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95 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 分为四星级,80
—89 分为三星级,70—79 分为二星级,60—69 分为一星级,60 分以下
无星。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晋位升级情况,原则上“先进”的可分为五星级、
四星级和三星级。“一般”的为二星级和一星级、“后进”的为无星。
2、星级评定(11 月——12 月):按照“支部(总支)自评、党员群
众测评、中心机关党委评定”等程序,由各党支部(总支)根据星级创建标
准开展自评,申报星级。中心机关党委通过召开测评会、电话随机抽查等
形式,就“星级服务型支部(总支)创建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对照
创建标准进行考评,综合自评、测评和考评结果,确定党(总)支部星级,
并在各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星级评定后,由中心机关党委在星级支部(总
支)办公场所悬挂星级标识牌。
3、结果运用。“五星级服务型党支部”评定结果作为中心各类评先表优
的重要依据,三星级以下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市级
以上党建工作者先进个人原则上从“五星级服务型党支部”中推荐。
四、创建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星级服务型党支部”创建活
动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纪检组长为副
组长,各审批大厅、各交易中心、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机关党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地抓好各阶
段工作,加强领导协调、督办、指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始并出
成效。
2、加强协调督办。中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组织协调,增
强工作合力。采取实地调研、交叉检查、现场会和通报等形式,加强检查
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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