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权责清单应用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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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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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权责清单应用情况调研报告
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实际上是权力运行的外部保障,既是对权力的约束,又是
对权力运行及其理念的强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
权力运行流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更加明确指出,全面
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基础上,编
制和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是促进政
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
一、泉州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基本实践
2014 年以来,泉州市将推行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作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以及“放管服”改革
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深耕细作、挖潜赋能,取得一定成效。
(一)权责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2014-2017 年,历时四年,泉州市全面梳理完成市、
县、乡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编制权责清单事项 9.7
万余项,实现一张清单涵盖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权责一致
的行政职权体系初步建成。2019-2020 年,结合新一轮政
府机构改革,泉州市再次启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重新修订
工作,其中:涉改的 35 个市直政府部门和在党委部门依法
履行行政职能的 5个挂牌重新梳理权责事项 6759 项,与
原清单对比,实际增加 703 项、修改 4258 项,权责清单
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
泉州市结合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的梳理编制,强化权责清单基础作用、细化权责清单在政
务服务中标准,进一步改进优化政府服务能力。一是开展
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瘦身”工作。2016 年,按照“麻烦留给审
批机关、便利留给申请人”原则,在全省率先开展申报材料
清理规范工作,对 721 项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所需的
11091 项申报材料严格依法进行清理,砍掉各类不必要申
报材料 900 件(其中证照证 明类 541 件) ,清理规范
1352 件。相关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九督查
组肯定,并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 32 项地方典型经验给予通
报表扬。二是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和标准化。引入企业标
准化管理理念,采用国家标准委最新发布的“三个层次、四
个子体系”对行政服务进行顶层设计,将行政服务一系列管
理规范、制度转化为 993 项具体操作标准,每个窗口“服务
什么”、“怎么服务”、“服务到什么程度”、“如何考核监督”都
用标准形式固定下来,每个岗位办理时限精确到0.5 个工
作日,做到“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2015 年
经过国家标准委专家组考核验收评估合格,在福州、漳州
泉州三个国家级试点中位居第一,成为泉州市第一个“国”
字号服务业标准化单位。三是率先探索规范审批自由
裁量权。针对如何细化自由裁量空间、减少审批随意性的
问题,全面推行规范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改革,对涉及现
场踏勘的295 项审批服务事项细化为 3027 条可执行的标
准;对涉及技术审查的 196 个事项分类细化为具体技术审
查标准 4535 条,对需组织专家评审的 94 个事项,明确专
家评审的刚性和柔性修改意见条款 2927 条,并与省标准化
研究院共同起草福建省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
写规范》《审查细则编写规范》,近期将通过省上评审,
让规范服务自由裁量权“泉州标准”上升为“全省标准”。四是
打造“四办”服务智能化。着眼于群众办事“难、慢、繁”等问
题,不断提升网上服务便民化水平,通过将服务入口从线
下移上线上,着力打造“四办”政务服务新模式。①推行实体
大厅“马上办”。进驻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
的35%以内,对于不需组织专家论证、现场踏勘的简易事
项做到“马上即办”。②推行可上网事项“网上办”。网上申报
事项已达 2064 项,占到全部事项的 97.63%,让“数据跑
路”替代“群众跑腿”。③推行简易事项“一趟办”。梳理了
2069 项 “ 最多跑一趟”“一趟不 用 跑”事项,占比达
97.87%。④推行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在中心市区15
个24 小时自助服务区、12 个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
区) 行 政 服 务 中 心及街 道 ( 乡 镇) 便 民服 务 中 心、村
(居)便民服务站等场所投放200
多台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植入与企业、群众办事息
息相关的便民事项,已实现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医保查询
户籍查询、电力发票、不动产抵押查询、无房产证明等信
息打印,以及养老缴费信息查询、公积金相关账户信息查
询等便民服务事项,打造“15 分钟便民服务圈”。
(三)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
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不断增强权责清单时效性。一是
不断加大减权放权力度。先后18 轮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类别,下放(委托)县级审批服务
事项 83 项、取消178 项,推动 2001 项权力事项依法以属
地管理方式向基层倾斜。二是不断提升减权放权精准度。
2019 年,在深入对接各县(市、区)承接意愿基础上,分
门别类推动 28 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或优化办理
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放权的精准度。三是建立权责清单多
部门协商会审机制。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和完善性,
结合新一轮权责清单修订工作,泉州编办牵头市司法局及
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了“部门内部自审、编办牵头联审、综
合难题会审”权责清单联审机制,共同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
审核把关,确保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工作依法依规、不缺不
漏、有据可查。
(四)权责清单应用监管机制初步形成
着眼提升权责清单应用水平,坚持“源头梳理”和“应用
监管”并重,从转变工作理念、建立工作机制、梳理监管清
单逐步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的应用监管机制。一是推动部门
转变工
作理念。推动各部门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将日
常工作特别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的重心由重事前审批向重
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进一步改变“以批代管”的传统行政管理
方式,切实夯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不断健全完善
全链条监管体系。二是建立权责清单事中事后应用监管机
制。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对等的原则,推动各相关部门在
梳理权责清单时,必须明确相关权责事项特别是涉及多部
门权责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权责。对于下放的权责事项,
必须从事项下放时、承接过程中和承接到位后等 3个时间
节点提出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举措。三是编制减权放权监
管责任事项清单。对历年来取消的事项逐一明确放权部门
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下放和委托事项明确下放部门和承
接部门监管措施和相关职责,避免取消、下放事项出现“放
而不管”“一放了之”等现象,梳理并公布 119 项取消事项和
85 项下放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五)推动权责清单延伸应用
推动权责清单与部门“三定”规定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
政府部门职责边界,促进政府部门更好“依单履职”。一是推
动权责清单与部门“三定”规定有效对接。结合新一轮机构改
革,将部门“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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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权责清单应用情况调研报告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际上是权力运行的外部保障,既是对权力的约束,又是对权力运行及其理念的强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更加明确指出,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基础上,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是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一、泉州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基本实践2014年以来,泉州市将推行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以及“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深耕细作、挖潜赋能,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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