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
VIP专免
2024-01-16
999+
17.71KB
5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杭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
为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
市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
法 (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4 号,以下简称省管理办法)等文件
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
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遵循依法合规、安全可控、统筹规划、稳慎有序的原则,
在保护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确保公共安全前提下,
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助力打造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城市范例,
重塑“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
二、 工作目标
2023 年底前,完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以下简称授权运营平台)搭建,
发布首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重点领域,建立公共数据授权、加工、经营、安全监
管等工作机制。2025 年底前,迭代升级授权运营平台,形成一批有价值、可推广
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企业,构建公共数据产权、
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
三、 主要任务
(一)构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体系。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公共数据、网信、发改、经信、公安、国家安全、
司法、财政、市场监管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本市公共数据授权运
营 工作的统筹管理、安全监管和监督评价,健全完善授权运营相关制度规范和
工作 机制;受市政府委托,审议给予、终止或撤销市级授权运营等重大事项;
统筹协 调解决授权运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政府设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合同专用 章,委托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依法管理使用。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
组织领导, 做好本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工作。
2.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应用场
景 评审、数据产品和服务审核等提供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3.确定授权运营平台运营主体(以下简称平台运营主体),经市政府同意,
具体承担授权运营平台的建设运营、数据管理、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加强公共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
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调查制度,绘制公共数据资源图谱,持续完善公共
数 据资源目录体系,加强数据要素规范化、标准化采集与动态更新,完善数据
分类 分级。健全常态化公共数据供需对接和异议处理机制,推进公共数据全量
全要素 归集,推动国家和省级数据按需回流,逐步构建高质量公共数据资源体
系。
(三)建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
授权运营平台是本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统一通道。本市国家机关、法律法
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
公共服务运营单位(以下简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不得新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通道;已建通道的,应当纳入授权运营平台统一对外服务。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
未经批准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议,不得以合作开发、委托
开发等方式交由第三方承建相关信息系统而使其直接获取数据运营权。鼓励区、
县(市)依托市级授权运营平台,探索建设本地特色应用场景,形成成功案例
后 在全市推广。
(四)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准入与退出机制。
1.准入要求。
按程序依法获得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授权
运 营主体)应符合省管理办法中授权运营单位安全条件的有关要求。
2.退出情形。
授权运营主体退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授权运营协议期满。
(2)授权运营主体申请提前终止授权运营协议。
(3)授权运营主体违反授权运营协议的,公共数据主管部门按照协议约定
要求其改正,并暂时关闭其授权运营平台使用权限;授权运营主体应当在约定期
限内改正,并反馈改正情况;未按照要求改正的,终止其相关公共数据的授权。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准入退出流程。
(1)发布通告。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在授权运营平台等渠道发布公共数据授
权运营通告。通告内容由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主
要包括授权方式、授权范围、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及有关要求。
(2)提交申请。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共数据主管
部门提交申请。授权运营主体在授权运营协议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开展授权运
营 的,应在协议期限届满 3 个月前按程序重新申请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3)审核申请。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协调机制有关成员单位和数
据 提供单位对公共数据进行审核,其中涉及基本安全要求、技术与安全要求的
审核 结果有效期限为 2 年,应用场景要求实行"一场景一清单一审核",并通
过网络 安全评审。未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的,不得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
公共数据 主管部门可委托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授权运营中的业务和技术问题。
(4)公开结果。授权运营主体及其授权运营领域应用场景向社会公开,并
报省政府备案。
(5)签订协议。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与授权运营主体签订授权运营书面协议。
标签: #实施方案
摘要:
展开>>
收起<<
杭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为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4号,以下简称省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遵循依法合规、安全可控、统筹规划、稳慎有序的原则,在保护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确保公共安全前提下,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助力打造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城市范例,重塑“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二...
评论(0)
没有更多评论了哦~
声明:文档来自于公开资料整理和用户上传
请登录,再发表你的看法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