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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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祁 阳 县 委 组 织 部
祁阳县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方案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农村基层党组织“五
化” 建设参考标准(试行) >等七个类别党组织“五化”建设参
考 标准的通知》(永组发〔2018〕46 号) 明确的参考标准和
《中 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市基层党建工
作要 点><2019 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指导方案>的通知》
(永组 发〔2019〕5 号)明确的目标任务, 为做好全县基层
党组织 “五化”建设验收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 验收对象
全县所有党支部(含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党总支。
二、 验收时间
2019 年 12 月。
三、 验收步骤
1.党组织自查。 各党支部 (总支) 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
验收细则(见附件) 进行自查, 对“五化”建设进行回顾总
结、查漏补缺,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地方,要及时进行整改,
完成后向上级党组织申请验收; 县直机关党支部向县直工委
申请验收。(12 月上旬前完成支部(总支) 自查)
2.上级党组织全面验收。上级党组织接到请示后,要
组 织力量对自查已经到位、资料准备完备的党组织进行
验收 (90 分以上为合格), 验收完成后以上级党组织名
义向县委
组织部提交验收报告。(12 月中旬前完成)
3.县委组织部重点核查。县委组织部收到报告后,将
组 织力量对验收合格的党支部(总支) 进行重点核查, 如
发现 “五化”建设不达标而验收合格的,今年县、镇基层
党建考 核该支部将不能评为优秀,县委组织部将按照 0.2
分/个扣减 该 镇(街道) 党(工)委基层党建考核分数。(12
月下旬前 完成)
4. “五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认定。从验收合格的支部
中 选择一批“五化”建设优秀的党组织, 报县委党建工作
领导 小组同意后, 颁发“五化”示范党组织奖牌。
按照基层党组织自查-上级党组织验收-县委组织部
重点核查程序进行验收。
四、注意事项
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今年要实现所有党支部“五化”
建设达标, 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 按期完成“五化”建
设任务。县委组织部将从县级“五化”示范党组织中择优向
市委组织部推荐评选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村级党组织被评
为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的,今年基层党建考核中该镇(街道)
党(工) 委按规定加分; 县直机关单位被评为市级基层党建
示范点的,该单位在基层党建考核中按规定加分。
附件:
1.《农村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细则》
2.《社区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细则》
3.《机关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细则》
4.《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细则》
5.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五化”
建设验收细则》
6.《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细则》
7.《医院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细则》
中共祁阳县委组织部
2019 年 12 月 2 日
附件 1
农村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细则
党组织名称: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项目 验收标准 评分 扣分原因
组织设置
标准化
( 10 分)
基层党组织
设置 (1) 是否按标准设立党支部、党总支、党小组, 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2 分)
党组织委员会
设置 (2)党组织班子是否配齐,支部委员变动的是否及时补选;(2 分)
(3) 党组织班子是否按期进行换届, 条件具备的, 是否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2 分)
党组织书记和
“第一书记”
(4)是否开展了 2018 年度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并对 2019 年度 “双述双评”
作出计划;(2 分)
(5) 软弱涣散村、贫困村是否派出了“第一书记”,“第一书记”每月住村是否达到
20 天以上,全县各村(社区) 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是否转到驻村(社区)。(2 分)
组织生活
正常化
(40 分)
主题教育 (6)是否按上级要求和《方案》开展主题教育,资料是否详实。(10 分)
“三会一课”
(7)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是否召开了 1 次,记录详实;(2 分)
(8)支委会是否每月召开了 1 次,记录详实;(2 分)
(9)党小组每月是否召开了 1 次;(2 分)
(10)支部书记讲党课全年开展是否少于 1 次,记录详实。(4 分)
(11)“三会一课”内容是否紧贴村情、党员队伍和支部活动实际。(4)
组织生活会 (12)是否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程序是否规范。(6 分)
民主评议党员
(13)是否按照“一会五评”程序开展 2018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4 分)
(14) 是否结合党员积分确定评议等次,对不合格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
育和组织处理。(4 分)
类别 项目 验收标准 评分 扣分原因
主题党日活动 (15)是否年初有计划,每个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2 分)
管理服务
精细化
(20 分)
发展党员
(16) 贫困村是否每 2 年发展了 1 名年轻党员, 非贫困村每 3 年是否发展 1 名年
轻 党员,是否有 2 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培养是否日常化,是否有 2 名
以上
35 岁以下年轻党员, 如贫困村近两年或非贫困村近三年未发展党员, 今年必须提
供 党员发展计划和记录;(2 分)
(17)发展党员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是否有违规发展党员现象。(2 分)
党员积分管理 (18) 是否按要求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否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否按要求
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并为党员配备积分卡并进行打分。 (4 分)
党员教育培训 (19) 2019 年党组织书记是否参加 1 次以上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 3 天;(2 分)
党费缴纳管理 (20)是否按月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1 分)
(21)是否每半年公布 1 次党费收缴情况。(1 分)
党内激励、关
怀、帮扶
(22) 党组织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话 1 次, 2019 年与本支部(总支) 党员
开展谈心谈话是否全覆盖,如党员人数过多,可以支委成员分开与党员谈;(2 分)
(23)是否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开展 1 次以上关怀帮扶活动;(1 分)
(24) 是否开展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联系帮扶群众,是否有党员结对帮扶台账并
实际开展帮扶;(2 分)
(25)是否有 3 个以上党员创办领办的致富项目、有党员致富带头人。(1 分)
组织关系管理
(26) 是否对党员组织关系和违纪违法处置情况进行了 1 次集中排查,建立台账;(1
分)
(27) 是否建立了流动党员台账, 对流动党员进行了有效教育管理, 要经常性与外
出党员联系。(1 分)
工作制度
体系化
(20 分)
“ 四 议 两
公 开”制度 (28)凡属村级重大事务,是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2 分)
岗位承诺制度 (29)村党组织书记、支委成员是否作出岗位承诺,并进行了公示。(2 分)
类别 项目 验收标准 评分 扣分原因
工作制度
体系化
(20 分)
村干部值班和
周例会制度
(30) 是否按要求安排村干部到村级活动场所坐(值)班;(1 分)
(31)村干部是否按要求召开周列会。(1 分)
为民服务全程
代理制度 (32)是否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利清单”和便民服务制度。(1 分)
管理监督制度
(33)是否成立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实际运行;(2 分)
(34) 是否制定村规民约,教育引导群众抵制打牌赌博、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各种
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气,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1 分)
(35)是否有 2 名 35 岁以下的后备村干部,并有具体的培养方案; (2 分)
(36) 是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否存在“村霸”和宗族、宗教黑恶势力染指
基层政权、强揽扶贫项目、干预基层事务等情形。 (2 分)
党务公开制度
(37) 是否设立了党务公开栏,对党组织简介、党组织设置和班子成员分工、党员
信息、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党组织开展的各类服务性活动、党费缴纳、“四议两公
开”、发展党员、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党员结对帮扶、党员领办
创办致富项目、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剪影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2 分)
经费保障制度
(38) 是否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并且达标,是否有农民合作社,是否有所有权属于
全体村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支部书记是否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2 分)
(39)村级运转经费是否达 13 万以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是否达 1 万元以上 ,村
干部工资和离任村干部补助是否按时发放到位;(2 分)
阵地建设
规范化
( 10 分)
农村综合服务
平台建设、管
理和使用
(40) 是否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 并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标准的要求设置功能室;(4
分)
(41) 是否建立健全了值班考勤、考核管理、维护经费保障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
管 事,村民办事是否方便。 (4 分)
网上阵地(42) 远程教育设备能否正常使用,支部、党员是否已注册和经常使用潇湘红云智
慧党建平台,实现党支部活动和为民服务工作可视化、纪实化管理。 (2 分)
验收组签名: 党组织书记签名:
附件 2
社区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细则
党组织名称: 验收时间: 年 月
类别 项目 参考标准 评分 扣分原因
组织设置
标准化
(10 分)
基层党组织设
置(1) 是否按标准设立了党支部、党总支、党的基层委员会, 做到设置规范、调整
及 时。(2 分)
党组织委员会
设置 (2)党组织班子是否配齐;(2 分)
(3)党组织班子是否按期进行换届。(2 分)
党组织书记 (4)是否开展了 2018 年度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并对 2019 年度 “双述双评”
作出计划。(4 分)
组织生活
正常化
(40 分)
主题教育 (5)是否按上级要求和《方案》开展主题教育,资料是否详实。(10 分)
“三会一课”
(6) 是否制定了“三会一课”年度计划, 内容是否紧贴社情、党员队伍和支部活
动 实际;(6 分)
(7)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是否召开了 1 次;(2 分)
(8)支委会是否每月召开了 1 次;(2 分)
(9)党小组每月是否召开了 1 次;(2 分)
(10)支部书记讲党课全年开展是否少于 1 次。(2 分)
组织生活会(11)是否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程序是否规范。(6 分)
民主评议党员
(12)是否按照“一会五评”程序开展 2018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4 分)
(13) 是否结合党员积分确定评议等次, 对不合格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
育和组织处理。(4 分)
主题党日活动(14) 是否年初有计划,每个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规范。 (2 分)
类别 项目 参考标准 评分 扣分原因
管理服务
精细化
(20 分)
发展党员 (15)是否每 3 年发展 1 名年轻党员,每年至少培养 1 名入党积极分子;(2 分)
(16)发展党员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没有违规发展党员现象。(2 分)
党员积分管理 (17) 是否按要求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是否按文件要求开展党员积分管理,
并 为党员配备积分卡并进行打分。(2 分)
党员教育培训 (18)党组织书记 2019 年是否参加 1 次以上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 3 天;(2 分)
(19)党员 2018 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是否少于 32 学时。(2 分)
党费缴纳管理 (20)是否按月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1 分)
(21)是否每半年公布 1 次党费收缴情况。(1 分)
党内激励、关
怀、帮扶
(22)党组织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话 1 次, 2019 年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是否达到 1 次以上(含 1 次);(2 分)
(23)是否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开展 1 次以上关怀帮扶活动;(2 分)
(24) 是否开展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联系帮扶群众, 是否有党员结对帮扶台账
并 实际开展帮扶。(2 分)
组织关系管理 (25)是否对党员组织关系和违纪违法处置情况进行了 1 次集中排查;(1 分)
(26)是否建立了流动党员台账,对流动党员进行了教育管理。(1 分)
工作制度
体系化
(20 分)
街道大工委制
和社区兼职委
员制
(27) 辖区内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明确 1 名党员班子成员进入街道大工委或
者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2 分)
(28) 街道大工委委员、社区兼职委员是否每季度召开了 1 次会议, 实现大事共议、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 分)
网格化管理制
度(29)是否按照片区、楼院等划分网格,组建网格党组织;(2 分)
(30)是否组织网格党组织党员开展组团式服务活动。(2 分)
岗位承诺制度 (31)社区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是否作出岗位承诺,进行了公示。(1 分)
社区事务准入
制度 (32)是否制定了《社区工作事项目录》。(1 分)
“ 四 议 两 公 (33)凡属社区重大事务,是否参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2 分)
类别 项目 参考标准 评分 扣分原因
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34) 是否设立了党务公开栏, 对党组织简介、党组织设置和班子成员分工、党
员 信息、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党组织开展的各类服务性活动、党费缴纳、“四议
两公 开”、发展党员、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党员结对帮扶、民
主评议 党员、活动剪影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2 分)
管理监督制度
(35)“三资”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登记备案、档案资料保管保密等制度是否健
全; (36)成立了居务监督委员会并实际运行;(2 分)
(37) 是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是否存在宗族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干预
基 层事务等情形。(1 分)
经费保障制度
(38)社区运转经费是否 15 万元以上;(1 分)
(39)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是否 10 万元以上;(1 分)
(40)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是否达到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1 分)
阵地建设
规范化
(10 分)
场地建设
(41) 是否有规范化的标识标牌, 面积达到新建的社区服务站 800 平方米以上, 老
社区改造的 500 平方米以上,并按“一厅八室一校两栏”的基本功能配备;(4 分)
(42) 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建筑面积是否达到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总建筑面积的 50%以
上。(4 分)
网上阵地(43) 远程教育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支部、党员是否已注册和经常使用潇湘红云
智 慧党建平台,实现党支部活动和为民服务工作可视化、纪实化管理。 (2 分)
验收组签名: 党组织书记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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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祁阳县委组织部祁阳县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方案根据《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印发等七个类别党组织“五化”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永组发〔2018〕46号)明确的参考标准和《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永组发〔2019〕5号)明确的目标任务,为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验收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验收对象全县所有党支部(含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党总支。二、验收时间2019年12月。三、验收步骤1.党组织自查。各党支部(总支)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验收细则(见附件)进行自查,对“五化”建设进行回顾总结、查漏补缺,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地方,要及时进行整改,完成后向上级党组织申请验收;县直机关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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