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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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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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深刻汲取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废弃冷库“3 ·27”重大火灾
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
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
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X 安办〔2023〕 X 号)要求,
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
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
以 及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按
照底 线要守牢、排查要彻底、责任要夯实总要求,进一步
筑牢安 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巩固安全生产专
项整治三 年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
动成果,常 态化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深入开展重
点行业领域专 项整治,彻底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坚决防范遏制各 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
化新永年提供坚强
的安全保障。
二、 督导重点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全面落实 3 月 28 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
安
全视频会议和全区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辖区、本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 (园区)、
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带队开展督导检查
有关情况。
(二)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情况。
重点检查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严把安全关口、严厉
打非治违、强化制度建设等情况。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区委办公室、区
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的通知》 (X 办字〔2018〕 X 号)以
及 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及区直单位安全生
产工 作职责的通知》 (X 文〔2022〕 X 号)情况。重点检
查各级 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规定,专
题研究、 督导检查、调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压实安全
生产属地管
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情况。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推进聚氨酯等
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电气焊作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
工贸冶金、民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燃气、旅游、
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专项
督导检查方案制定、工作推进、企业自查、专项督导、问题
整改、复查核查等工作情况,通过企业现场检查验证工作成
效。
(五)今年以来,省督导检查组、市安委会(办)、区
安委会(办)巡查考核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情
况。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完成以及举一反三、巩固提升情况。
(六)末端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突出“查小、查远、查
冷、查细”,重点对乡镇村偏远地区、乡镇村办小企业、冷
门行业和新兴业态、隐患长期零报告或近三年发生事故、可
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单位的问题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检查监
管清单制定及动态更新情况、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等情况。
三、 排查重点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
近期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以聚氨酯为保温材料
的构(建)筑物遇高温迅速燃烧蔓延,并释放出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气体这一典型案例,扎实开展排查整治。
(一)涉及聚氨酯等易燃材质的构(建)筑物情形。在
大排查过程中重点自查、督查安装、拆除以聚氨酯等易燃材
料为保温材料的构(建)筑物作业情况;重点检查长期废旧
构(建)筑物、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拆改建工程项目,以及
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动火、用电、用气等特殊作业情况。
(责 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
安委
会、消安委成员单位)
(二)非煤矿山方面。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停产停
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三项措施的通知》要求,把 6项监管措
施、8 项防范措施、7 项检查措施,逐项落实、落细、落到
实处;进一步加强对威盛矿业公司包联包保、驻矿盯守、巡
视巡查、限电管理、炸药管控、维修维护等方面工作的监管
力度,加大抽水作业管理,下井人数不超过 6 人,带班矿长
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对通风、提升、排水等重要安全
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验,提升安全系数,严禁超期运行,
确保抽水作业安全、停产到位。 (责任单位: XX 镇党委、政
府,区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三)消防方面。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业
综合体、高层建筑、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重大火灾隐患;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搭建、违规采用聚氨酯等
易燃可燃彩钢板房,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 责
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安委
会、消安委成员单位)
(四)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废旧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装置设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情况,重大危险源、高危细
分领域(硝化、氟化、光气等)、 “五室” (中央控制室、
交接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实验室)拆除搬迁情况,
“四 库” (原料库、产品库、危废库和临时库)是否存在
使用聚 氨酯等易燃材质情况,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等方
面情况。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
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相关部
门 )
(五)工贸方面。重点检查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
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炉窑管道检修、人工清库(仓)、企业附
属污水处理等重点部位管控是否到位,易燃易爆区域动火、
盲板抽堵、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方案审批、风险
辨识、条件确认、现场监护等关键环节,以及工程项目外包、
检维修作业外委、环保设备设施托管等环节安全责任落实是
否到位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园区
党工委、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紧固件产
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六)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检查公路、桥梁运行养护是
否到位,是否存在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不适用等突出隐患;
是否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超限、超
载、酒驾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
队等相关部门)
(七)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
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施工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
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风险;公路、桥梁、水利工程
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制定并落实桥梁围堰、支架、深基坑、
高大支模等专项施工方案各项安全措施;建筑物拆除工程责
任主体是否落实施工方案备案、风险辨识、现场监护等关键
环节安全防范要求。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园区
党工委、管委会,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相关部
门 )
(八)燃气方面。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是否取
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是否为非自有气瓶充
装燃气;企业管理、运行维护及抢修人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
证书,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制度是否健全等突出问题;餐饮
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餐区域是否使用或
存放气瓶,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密闭空间是否使用燃气,
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
"瓶、灶、阀、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
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
法局等相关部门)
(九)自建房方面。重点检查用于饭店、旅馆、私人影
院和学校周边出租的自建房,是否存在擅自改建加层、非法
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经营性自建房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
开展经营活动前,是否依法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责
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自建
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旅游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
日、汛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
相应预案,对旅游景区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
用机动车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到位。 (责任单位:相
关乡镇党委、政府,广府生态文化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
(十一)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危化
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存在新投用设备非法生产、未经
监督检验合格设备,在用设备安全附件或安全装置失效、超
期未检、超参数运行、存在问题仍继续使用和气瓶充装单位
无证充装、超范围充装以及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报废气瓶
和翻新改造气瓶等问题隐患。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
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商务局、
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十二)民爆方面。重点检查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停业期
间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民爆物品储存库安评报告过
期失效,治安防范系统运转不正常,违规擅自储存民爆物品
等问题隐患;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落实值班制度等
情况;是否存在爆破作业不执行爆破安全规程,项目技术负
责人、爆破员、安全员等不在岗在位、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违
规行为。 (责任单位: XX 镇党委、政府,区公安局、发改
局
等相关部门)
(十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
评估、安全检查、秩序维护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堵塞消
防通道、易引发火灾事故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
镇 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消防救援大队、
商务 局、卫健局、教体局、民政局、公安局、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等相关部门)
(十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方面。重点检查项目层层转
包、雇佣无资质单位和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等情况,全面排查
乙炔、氧气、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资质和运营情况,打
击非法充装、销售、使用乙炔、氧气和液化石油气等工作开
展情况。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
管
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依
职 责抓好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工作。各乡镇(园区)、各有
关部 门要加强统一领导,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
一步明 确细化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分工和防范措施,及时
消除新业
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
四、 方法步骤
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即日开始到2023 年 6
月
底结束。
( 一 )安 排部署( 4月 10 日 前)。 各乡镇( 园区 )按
照
全区工作方案要求,梳理分析本辖区风险隐患,制定大排查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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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废弃冷库“3·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办〔2023〕X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底线要守牢、排查要彻底、责任要夯实总要求,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巩固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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