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长沙市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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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长沙市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
设的调研报告
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任务日益繁重,但与此同时,全
市基层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十分
突出,严重制约了农经工作顺利开展,为此,我站以这次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深入县
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老农经干部等形式,组织开
展了全市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专题调研,现就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
区县级:长沙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于 2005 年撤销,
其负责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农经职能职责划入长沙县农
业局,局设县农经站负责承担以上职能职责。另外,负责
村级财务与集体资产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划入长沙县财政局
2019 年,县农经站更名为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相关的服
务性工作;负责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发展与服务工作,组
织实施各级新型经营主体示范项目;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
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承担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发展服
工作;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服务工作。望城县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于 2011 年撤销,除其负责的村级财务
与集体资产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划入望城县财政局外,其他
职能职责全部划入望城县农业局,并明确由局里农业企业
与经管科负责承担。2018 年机构改革,农业局新设立的农
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并明确负责编制全区农村经济、农产
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拟订农村经营管理有关规
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业农村社会化
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涉及到本系统的农业农村改革工作;
承担区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产品加工
和休闲农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协调、示范、推
广服务、项目申报等工作;负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督;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浏阳市农村经济经
2004 年撤的农包管
职能职责划入浏阳市农业局,因体制机制不顺等原因9
月后,浏阳市设立浏阳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属全额参
公事业单位,归浏阳市委农村工作部管理,主要负责全市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
示范、项目服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实;其他相关社会服务。后的机构
农村工作部与农业局合并后,单位
归新组建的农业农村局管理。其他负责村级财务与集体资
产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划入浏阳市财政局。乡县农村经济
理局2015 大部能职
乡县农业局,局机关设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负责承
担其大部分职能职责,明确村级财务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划
入县财政局承担。2019 年机构改革继续保留农村经济经营
管理科,主要承担研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
,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改革、农民承包地、农村
地等改革及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
裁,负责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
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其农经工作职能职责
乡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负责。
区、开新区全部农经职能职责划
入各区农业政主管部,明确局里农业科等合科室
体承担。
2011
全部撤销,除村级财务管理由乡负责,其他农经
职能职责分农业农村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
办、农业合服务中心)、财政等不同部负责。
人员结
经营管理局撤销之前共有编制 71 ,其中,长沙县 13
望城8、浏阳33 乡县 17 ,长沙县、
、浏农经28 ,长
10 10 事业编)、望城县 53事业编)、浏
8354
之前少23%38%76%71%。其中,事农
14 50%
年的9占总人数32%,三年以上的5占总人
18%心区、区、开
新区至今都没有一个专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专干。
大的乡设有 7个编制,镇也2个编制。撤销农经
站后,乡镇没有设一个农经编制。
(三)职能职责
村基本经营制、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村级财务监
督管理、监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2007 加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建设发
2014 年指导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2017 加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
设,2019 推进

标签: #调研报告

摘要:

关于加强长沙市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新阶段,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任务日益繁重,但与此同时,全市基层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制约了农经工作顺利开展,为此,我站以这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深入县乡、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老农经干部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全市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专题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市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情况(一)机构设置区县级:长沙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于2005年撤销,其负责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农经职能职责划入长沙县农业局,局设县农经站负责承担以上职能职责。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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