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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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救
助工作情况的报告,10 月至 11 月,在省人大常委会周农副
主任亲自率领下,社会委组成人员分两组赴长沙、张家界、
郴州、娄底、湘西自治州开展调研,并邀请 9 名基层省人大
代表就地参加调研。调研组听取 5 个市州及慈利、永兴、新
化、花垣等 11 个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走访乡镇
(街道)、社区和低保对象家庭。还委托湘潭、岳阳、益阳市
人大社会委开展调研。 10 月 28 日,召开省直相关单位汇报
会,全面了解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
下。
一、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
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
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 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
救助工作,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民政厅等 18 个省
直单位组成的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省民政厅
牵头, 其他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 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会救助工作, 并
将 “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水平”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将兜 底保障纳入市县脱贫攻坚考核内容。市县两级也成立
了社会 救助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能职责实施救助。
各级残 联、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积极协助政府开展社会救助
工作。
(二) 政策体系基本确立。省政府先后出台贯彻国务院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
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20 多个,建立了以基本生
活救助为主、专项救助为辅、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
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社会救助对象“一对一帮扶”长
效机制, 兜底保障实行动态管理, 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
省各地也因地制宜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
(三) 基本生活救助全面实施。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牵头
统筹, 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推进特困供养工作, 强化临时
救 助功能, 我省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和水平逐年提高。最低
生活 保障方面。全省城乡低保对象 185.8 万人,今年城乡
低保标 准分别达到 6120 元/年、 4385 元/年,比 2017 年
分别增长 14.86% 、18.87%;长沙、株洲、湘潭率先实现城
乡低保一体 化,长沙市低保标准达到 7800 元/年,并加强
了城乡支出型 贫困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方面。目前, 登记
认定城乡特困人 员 38.1 万人,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 7786
元/年、 5513 元/
年, 比 2017 年分别增长 13% 、18%。长沙市、花垣县等市县
适时启动物价联动机制,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临时救助方面。临时救助标准目前达到 1022 元每人次, 比
2017 年增长 17%;湘潭市、永定区等 19 个市、县(市区)
被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
(四) 其他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救灾、医疗、教育、住
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发挥重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
有新进展。受灾人员救助方面。积极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
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协调和救援能力。近 3 年, 全
省累计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15.9 亿元, 救助受灾群众
184.5 万人次。医疗救助方面。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
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
围,2018 年全省共救助 402.64 万人次。积极开展疾病应急救
助,基本杜绝 “无钱不救、无主不救”现象。教育救助方面。
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纳入特殊困难群体提供资助,
实 现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和民办学校全覆盖。 2018 年,
全省 共资助各类学生 498 万人次,落实资助资金 57.36 亿
元。住 房救助方面。在全国率先实施差异化补助、重点帮
扶、加固 改造, 2017 年以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42.6 万户,
发放补贴 87.8 亿元。就业救助方面。突出帮扶零就业家庭
人员、大龄 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长期失业
人员等困难群 体就业,今年以来全省实现困难人员就业
9.99 万人,新增农
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7.38 万人, 第三季度调查失业率为
5.5% ,9 月份登记失业率为 3.01%。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志
愿服务、慈善等社会组织在扶贫、助学、敬老、残疾人护理、
关爱留守儿童、紧急救援、免费医疗、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
发挥了一定的补充作用。
二、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 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与困
难 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新需求新期盼相比, 社会救助不平衡
不充 分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 供给水平总体偏低。虽然全省各地的救助标准有
动态调整、逐年提高, 但总体来看, 目前实施的还只是最基
本、低层次的救助, 困难群众难以通过救助完全摆脱困境,
更谈不上满足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和水平
全国排名靠后。根据民政部通报, 到今年 7 月,我省城市低
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排全国倒数第三、第五位; 农村低保
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排全国第 19 位和第24 位,与我省经济
总量在全国的排位极不相称。特困群体救助标准低。特困人
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平均仅 459.4 元, 集中供养的乡镇敬老
院大多是闲置的学校或村部等改建而成, 条件简陋,“医养结
合”水平低。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每人每月生活
补助仅为 50 元, 十多年没有增长。医疗救助力度有差距。我
省需要救助人群规模大, 医疗救助资金盘子小, 以致人次均
救助金额小。 2018 年全省门诊人次均救助 483 元、住院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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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堂——海量公文资料,关注立即下载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2019年11月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至11月,在省人大常委会周农副主任亲自率领下,社会委组成人员分两组赴长沙、张家界、郴州、娄底、湘西自治州开展调研,并邀请9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就地参加调研。调研组听取5个市州及慈利、永兴、新化、花垣等11个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走访乡镇(街道)、社区和低保对象家庭。还委托湘潭、岳阳、益阳市人大社会委开展调研。10月28日,召开省直相关单位汇报会,全面了解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近年来,我省各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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