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篇)有关区委委员履职报告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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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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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区委委员履职报告材料汇编
(11 篇)
篇(1)
《监督法》实施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领会的
基础上,十分注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监督形式
的运用。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过程中,
认真执行《监督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努力促进“一府两院”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建
设实践和探索了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
(一)选准议题。选准、选好议题,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
职权的基础。《监督法》规定了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
确定原则和来源途径,并明确规定从各个方面发现、反映
提出和关注的问题中选择、确定议题。议题的价值取向,
直接关系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
原则,选择若干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
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
报告的议题。静安区人大常委会 2007 年分别听取和审议了
区政府关于推进商业发展、市容市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
综合改革试点、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营造科技
创新环
境等专项工作报告。关于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的议题,是近
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该区区委、区政府落实科
教兴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在 2006 年就组
织相关工委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视察和召开人大代表、民
营科技工作者的座谈会等,在科技创新发展、政府职能转
变等方面发现一些问题,提出了“科技发展要靠创新,政府
履职要做环境”的意见建议。据此,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把“营
造科技创新环境”作为 2007 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
题,以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工作。
(二)深入调研。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是切实依法履行
监督职权的重点。《监督法》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前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等作了规定。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
发言权。围绕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可以使常委会组
成人员和代表在会前了解议题有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助
于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开展深入调研时,一是要注重与“一
府两院”的互动沟通,在年初与“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双向沟
通会的基础上,主动上门与承担专项工作报告的部门沟通
情况,明确听审议题的重点和要求,共同商议安排好围绕
议题开展的有关视察、座谈等活动,使人大的工作监督能
与“一府两院”工作开展实现联动。二是要注重发挥代表的主
体作用,把代表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主体。做到每一个听
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调研组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参与,
在具体组织实施中重视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并发动和
依靠代表深入选区和选民当中开展调研、收集意见,使常
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监督更能符合现实情况,更能
反映百姓真实意愿。三是要注重引导公民的有序参与,按
照《监督法》的公开原则,在启动每一个议题时可以在公
众网、政府政务内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公告,并提
供热线电话、邮箱地址,方便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
研中还可以通过问卷发放、实地调查、个别访谈、网上征
询等形式,更多地直面群众意见。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
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市容市政管理的专项工作报告时,落
实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开展调研。调研组
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 10
人以上组成。调研采取听取政府部门汇报、组织专题视察
召开多层面的座谈会、发放民意调查问卷、学习考察外区
及外省市经验等方式,还扩大意见听取范围,走访工作协
作部门、上级业务部门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力求全方位、
多角度了解掌握情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收集到的意见
建议及时反馈给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便认真研处、及时整
改,并要求在工作报告中做出回应。调研结束后精心撰写
专题报告,充分以调研结果为支撑,工作评价中肯、所提
问题客观、意见建议可行,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
议时提供参考意见。
(三)认真听审。围绕议题、认真审议,是切实依法履行
监督职权的关键。《监督法》对专项报告送交、报告人的
确定和代表列席会议等都作了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听
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主体,必须在会前了解和熟悉听
审议题的内容,就审议意见做好充分的发言准备,才能有
效保证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严格执行在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
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并附有专题调研报告
和相关参阅材料,还要以各种形式听取代表和选民的意见
建议。召开会议听审时,委员审议与代表发言相结合,常
委会组成人员询问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解答相结合、政府分
管领导作补充或表态发言,逐步扩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列席
和公民旁听的范围。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
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报告时,会前
一个月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每周为常委会组成人员
提供中央、市、区关于该项工作的政策汇编、兄弟区县的
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对象的调研问卷结果、专业术语和
知识的解释等5份参阅材料。会中注意营造良好氛围,让组
成人员能够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把道理辩明,把问
题说透,把建议提准;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发改委、
财政局、街道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列席会议,听
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审议发言并接受询问;列
席常委会会议的一些具有专业背景
的人大代表参与审议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就继续
加大社区卫生投入、整合区域优质卫生资源、加强信息化
应用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督办。重视督办、落实整改,是切实依法履行
监督职权的保证。《监督法》对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处
理,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等都作了规定。审议意见的落
实情况,不仅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督促,也是对人大常委
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检验。
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应向政府送
交审议意见,并加强督办的力度。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
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
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研究处理情况,掌握研究处理进
程,确保研究处理实效;对于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利益和人
大代表关注的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采取跟踪监督的办法
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
区政府“一号实事项目”关于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专
项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床位留在家,服务送到家”的居
家养老模式,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适当增加养老
床位、加强站点管理、完善为老服务项目、动员社会资源
参与”等意见。到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先后参观了社区新建的具有助学、助
餐、助浴等功能的“乐龄家园”和居民区的老年综合活动室,
召开了
为老服务工作者、老年人代表座谈会,了解群众对审议意
见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据了解,2008 年初全区已新增机构
养老床位 200 余张;为促进老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提出
相应的工作对策;将构建扶残、助老、济困社区综合帮扶
体系作为政府实事项目,体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全面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
告的监督实效
《监督法》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履行
监督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全
程依法规范听审工作的基础上,还形成了对“一府两院”工作
监督的一些实践经验。下面介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注重
结合区域发展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等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听
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实效方面的一些比较成功的做
法。
(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突出依法履职的针对
性。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结
合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
事项开展监督,有针对性地依法履行职权。这既体现了人
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始终不渝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
原则,又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既监督又支持、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于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的工作原则。
2007 年,静安区委提出“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坚持双
高战略,打造国际静安”的发展方略,建设国际化城区成为
区域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区人大常委会在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注意对照“国际静安”的指标体
系,指出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结
合“打造国际静安”网络在线讨论时代表建言献策的内容,在
审议中就各项工作如何适应“国际静安”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
建议。2008 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国际静安指标体系的落实”
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旨在推进政府加大
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了依法履职的针对性。
(二)结合人大常委会原有工作基础,适应依法履职的新
要求。《监督法》的出台,源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
践和探索。因此,贯彻执行中要注意结合各自人大常委会
原有的工作基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深化细化;对不
符合法律规定的,要调整规范。
《监督法》实施之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各个工委在听取
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会前深入调研
提出意见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会后跟踪
调研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高审议监督实效。《监督法》
实施之后,结合各工委原有的工作基础,区人大常委会制
定试行了《关于工作委员会职责任务的若干规定》,对照
监督法的规定,对原来已有的做法(如《监督法》第九条
第十条的规定)作进一步规范;对原来没有实施的内容
(如《监督法》第十
二条、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使各工委较快地
适应了依法履职的新要求。
(三)结合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内容,体现依法履职的全
面性。《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作了全面的
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其中的一种监督形式。
实践证明,要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工作做实做
好,要与处理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结合起来,要与代表
的集中视察结合起来,要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结合
起来,发挥集合效应,实现监督实效。
例如在解决居民“买菜难”的问题上,静安区人大代表多年在
人代会上提出书面意见,两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实施监
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
作汇报,财经工委每年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积极推动政府
采取合理布局菜场、增加便民菜点、加强规划落地等措施
最终缓解了“买菜难”的矛盾。2008 年,该区人大常委会将政
府一号实事――“市西中学扩建工程”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
作报告的议题,并以此项目为重点进行新修订的《义务教
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区委委员履职报告篇(2)
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来定位和谋划人大工作,紧紧围
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找准与经济
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主动地围绕中心、融入中心、服务中
心,不
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升级提
速、加快发展。
(一)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区
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情况的
报告,认真分析经济和财政运行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对招商引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工业园区建设、企业融
资工作、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视察,审议了区
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及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
构调整情况的报告,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到蚌
埠新港、北师大、冠宜箱包、建华管桩、小微企业创业基
地、御湖世家、欧尚超市、冠旗艺术玻璃有限公司、宏业
纺织等实地了解项目落地、生产等情况,积极推动项目建
设。
(二)强化对社会事业的监督。常委会重点加大了对妇女
儿童保健和疾病预防、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工作、大
病救助、养老事业、残疾儿童康复、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帮
扶、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针对存在的
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其中当前养老事业发展、市容管
理相关问题、农村畜禽污染等调研报告受到市政府领导肯
定并作出批示,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五
年来,常委会注重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先后对全区义务教
育均衡发展、城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农村校园安全和
标准化建设、马城新区教育改革升级达标工作情况进行了
视察,促进了全区教育均
衡发展。常委会还组织代表调研了基层文化场所建设情况
并对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改革、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工作开
展了调研。
(三)强化对民生事业的监督。本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常
委会对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情况、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
开展了禹会区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
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推进了全区食品监督管
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新农村工作,先后对美好乡村示
范村建设、城乡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工作
农业和产业化发展情况、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确权等工作
开展视察,就视察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建议得到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落实,促进了全区新农村建设
常委会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保障房建设、
旧城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常委会的有
效监督,使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
得以解决和改善。
二、突出法治引领,发挥权力机关的推动作用
常委会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放在人大工作的
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法治禹会建设。
(一)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切实加强法律
监督,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
政府“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针对新形势下普法工
作,建议区政府要做好“六五”普法的考核总结工作,坚持抓
传
统和抓创新相结合,增强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巩
固提升普法成果等;并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大气污
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水污染防治法》、
《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及民族宗教工
作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
了《残疾人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
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
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有力促
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法
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视察。针对群众普遍关
心的司法公平、公正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民
事审判、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立案工作及审判管理
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管
理工作、侦查监督工作、检察技术工作情况及预防职务犯
罪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整
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法检”两院
的全面建设和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落实,提高了司法公
信力,有力地推进了法治禹会进程。
(三)强化人大工作。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工作作为知民情
察民意、解民忧的重要渠道和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热情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0 余件,
接待来访100 件500 余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交转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对一些重点的
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推进了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切
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
了重要作用。
三、坚持依法规范,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
权
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
调研,认真审议,及时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
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为了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
作的新要求,促进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
制度化,推进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常委会研究出台了
《禹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
规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每年听取审
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依法作出决议
决定。常委会先后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六五
普法、棚户区融资项目、财政预决算、行政机构重大变动
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为促进我区
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
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区委意图,充分发
扬民
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把干部素质关、提请程序关、任前
法律考试关、坚持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实行任职宣誓
等制度,增强了拟任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依法履职、接受
监督的意识。五年来,常委会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65
名、免职51 名;任命人民陪审员 75 名。
(三)依法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为促进“一府两院”
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出台了禹会区人大
常委会关于区“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规定。并专门
召开常委会,听取 41 名区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
责人和法检部分人员口头和书面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
行打分评议,并将述职评议情况以个别谈话形式反馈到述
职人员。常委会每年对政府部门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进行
满意度测评,通过述职评议和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增强了
“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公仆意识和大局意识,有
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创新代表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创
造条件,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在管
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作用。
(一)创新代表服务工作。采取培训班、小组活动、座谈
会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代表素质。
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代表工作室的阵地和载体作用,深入开
展代表
定期接访、走访,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邀请代表
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为代表了解社情、反映民意创造条件。健全代表联系群众
制度,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众和
基层的意见。连续四年开展了“三级代表访选民”活动,密切
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开展了以“知法守法、共建和谐”为主
题的“代表观庭审”活动,共有200 余人次人大代表参加了活
动,反响良好。常委会还在区十六届人大四、五、六次会
议上,分别表彰了一批先进人大工作者、优秀人大代表小
组、优秀代表,激发了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狠抓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常委会规范了代表议案
建议的办理程序,完善了交办、督办和反馈制度,采取有
效方式促进重点、难点建议的办理,建立了常委会负责人
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等制度,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
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承办部
门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从而使办理质量、代表满意
率和问题解决率逐年提高。“尽快消除张公山大板楼和老旧
楼房安全隐患”、“马城镇乡村道路建设问题”的议案”、“关于
以公立综合医院为载体,推进医养一体的康复医疗机构建
设的建议”等建议,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推动解决了一批关
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五年来,共办理议案4件,代
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205 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 100%。
(三)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常委会 2012-2016 年连续
四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有 150 多名
区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进行了述职并接受选民的评议,
1500 名选民代表参加了述职评议大会。每年均安排市人大
代表向常委会述职,五年来,40 名市人大代表以口头或书
面形式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履职评价。通过代表
与选民、选举单位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不但增强了代表履
职意识,而且增强了选民、选举单位的监督意识。
(四)严密组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区、乡(镇)
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年,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
好各个环节工作。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制定了换届选举工
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区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举办了换届
选举培训暨动员大会,并举行了专题辅导,为基层政权建
设和加强人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履职水平提高
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
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自身建
设,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依法办事的权力机关,规
范高效的工作机关,亲民务实的代表之家。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学法和常委会领导
参
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
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
《地方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预算法》以及党的十、十八届
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全国省市
人代会精神,强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
履职的法律意识和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五年来,常委会积极组织组成
人员、乡镇社区人大负责同志等120 余人次,分别参加了全
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组织的专题培训。结合纪念全国
人大成立 60 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 35 周年活动,开展
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培训。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外
出参观考察、参与专题活动等方式抓好组成人员的经常性
培训,增强了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的自觉性。常委会
电子表决系统投入使用,区人大网站开通运行。宣传信息
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多篇作品被省市刊物登
载,部分作品得到省市领导批示,宣传信息工作的参谋助
手作用得到有效提升。
(三)加强制度创新。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健全完善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代表工作制
度这一总体目标,出台了《关于规范区人大常委会议及主
任会议报告、发言有关事项的意见》,提高了人大常委会
会议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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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区委委员履职报告材料汇编(11篇)篇(1)《监督法》实施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十分注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监督形式的运用。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认真执行《监督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努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建设实践和探索了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一)选准议题。选准、选好议题,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基础。《监督法》规定了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原则和来源途径,并明确规定从各个方面发现、反映提出和关注的问题中选择、确定议题。议题的价值取向,直接关系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地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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