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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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与研究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场自我革命,也是
一场社会革命,更是一场具有特殊意义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不仅直接关系到管党
治党的成效,而且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进一
步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也得以同步推进和发展,但全景检视当前纪检监察
体制机制,其中仍有一些不适应、不匹配和不协调之处。例如,改革实践中依然存
在依据不充分、体制不统一和机制不顺畅等问题,难以适应新时代推进税收现代化
的发展需要,亟须建立健全层层强化的监督机制,保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权的有效
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只有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才能及时准
确地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党内监督是一种检查、督促、评价、揭露、举报、处
理活动,其准则是《党章》和党的纪律,是一种监督主体作用于监督客体的活动,
其目的在于保证监督客体的行为合乎党纪党规进行有序活动。”在党和国家纪检监
察体制改革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所带来的进步与进展是主
要的,不仅显著提升国家权力监督的有效性,使国家权力结构实现合理化,还使反
腐败和权力监督的效率大为提升”,税务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定位有待调整
和重构。因此,只有重塑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制度建
设和加强实践探索,才能从源头上厘清各种关系,使纪检监督体系融入税收治理体
系并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推进新时代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一、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现行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的不足,为了加强党对税收
工作的领导,同时完善税收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防止“机构职能重复交叉,监督
力量分散,出现九龙治水而水不治的现象”,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必须进行相应
的改革和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应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发展完善的
作用,以高质量的党内监督和纪检监察来促进税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效,有力
保障税收征管改革和各税收工作步推进。
以深化“转”为抓手完善税务系统各解决存在的问题,必须依
改革和制度新。”纪检监察体制是政治环境与组系统相作用的结纪检
监察体制改革既会因受环境影响而改革,也必须适应环境、协同内部和自我革新,
在应对环境变化的同时保持良好的内部制。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系统各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党中央决策深化“转”(即转职能、转方式和转作风)
在加转”中推出了一系经济稳定的新政和新举。例如,建立
横向纵向务到、责”的效管理体系,健全条块衔接的
工作运行机制,使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更具体、更客,更具作性。党的十八
大以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
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税务系统各纪检监察机构
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以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的有效实,力促
降费收,培育壮场主体,进而为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
堤坝”,极大地提升了税收治理效能。
1.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为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国家监察委员
成立为“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对工作职责范围进行了调整,将属
于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党主体责任范围内的
工作如税务系统的教育、内机制建设以及对税务系统内设的纪检机构的工
导等)移税务系统,做好总局及系统内副司局级以上领导
的监督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治党的战略,层层
实税务系统管党治党和全治党的政治责20**年*月,国家税务总局印
发了新修订的《税务系统实全治党主体责和监督责施办法(试
》也确了税务系统内设纪检机构的职责为“监督执纪问责”“改革党的纪律
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以解决问题作为的重要抓手
进一步明晰了税务系统各纪检监察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
2.协力构建税务系统全治党新格局
针对税务系统组级多、党员队伍大和党关系在地的实情况,驻总局
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积极帮助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对税务系统内设纪检机构的
监督导,强化职能职责,主动当作为,切实纪律和规立在前
治党延伸至基层税务的“末梢神经”,将网格化管理和区块链技术等新兴技术手
应用于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工作中,协力构建税务系统全治党新格局
3.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专业素质建设与政治能力建设
习近平指“要加强年轻干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年轻干部成为党和
民忠诚可靠部。要从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
定理想信念。”为此,税务系统应锻造忠诚干净和有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选优、配和配强纪检监察部,其中要重和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如在
人数较多和权力较集中的税务部门配备专职纪检监察部等。同时,应加强纪检监
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通过
化基层纪检监察力量,确保党中项决策在基层税务部门的贯彻落实。
(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力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在新发展阶段推动税收现代化实,必须扛牢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
持续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
改革应相促进,两者互为基础、支撑、相相成。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应强调
完善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中党的领导更加
有力而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应强调在党的强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
能,有力有效保障各税收制度地生。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应以体制性新来
发展障,为充分发挥税务系统特的组作用和系统优势奠实基础,不断
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1.税务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定位和职能发挥“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
,也是全治党的重要保障。”税务系统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整合监督执纪
力量,强化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随着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
革的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撤销了内设的监察机构,地撤回向原省级
地税系统派驻的纪检监察组,除总局,税务系统的纪检组一律成为内设机构,
从而结了纪检组本身性质上的混乱局面一改革一方面使国家税务总局纪检
监察组以更加充分地聚焦主责主,发挥“”的权和“”的优势
也为税务系统内设纪检机构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职监督责了体制上
的前提。
2.不断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机构“重领导”体制
针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中与时进地推动了党的纪检工作的
重领导体制改革,提出了“两个为主”一是查腐败案件以上纪检组领导为主,
线索处案件的同时必须纪检组报告;二是各
检组书记副书记的提察以上纪检组会同组部门为主。“要加大监督力
度,出监督重,前监督关”,通过不断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延伸纪检监察
触角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筑牢税务系统“横向纵向”的大监督
格局
3.强化纪检监督和推动“两个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例》进一步确了党委(党组)负责全监督并在党
内监督中主体责,同时并对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进行了化。按照新时代
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的总布局,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税务系统纪检监
察体制改革为机,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税务机关“两个”的实。只有压紧压
实“两个”,推进党内监督,以税务系统全治党新成效来破解税收改革
发展难题,才能“从治税”向纵深推进,高质量地推进新发展阶段的税收现代
化。
、以“补短板”为抓手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新形下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推动构建税务系统全
向纵深发展、基层延伸,更务税务系统全治党工作新格局,不断
加强税务系统一体化监督体系建设,确保税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形成常态
效的监督合力,步构建行之有效的税务系统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
系。
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短板
1.行政化管理色彩浓厚
税务系统实行的是党政一体化领导体制,其特在纪检监察体制方面表现为
纪检工作于党的工作,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章》和党的政按照党的建设
方式进行行政监察于行政管理工作,应当依据《中人民共和国
政务处分以下简称《政务处分《中人民共和国员法》《行政
机关处分例》和《税收纪行为处分规定》等规来展工作。
例如,《中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条规定,《政务处分》效力高于《行政机
处分例》和《位工作人员处分行规定》。实践中,对于《政务
处分确规定《行政机关处分例》等有更加规定的,在不
《政务处分》规定的前提下,纪检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者任机关和
位对人员作出处分,以同时适用《政务处分》和《行政机关处分
例》。在一定度上体现了党政分工,特是党的工作,了党务管理之
以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展党的建设并不合党的建设基和基规律,但
是在税务系统中种现象依然存在。例如,在观念上,有为,党务工作中务
较多,务实,主多干业党务,虚达不到高度且务实难以
预期脱节在体制上,党务部门、部门和纪检部门有党建工作
职责,但各自为政,协调互补。因此,在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
中,应到纪检监察机构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避免交叉、
用和现象。
**为,不同部门之职能安排的不合理主要现为职能空白、职能分散、职
能交叉和职能重叠四个方面。因此,必须改革,对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进行科学
安排。“政的问题是一及各分工部门的协调机制问题。”以党的十八
大以来税务机构改革为例,其问题分、例证和改革措施
2.机构设的组协同性和行政效能亟待提高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与研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场自我革命,也是一场社会革命,更是一场具有特殊意义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不仅直接关系到管党治党的成效,而且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也得以同步推进和发展,但全景检视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其中仍有一些不适应、不匹配和不协调之处。例如,改革实践中依然存在依据不充分、体制不统一和机制不顺畅等问题,难以适应新时代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发展需要,亟须建立健全层层强化的监督机制,保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只有切实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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