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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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优化化工产业布
局,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
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
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6部委《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
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化工园区,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以发
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
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包括专业化工园区和经济(技术)开
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其他工业园区中相对独立设置的
化工集中区。
第二章建设标准
第三条园区设立。化工园区设立应由县级及以上政府批准,
手续完备,有明确的面积、四至范围和坐标,规划连片面积原
则上在 3平方公里及以上,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整体
性安全风险评估,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第四条园区布局。化工园区选址布局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规定、相关规划和行业管理或技术规范,满足主体功能区
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利用、综合
防灾减灾、交通运输等相关要求。远离所在城市主城区,不处
于主城区主导风向上风向,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
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并设置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化工园区应当合理布局、功能分
区,园区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人员集中场所与危险化学品
的生产、储存区相互分离,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
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
等地段、地区选址。新建化工园区严禁在松花江干流及一级支
流沿岸 1公里范围内选址。
第五条园区规划。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编制总体规划和产
业规划。总体规划应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
节约集约用地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章节或独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产业规划应合当地地资源、产业基础、水资源、环境量、
城市建设、流交通等基础条件进行编制,符合国家化工产业
政策和所在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明确园区产业定、重发展的主导产业和重建设的基础
设施、公服务平。园区内无劳动力密集化工业和
品行业等工业。
园区设施。化工园区应一规划、建设、管理满足
产业发展要的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和符合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要求的相关设施。根据要建设跨企业输化学品、
蒸汽水等公,并配套建设明、防碰撞防应急
等设施。化工园区应严管控运输安全风险,实现专用道路
专用车道限时限速,并根据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
专用停车场,防安全风险积
园区管理。化工园区应建立职责权责
管理机构,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备满
足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要的人员,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应急救援等方面有管理能。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
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建立符合国家
化工产业政策及规划有关要求的园项目评估制、专家咨询
机制、专业第三方服务机制、第三方保险机制、信息公开制
责任怀体系、健康安全管理机制等符合产业发展的制
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
作。
园区安全。化工园区应按照“控制、分级管理、
步实要求,合产业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
实际情况,分区封闭化管理,建立门禁系视频监控系
,对易、有有害化学品等物料、人员、车辆出实
施全过程监管。化工园区应根据自和产业要,建
立完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体系,包括于高
望视频监控、重点道路视频监控、业危险场所
频监控、重危险源监测监控、有有害体及可燃气监测
控等,实时监控所有业生产和存储置区域,实现
险源控全覆盖,相关监测监据应接入地方监测预警
化工园区应根据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主要产品性,建立满
发生产安全事故情形下应急处置求的应急救援体系、
、平和专应急救援队伍全应急指、应急救援
家库实习实训基地等机构、设施,备符合相关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人员和备。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
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业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园区环保。化工园区应备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集
存的能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监测,化
工园区内及有有害质的重场所或设施设备(
是地、管等)应进行防渗漏和建设,消除土壤
摘要:

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优化化工产业布局,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化工园区,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包括专业化工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其他工业园区中相对独立设置的化工集中区。第二章建设标准第三条园区设立。化工园区设立应由县级及以上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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