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取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已完成 35 家单位取用水现场监督检查,为
全市管住用水、合理分水、依法整治取水存在的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全力营造规范的取用
水市场;二是开展违法取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工业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单位、建筑业、公共
机构场所、服务业等各取用水单位违规取水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排查单位 1178 家,进一步
加强了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规范取用水行为,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2)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17 次,印发监督检查整改意见 21
份,印发水土保持告知书91 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 17 项,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33 个,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受理市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50 项;配合邹平市税务局完成征收水土保持
补偿费238.88 万元。
(3)“河长制”监督管理方面。开展了农村河湖专项整治行动,年内累计排查问题 122 项,
计划 12 月初整改完成。持续开展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计划年内创建1条市级美丽示范河湖。
完成美丽河湖三年计划 2022 年10 条河湖达标建设。
(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立案查处涉水案27 件,行政处罚 167.5 万元。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
管工作。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涉及到本部门的23 项抽查事项全部发起并完成检查任务,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邹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三是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制
度,对辖区注册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30 次行政检查活动。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法院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行
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处理行政案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
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每一件行政案件,均安排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与
专业的律师按时出庭应诉,未出现过不出庭应诉、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不尊重司法权威的情况。
(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制定了《邹平市城乡水务局领导干部学
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会前学法,认真学习了 习近平
法治思想、《民法典》、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等。二是邀请邹平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
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赵凤芹,开展以《行政执法实务浅析》为题的法律知识讲座,结合自身工作
经历,对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进行剖析,使参学人员法治思维
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组织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利用“滨州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
展学法用法考试,共 185 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顺利通过考试。
(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制定印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
单》和《2022 年度普法计划》,各职能科室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普法计划
开展各项普法活动,把执法管理现场变成行业普法的第一现场和生动课堂。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立足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学习宣传贯彻 习近平 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
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相关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培训力度有待
进一步加强,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技巧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利用法治思维创新开展工作的
举措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大,群众对水行政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对保
护水环境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执法队伍,充实水政监察大队人员,加强执法
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形成水行政执法的合力。
(二)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每年初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
法,视情组织执法人员向水利执法先进单位进行对标学习,邀请法律专家到单位进行业务知识培
训,通过学习与实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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