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永州、郴州人大学习考察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立法的调研报告(2020.08.28)
VIP专免
2024-01-17
999+
22.21KB
13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关于赴永州、郴州人大学习考察村庄规划
建设管理立法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为学习借鉴我省兄弟城市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立法工
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做好《湘潭市村庄规划建
设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和修改工作,切实提高地方
立法工作水平,2020 年6月17 日至 20 日,由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阳建民带队,市人大法制(工)委、湖南科技大学
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单位同志组成地方立法调研考察组,
赴永州市、郴州市开展专题学习考察。现将有关调研情况
报告如下:
一、永州和郴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立法工作基本情况
《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是湖南省首个乡村
房屋建设管理条例,旨在规范乡村房屋建设管理,节约集
约高效利用土地,改善人居环境。该条例于 2018 年12 月
28 日进行了一审,2019 年6月27 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于
2019 年8月29 日经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9 年9月28 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于 2020 年3月
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全省首个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
是永州
市通过立法方式规范乡村房屋建设管理,节约集约高
效利用土地的先行先试。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于 2020 年3月启动了《郴州市农村
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的相关立法工作,明确由市农业农村
局牵头负责《条例》起草工作,市人大农业委负责一审相
关工作。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委
托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机构负责《条例》起草工作,已
形成《条例(草案)》,6月底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审
拟在 8月、10 月分别对《条例》进行二审、三审,11 月上
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因郴州人大目前处于一审后的修改阶段,条例有待进
一步完善,法工委将继续跟踪了解最新情况,后续吸收到
条例的修改中。该报告将重点介绍实地考察的郴州市永兴
县松柏村规划建设管理和《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
例》的经验和做法。
二、《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的主要经验
一是立法具有前瞻性。早在 2018
年底,永州市人大就对该条例进行了一审,虽然面临
上位法调整等情况,但面对永州乡村房屋存在的规划编制
不科学、不切合实际、不被老百姓接受、落地性差;乡村
房屋建设中未批先建、不按批准建,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
规划的落地实施;乡村房屋建设管理中“看得见的管不了,
管得了的看不见”等实际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乡镇,通过
半年的立法调研,科学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全国人
大法工委请示立法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次与省人大
常委会法工委汇报对接,最终成为全省首个乡村房屋建设
管理条例。3月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
在传达学习贯彻 习近平 总书记 3月5日的批示精神中指出,在
“整治农村建房的乱象首先要做好立法”的批示中,要求推广
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农村建房管理方面的立法经验。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该条例共六章二十九条,包
括总则、规划与用地、建房审批、建房管理、法律责任、
附则六个部分,始终注重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如为村
民在乡村建房提供保障,第五条规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定乡村房屋建设管
理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制度,加强对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
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业务培训。”又如考虑到农村先建
房后结婚的实际,对分户条件规定较为宽松,将分户的条
件由村委会进行认定即可申请建房。该条例在第十二条第
摘要:
展开>>
收起<<
关于赴永州、郴州人大学习考察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立法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为学习借鉴我省兄弟城市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立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做好《湘潭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和修改工作,切实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2020年6月17日至2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建民带队,市人大法制(工)委、湖南科技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单位同志组成地方立法调研考察组,赴永州市、郴州市开展专题学习考察。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永州和郴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立法工作基本情况《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是湖南省首个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旨在规范乡村房屋建设管理,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评论(0)
没有更多评论了哦~
声明:文档来自于公开资料整理和用户上传
请登录,再发表你的看法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