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篇)法律文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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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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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10 篇)
篇1
关键词:法律文书写作特点探析
法律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和仲裁机构以及诉讼当事
人及其人等,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和使用
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是忠实记载、如实
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是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
基础写作理论等综合运用的文字形式。从法学角度分析,
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是运用法律处理诉讼案
件或诉讼事务的文字表现形式。而从写作学的角度判断,
法律文书又属于应用性很强的实用文体写作,它的制作要
遵循写作的基本理论,运用写作的基本技巧。从这个意义
讲,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具备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
法律知识和语言学、逻辑学、基础写作等理论,掌握一定
的写作技巧,具有一定的驾驭文字的能力,同时还要积极
探索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不断强化法律文书的写作训练
只有这样,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制作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法
律文书,才能充分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而要做到这些,
充分认识并切实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制作的合法性
法律文书是依据法定的诉讼活动而产生的文书,它具有特
定
的法律效力和意义,因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不同的
文种、要求和时限来制作。在诉讼活动的每一环节应该制
作何种文书、在什么时限内制作文书等都是有明确的法律
规定,而不是随心所欲、任意为之的。《刑事诉讼法》第
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
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
请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
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
准逮捕书》的时间,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答复批捕文书的时
限,即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的时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
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并且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
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不仅明确规定了意见书制作
的基本前提,而且明确了送达的机关以及附送的材料。
制作的合法性还体现在,法律文书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讯问笔录应交犯罪嫌
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
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
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
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这样的讯问笔录才具有法律意义,
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形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制作形式的规范性,是由法律文书在诉讼活动及
非诉讼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其本身具有执法性质以及它属
于特殊实用文体所决定的。它要求法律观点明确、规格有
矩、条理清晰、事理分明、事项齐备、文字精当,具体应
用时,使人们准确无误地理解它的主旨,便于执行。因此
它的结构、内容要素、语言等都具有鲜明的格式化特点,
具体表现为:
1.结构固定。法律文书的结构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
分组成。首部内容依次为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当事人身份事项等;正文一般要写明犯罪事实
或争议、纠纷的事实、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理由以及结论
三项内容;而尾部则须交待清楚文书送达的机关名称、落
款、附注等项内容。
2.
事项固定。法律文书不同文种的事项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并固定不变。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对案由、案件来源、审
理经过等都有规定的要求,而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则更明确
了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及排列顺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犯罪
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人民法院裁判文
书对审判程序的简缩语也是固定的,一审用“初”字,二
审用“终”字,复核审用“核”字,提起再审用“监”字
一审程序再审用“再初”字,二审程序再审用“再终”字
变更执行内容的减刑、假释案件用“执”字。
3.称谓固定。法律文书中当事人的称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
定来表述,不得混淆。如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称谓
为“原告”、“被告”,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称谓为“自诉
人”、“被告人”,而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称谓则是
“被告人”、“被害人”等。
4.用语固定。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保
障法律文书的质量,法律文书中的许多用语基本固定。如
裁判文书的案由、案件来源、法庭组成、审判方式、当事
人到庭情况等,格式中都规范了固定用语。一审民事判决
书事实部分层次用语也固定为“原告诉称”、“被告辩
称”、“第三人述称”、“经审理查明”。而在公安机关
的刑事法律文书样式中,对提请批准逮捕书、意见书等文
字叙述类文书的理由部分都规定了固定用语。如提请批准
逮捕书的理由部分规定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涉嫌_罪,有逮捕必要。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
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三、执行的强制性
归根结底,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为司法实
践服务的,文字是表现形式,而法律才是它的核心。同法
律规范本身一样,法律文书也是以法律的强制性为其基本
保障的,因此,就文书的效力而言,法律文书具有鲜明的
强制性特点。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
文书一经依法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必须遵守、执行,不得违抗,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后果。如《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
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和执行逮捕活
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法律强制性。持《逮捕证》
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对抗拒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相
应的强制措施,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包括武器)。对阻
挠执行逮捕的其他人员也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紧急
情况下,可以凭《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住所及
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搜查。二是法律文书一旦制定,非经法
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若认为法律文书在认定事实、适用
法律方面确有错误,必须严格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经有
关司法机关复核审定才能依法变更,其他任何部门、个人
都无权改变。如若出现误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现象,相关
部门对其改正也有明确规定,不得随意涂改。如《沈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
制作试行规则》第七条规定:“凡裁判文书中出现误写、
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的,未送达的应重
新履行签批手续后重新制作,已送达的应以裁定补正,禁
止使用校对印章。”
法律文书写作篇 2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0262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
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 2B 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
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
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 2分,共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
或未涂均无分。
1.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
A.记叙文语体 B.说明文语体
C.公文语体党.议论文语体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无罪的应当表述为
A.宣告被告人习近平 无罪 B.被告人习近平 无罪
C.判决被告人习近平 无罪党.宣告 习近平 无罪释放
3.人民检察院制作的起诉书将单位犯罪的当事人称为
A.被告人习近平X(单位名称)B.嫌疑人 习近平X(单位名称)
C.犯罪嫌疑人 习近平X(单位名称)党.罪犯 习近平X(单位名称)
4.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的文书是
A.仲裁协议书B.仲裁申请书
C.仲裁答辩书党.仲裁调解书
5.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012 年立案的第 10 号刑事案件,
该案判决书的案号为
A.(2012)西刑初字第 10 号B.西刑字(2012)第10 号
C.(2012)西初字第 10 号党.西初字(2012)第10 号
6.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理由部分,首先应当写明维持或者改
判的
A.依据 B.理由
C.证据党.事实
7.公诉意见书在论证部分结束后,应归纳概括阐明人民检察
院对本案被告人依法
A.提起公诉的依据 B.处罚的理由
C.定罪量刑的意见党.判决的根据
8.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A.拘留证B.逮捕决定书
C.批准逮捕决定书党.提请批准逮捕书
9.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撤诉时制作和使用的
文书是
A.民事判决书 B.民事裁定书
C.民事决定书党.民事调解书
10.当事人请求公证机构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
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文书是
A.提请公证书B.公证请求书
C.请求公证书党.公证申请书
11.在现场勘查笔录的尾部,需要签名或者盖章的人员包括
A.勘查人、鉴定人和记录人B.指挥人、见证人和记录人
C.鉴定人、记录人和指挥人党.勘查人、指挥人、见证人和
记录人
12.法律文书对语言的运用有很高的要求,必须做到
A.准确、朴实、庄重、形象B.精炼、生动、朴实
C.准确、精炼、朴实、庄重党.准确、朴实、简要
13.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民商事案件,根据双方当
事人自愿、合法达成的协议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是
A.民事调解书B.民事决定书
C.民事裁定书党.民事判决书
14.通缉令的机关必须是
A.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B.县级以上检察机关
C.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党.省级以上检察机关
15.第二审行政判决书中,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
诉讼费用应由
A.被告承担 B.被上诉人承担
C.原告承担党.上诉人承担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
在试题卷上。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 5小题,每小题 5分,共25 分)
16.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案件应具备哪些条件?
17.简述再审刑事判决书中事实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
18.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有哪些具体要求?
19.现场勘查笔录正文部分中勘查过程主要应写明哪些内容?
20.什么是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
三、写作主题(本大题30 分)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
求,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
梁东与李兰经人介绍相识,20XX 年3月15 日登记结婚,双
方结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婚后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
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XX 年11 月6日,梁东向XX
省XX 市XX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法院判决
与李兰离婚;二、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三、购车
所欠的15 万元债务由原被告共同承担。李兰答辩称:一、
同意离婚;二、XX 小区一套住房是20XX 年以自己的名义购
买,属婚前财产,应当归自己所有;三、同意平均分割夫
妻共有财产;四、否认购车欠债一事。
XX 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梁东诉李兰离
婚一案。开庭当日,被告李兰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
庭参加诉讼,法院对案件缺席审判。经审理查明:原被告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XX 开发区的住房一套、别
克轿车一辆、手提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台,以上财产属
夫妻共有,双方无争议。原告提出购车欠债 15 万元,未提
交证据证明,被告持有异议,法院不予支持。XX 小区的住
房虽然在20XX 年由被告以个人名义购买,但法院通过依法
调取原被告缴纳房款的银行账单,以及售房单位出具的发
票,证明购房款总计 50 万元,其中 40 万元系原、被告共同
支付,被告缴纳的房款仅为10 万元,因此认定该房屋为夫
妻共有财产。为此,20XX 年XX 月XX 日人民法院以(20XX)X
民初字第 XX 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梁东与
被告李兰离婚;二、共同财产分割:XX 开发区的住房、别
克轿车一辆、手提电脑一部归原告梁东所有;XX 小区的住
房、数码相机一台归被告李兰所有。
李兰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出自己未到庭参加诉讼,是因
为对传票的真实性有质疑,一审法院对离婚案件缺席审判
不符合法律规定。购买 XX 小区住房的房款,其中 40 万元是
自己先将钱打入梁东的信用卡,委托梁东交房款,这套住
房是自己的婚前财产,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属夫妻共有财产
是错误的。为此,李兰向XX 省XX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是:一、依法纠正一审法院缺席审判的错误;二
确定 XX 小区住房属于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三、依法平均
分割其他共有财产。
梁东:男,35 岁,XX 省XX 市人,汉族,XX 省XX 市机关管
理处干部,住XX 市XX 开发区5栋3单元12 室。
李兰:女,31 岁,XX 省XX 市人,汉族,无业,住XX 市XX
小区 13 栋1单元7室。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
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
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写作辅题(本大题15 分)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
求,拟写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正文部分。
王强是转业军人,26 岁即担任XX
市汽车制造工业公司下属分厂厂长。担任厂长初期,王强
工作努力,业绩突出,使濒临倒闭的工厂起死回生。后来
王强见自己培养出来的干部下海经商,每月收入几万元,
而自己月收入仅千元,逐渐心理失衡,开始追求物质生活
认为别人有的,自己也要有。之后,王强伙同他人偷盗工
厂生产的汽车配件进行销售从中牟利。20XX 年X月XX 日被
XX 市公安机关逮捕归案,后被判刑入监改造。
入监改造初期,王强情绪比较消沉,思想压力较大。监狱
干警对王强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建议王强发挥自己
的专长搞一些技术改造与发明。经过教育,王强逐渐转变
认识,在监狱干警的鼓励支持下,王强刻苦钻研,设计发
明了“微型充气浮筒”,即将废弃“易拉罐”在封口处装
一块特制的单向阀板,充填二氧化碳气体,可替代水箱浮
球或漂浮物使用,并获得了专利。之后,王强又发明了便
于追捕逃犯的“便携式钉子路障”、火灾发生时使用的
“温控灭火器”、防止被风刮倒的“风标式广告牌”、
“压柄式节水龙头”等。2008 年北京奥运会召开前,王强
还发明了“自动旋转颁奖台”。监狱认为,王强在服刑改
造期间有多项发明创造,依法建议对王强予以减刑。为此
制作了编号为(20XX)X 字第 X号提请减刑建议书,并移送罪
犯王强卷宗材料共 X卷XX 页。
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
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
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
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文书写作篇 3
×××市公安局
预审员:肖××、苟××
被讯问人:寥××
寥××,女,现年24 岁,××县人,×族,高中又化,××发廊理
发员,暂住××市青年路租借的小屋内。
主要经历:19××年×月至19××年×月在××县城关小学读书;
19××年×月至19××年×月在××县第二中学读初中;19××年×月
至19××年×月在××县第二中学读高中;19××年×月至19××年×
×月在××县××厂当工人;19××年×月至今在××市发廊当理发
员。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父亲:寥××,48 岁,××县食品公司干部,中共党员。
母亲:赵××,48 岁,××县中医院护士。
妹妹:寥××,20 岁,××县食品厂工人。
曾受过何种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无。
问:寥××,你知道为什么被刑事拘留?
答:昨天晚上我在发廊**被当场抓获。
问:你把**的情况交代清楚。问:当时你有没有问过他姓
什么?
答:是他自己对我说的,他说姓黄,具体名字就没告诉我
了。
问:这么说,那个中年男人是第一次去你的发廊?
答:是的。
问:他还有没有讲起过他是哪个单位的?
答:我问过,他没有告诉我,我也就没有再问,但外地口
音较重,象是个做生意的。
问:你这是第几次**了?
答:不超过十次吧。
问:他们都给你多少钱呢?
答:有多有少,有时 200 元,也有时拿100 元。
问:你一定要如实交代,知道吗?
答:我知道。
问:你第一次**是多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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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10篇)篇1关键词:法律文书写作特点探析法律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和仲裁机构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人等,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是忠实记载、如实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是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基础写作理论等综合运用的文字形式。从法学角度分析,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是运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或诉讼事务的文字表现形式。而从写作学的角度判断,法律文书又属于应用性很强的实用文体写作,它的制作要遵循写作的基本理论,运用写作的基本技巧。从这个意义讲,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具备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语言学、逻辑学、基础写作等理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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