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模板
![](/assets/c1cb3888/images/icon/s-docx.png)
VIP专免
2024-04-02
999+
27.23KB
50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习近平 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模板
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
召开。
二、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党委其他成员
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应当提前
书面通知党委成员。
三、党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
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
委成员到会。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
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委会议议题涉及本人
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委成员
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会议可以请不是党委成员的本单
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
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等可以派员列席
党委会议。
四、党委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
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
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
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
决。
五、党委会议由党建办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
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六、党委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委应当督促推
动校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委决策。党委成
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党委决策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为促进校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
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
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根据上级有关文
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
主集中制原则,围绕党校中心工作,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
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
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校“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科室。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
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单位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单位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包括党校总体发展
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群
众、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
4.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研究决定
6.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
7.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的
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
8.单位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管理的设立、调整、
关停、产权变更,单位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9.重大案件涉及党纪政纪的处理;
10.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调动、考核、事业干部职称评
定和奖惩;
2.市管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和培养;
3.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4.重要岗位的人事确定和调整;
5.推荐和申报市级(含)、确定本级各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
人荣誉称号等;
6.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7.其他重要人事工作。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各类政府投资项目;
2.单位不动产的购置,房屋大修项目安排;
3.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
4.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转让及
处置;
5.单位承办各类培训班次等活动安排;
6.年度重大实事工程项目及其它重要项目安排;
7.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3.超预算的资金使用;
4.大额资金的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资金安排。建设类资金
支出5万元以上(含5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支出2万元
以上(含2万元)、自行采购资金支出0.5 万元以上(含
0.5 万元),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5.
其他需要研究的资金使用。
四、集体决策议事程序及制度
(一)酝酿准备
1.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
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
强的事项,组织专家推荐、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涉
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
论证会、听证会等听取意见,扩大群众参与度。
2.酝酿沟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通过适当形
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做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内容涉及多个机构行业的,有关机构行业应事先做好沟通
协调工作,凡应协调而未协调或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
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
3.决策决议。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建议或者经分管领导审核
的决策建议,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认后,进入决策程
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提出的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
程序;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
议。 4.
会前告知。对进入决策提议的事项,分管领导组织准备上
会的规范化材料,包括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等,议题的有
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并保证其
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阅读,并
作好发言准备。
(二)集体决策
1.会议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可以邀请有关科室负责同志
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2.发表意见。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
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
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
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
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3.末位表态。实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末位
表态”制度,即领导班子在集体研究决策时,班子主要负责
人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
见后,汇总讨论情况,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4.会议表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进行表决,表决可
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会议决
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
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
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
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不同意见
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
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以及每项议题讨论情况以及
最后决定。
6.组织旁听。领导班子可根据议题内容,视情邀请党代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执纪监督部门人员
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但没有表决权。
7.会议纪律。会议在讨论与参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有关的议
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
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
(三)决策执行
1.组织分工。“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
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
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决策变更。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
或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
的决策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
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要变
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
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或上
级组织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
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3.
摘要:
展开>>
收起<<
习近平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模板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二、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党委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党委成员。三、党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委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委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会议可以请不是党委成员的本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
评论(0)
没有更多评论了哦~
声明:文档来自于公开资料整理和用户上传
请登录,再发表你的看法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