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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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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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
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
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 号)和《中共 XX 省委
办公厅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X办〔2021〕2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制度
机制,实现森林草原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
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
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
贡献。
到2021 年12 月,在省级统筹协调下,全面建立市、县、
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市县分级负责、
乡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四员”(林长+护林员
+监管员+执法人员+联络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
初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
到2025 年,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
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
监测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全市森林覆盖率按现有统计口径稳定
在68%以上,森林蓄积量不低于 7100 万立方米,草原综
合植被盖度稳定在 87%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 72.09%以上,
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
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
明显提高。达到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齐全、生态文化繁荣
的生态强市建设目标。
到2035 年,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天空
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全市森林
覆盖率按现有统计口径稳定在 68%以上,森林蓄积量 1亿立方
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 87%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
在72.09%以上,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
稳定性全面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
载力全面提升,森林效能显著增强,生态安全骨架基本形成,
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林业草原发展能够
满足 XX 生态保护、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和
林农充分就业的需求。
二、组织体系
(一)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市级林长,由市委书记担
任;市级第一副林长,由市长担任;市级副林长,由常务副市
长和分管林业工作副市长担任。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设
立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分别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办事处)主要
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林长,由同级政府(办事处)负责同志
担任。村级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副林长,
由村(居)委
员会成员担任。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经营管理单位设
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成立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
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和成员组成,成员由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乡村振兴局、
市林业局、市绩效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林长制工作委员
会在市林长的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林
长制工作。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林长办)
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
乡两级参照市级,建立健全相应协作机制。
(三)规范设立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联络员。护
林员由各地严把选聘条件,严格准入门槛,坚持“自愿、公开、
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身体素质”“专业素养”和“专职特
点”,从符合条件的当地村(居)民中产生。
监管员由现有基层林业工作站、自然资源所、自然保护地
片站、乡镇(街道)驻村干部、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担任。
执法人员由县级林业综合执法部门人员、乡镇综合执法机
构人员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辅警)担任。
联络员由乡镇选定,原则上由各村(居)民小组组长担任。
三、工作职责
(四)林长职责
市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
原资源保护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对全市各级林长
制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总督导。第一副林长负责协助林长做好全
市林长制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
制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副林长负责具体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
拟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推动制度机制建设,指
导督促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县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
制定本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推动制度机制建
设,统筹解决本区域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
态保护、生态修复,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
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基层护林组织体系,强化森林草原行业
行政执法。
乡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
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负责监管员、护林员、本级执法人员、
联络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
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
林长报告。
(五)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标签: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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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202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草原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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