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专项实施方案 (新编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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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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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国发〔2023) XX 号〕和《XX 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XX 政〔2023〕 XX 号)精神,高质
量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刻领会重要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际开展的重大国情
国力调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首次开展的大型普查。本
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
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
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
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
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普查是夯实统计
基础,落实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的有效手段,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
展规划,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
市、品质 XX,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泉州实践,提供科学
准 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
真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
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
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
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
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 明确重点,科学安排普查进度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
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
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
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
组织等。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
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
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
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3 年 12月31 日,普查时期资料
为
2023 年年度资料。普查分为三个阶段工作。
(一)普查准备阶段(2023 年 1 月 — 2 023 年 12月):
重
点做好各级普查机构组建,普查工作试点,普查方案完善,普
查经费和物资落实,普查宣传,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
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
准备,组织部分调查单位填报投入产出电子台账等工作。
(二)普查登记阶段(2024年1 月 — 2024年4 月):
主要 是各地组织普查员入户登记,登记查疑补漏,形成普查
数据库
等工作。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4 年 5 月 — 2025年
12 月):主要是开展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事后质量
抽查,
数据处理、评估、汇总、结果发布和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工作。
三、统筹协调,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
难度加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
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
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市委、市
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成立泉州市第五次全
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
决策。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
实施和协调。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
展普查工作,建立联合工作会商机制并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同时负责督促下属的单位配合做好普查登记、报送普查报表等
工作。其中,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所需的市级经费,督促各
县(市、区)落实普查经费;市发改委、市数字办负责协调涉
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共享运用方面的事项;市统计局、市委
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
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涉及机关和事
业单位名录、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群众
性自治组织名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等相关行政记录,共
同参与单位清查和数据评估等工作;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提供普
查所需的最新规划信息和相关地图资料;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
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
工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等主要行业主管部
门,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和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
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牵头做好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市政府其
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
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银行、证券、保险、铁路
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
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泉州海关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中
的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任务。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
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 XX 开发区、泉 XX 台商投资区
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
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
员会的作用,充分利用楼宇物业和园区管理机构力量,广泛动
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
查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
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
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
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 落实保障,足额到位普查经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
管委会要结合经济普查工作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物价、单位数
量和普查项目增加、调查手段改变等因素,对属于本级负担的
普查经费支出做出预算安排,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
额拨付到位,不得因普查经费短缺或拨付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
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方案要求,为了保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待遇水平,各级普查
机构应当参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做
法,加强与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出台普查指
导员和普查员聘用费用补助方案。
五、 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普查方案
(一)坚持依法普查。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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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XX政〔2023〕XX号)精神,高质量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深刻领会重要意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际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首次开展的大型普查。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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