覆盖
面、增强实效性,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 关系
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
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加 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
信息发布制度,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 考。推动企
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
集体协商, 订立集体合同。加强集体协商代表能力建设,
提高协商水平。加强对集体协商过 程的指导,督促企业和
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十)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
联合会等企业 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根据实际需要
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 统建立三方机制。
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
方委 员会,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完善三方
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 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
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
用。
五、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十一)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
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 民主管理制度,丰富职工民主参与
形式,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依法保障职工 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
会,认真落 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
会在企业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等重大事项
上的重要作用。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探索符合各自特点
的职 工代表大会形式、权限和职能。在中小企业集中的
地方,可以建立区域性、行业 性职工代表大会。
(十二)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
厂务公开建制率,加 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厂务
公开,积极稳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制 度建设。完
善公开程序,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和推行
经理接待日、 劳资恳谈会、总经理信箱等多种形式的公开。
(十三)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按照公司法
规定,在公司制企业 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依
法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规则。在董事 会、监事
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充分
发表意见,反 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
益。
六、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 (十四)健全劳动
保障监察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
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创新监
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 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
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
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 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
大对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使
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劳动保 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
(十五)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坚持预防为主、
基层为主、调解为 主的工作方针,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建设,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内部 劳动
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大力推动乡镇(街道)、村(社
区)依法建立劳动争议 调解组织,支持工会、商(协)会
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完善劳动
争议调解制度,大力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健全
人民调解、行 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
系,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 议中的基础性作
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加
大仲裁 办案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
促进案件仲裁终结。加强裁审 衔接与工作协调,积极探
索建立诉讼与仲裁程序有效衔接、裁审标准统一的新规 则、
新制度。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
提供法律援助,切 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托协调劳
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的办法,有
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集体停工事件。
(十六)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
制。加强对劳动关系 形势的分析研判,建立劳动关系群
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 及时发现和
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
群体性事件。 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
处置措施。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 责,有关部门和工会、
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
任,及时妥善处置群体 性事件。
七、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十七)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在广大职工中加强
思想政治教育,引导 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追求高尚的职业理想,培养良好的职 业道德,增
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爱岗敬业、遵守纪
律、诚实守 信,自觉履行劳动义务。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
策宣传工作,在努力解决职工切身 利益问题的同时,引导
职工正确对待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合理确定提高工资收入
等诉求预期,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
盾、维护自身权益。
(十八)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培育富有特色的企
业精神和健康向上的 企业文化,为职工构建共同的精神
家园。注重职工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及时 了解掌握职
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建立心理危 机干预预警机制。加强企业文体娱乐设施建设,
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喜闻乐见、丰 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拓宽职工的发展渠道,拓展职业发 展
空间。
(十九)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
强广大企业经营者的 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爱国、敬业、诚信、 守法、奉献
精神,切实承担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社会责
任。教育引 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关心爱护职工,努力改善职
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帮助 他们排忧解难,加大对
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
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营造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环境。
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尤 其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依法用工 意识,引导他
们自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政府的管理
服务,减少和规范涉 企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事项的
工作效率,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加大对中 小企业政策
扶持力度,特别是推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
落地,进一 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技术支持,引导企业主
动转型升级,紧紧依靠科技进步、 职工素质提升和管理创
新,不断提升竞争力。通过促进企业发展,为构建和谐劳
动关系创造物质条件。
(二十一)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进一
步完善劳动法、劳动 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
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配套法规、 规章和政
策,加快完善基本劳动标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企业
工资、劳动保 障监察、企业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机制等方面的制度,逐步健全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体系。深
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促
进 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八、加强组织领导和
统筹协调(二十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党
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机制,
形成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合力。各级党委要统 揽全局,
把握方向,及时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把党
政力量、群团 力量、企业力量、社会力量统一起来,发挥
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各级
政府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
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 系,切实担负起定政策、作部署、
抓落实的责任。完善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在 经济发展
基础上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
部门要充分履 行职责,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决策咨询、
统筹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促和监察 执法等工作。各
级工会要积极反映职工群众呼声,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团
结和凝 聚广大职工建功立业。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企业
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积极反 映企业利益诉求,依法
维护企业权益,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
责任。
(二十三)加强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建设。重视加强各级
政府劳动关系协调、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以及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仲裁院建设,配备必要的 工 作力量。
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
障公共服 务平台建设,完善基层劳动关系工作职能,充
实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 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各级 政
府要针对劳动关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力量配置、经费投 入上给予支持,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
系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四)加强企业党组织和基层工会、团组织、企
业代表组织建设。加 强各类企业党建工作,重点在非公
有制企业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坚持 企业党建
带群团建设,依法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会,进一步加
强非公有制企 业团
建工作。指导和支持企业党群组织探索适合企业特点
的工作途径和方法,不 断增强企业党群组织活力,充分
发挥在推动企业发展、凝聚职工群众、促进和谐 稳定中
的作用。深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县(市、
区)、乡镇(街
道)、村(社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产业工
会组织体系。完善基层 工会主席民主产生机制,探索基
层工会干部社会化途径,健全保护基层工会干部 合法权
益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政府与同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
度,支持工会参 与协调劳动关系。加强基层企业代表组
织建设,支持企业代表组织参与协调劳动 关系,充分发
挥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团结、服务、引导、教育
作用。
(二十五)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把和谐
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作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
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 任制,扩
大创建活动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
覆盖面,推动 区 域性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企业比较
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 努力形成全方位、
多层次的创建局面。丰富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改进
创建 评价,完善激励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表彰
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把对企业 和企业经营者评先评优与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
展。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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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法】意见的写法及范例基本释义: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间内发生效力。基本特点:1.内容的多样性它既可以对工作做出指导,提出要求,又可以对工作提出建议,或者对工作做出评估,提出批评。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但也可用于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既可用于上级,又可用于下级甚至基层组织。2.行文方向的多向性它既可以用作下行文,表明主张,做出计划,阐明工作原则、方法和要求;又可以用作上行文,提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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