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通知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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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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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堂汇编系列
180(17 篇)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
炎疫情防控通知汇
编
2020 年 2 月
目 录
1.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
2. 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硬仗的通
知…5
3. 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9
4. 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12
5. 省防控办关于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
工作要求的通知.................................................16
6. 县纪委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17
7. 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
知…18
8.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宣传的通
知…20
9. 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25
10. 市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
……31
11.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36
1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38
13. 省工信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41
14. 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44
县委关于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
46
15. 县纪委关于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加强纪律作风保障的紧急通
知…48
16.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
和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50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
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各计划单列市民
政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城乡社区组织在各地
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
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积极贡献。社区防控是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
为进一步发挥城乡社区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抓住春节
“大隔离、大消毒”最佳窗口期, 有效遏制疫情播散和蔓延,根据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
(肺炎机制发〔2020〕5号)和《关于印发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工作方案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9号)相关精神,
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习贯彻 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和
指示精神,落实 D中Y、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
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把社区防控工作作为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抓紧
抓好,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组织工作优势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
动机制协同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切实做好疫情
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工作,全面落实联
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
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城乡社区组织要认真学习掌握
疫情防控重大政策、重要信息和重点知识,切实增强政策意识和防范意
识。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以“两委”
成员、社区或乡村医生为骨干,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
作体系,分类制定并实施
社区疫情防控策略,组织落实病例监测追踪、信息报告、科普宣教、
健康提示、爱国卫生运动等防控措施。城乡社区组织要创造条件为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必要支持,缓解基层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充分发挥居
(村)民自治组织体系的组织动员能力,做到全员上阵、责任到人、联
系到户,动员全体社区居民共同
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
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
(二)进一步做好疫情监测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城乡社区组织要
在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追
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
则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外地返回居住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加强发热和症状监测,追踪、督促其居家医学观察 14 天。有条件的城
乡社区可在社区、小区出入路口对外来车辆、人员进行登记。组织发动
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为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提供生活便利。病
例较多的社区,可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协调固定场所对相关人员
就近开展集中医学观察。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为疑似病例就医就诊
提供帮助和支持。加强对康复患者、疑似病例解除者的关心照顾, 协
助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回访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综合保障政策。
(三)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要求,
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动员居(村)
民小组长、楼门栋长等自治组织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对居
民院落(楼、门、栋)、小区、驻区单位、商业企业等进行细致摸排
城乡社区组织每天按要求实时报送疫情信息,决不允许迟报、漏报、
瞒报。严格对社区各类活动的管理,在疫情解除前不举办各类人员聚
集性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在社区开展活动的均应严格按程序报批,并
做好相关活动信息报告工作。加强社区间信息沟通,实现社区间人口
流动信息的及时、有效衔接。引导社区居民运用社区信息平台反馈个
人健康信息。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依托社区微信群、社区公众号、
社区 QQ 群、智慧社区客户端等社区信息平台,用好社区黑板报、标语、
公示栏、LED 电子屏、农村大喇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养成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疫情防控期间不参与各
类群体性活动,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宣传家喻户晓。按照当
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发布和动态更新当地疫情防控动态、
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引导社区居民关注权威发布,
不信谣,不传谣,消除社区居民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五)进一步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对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严格对城乡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
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注意加强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日常消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
环境要每日清洁消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疫情解除
前暂停社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老年活动室(日间照料中心)等人员
聚集型场所服务活动,对于确有需要的可探索采取电话预约等一对一服
务方式;动员驻区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社区环
境干净整洁。城乡社区组织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加大对集贸(农贸)市场整治力度, 对集贸(农贸)市场、便民摊点
群等进行环境卫生巡查,根据当地疫情情况和党委、政府要求,参与劝
导人群聚集营业场所暂停营业。
(六)进一步做好困难家庭和人员帮扶工作。加强对社区特殊群
体和困难家庭的关怀慰问工作,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生产生
活问题。城乡社区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关心支
持,主动了解并协调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对于家庭成员有医务人员
且承担隔离治疗任务的,要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协助做好其
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对于患有其他慢性疾病的社区居民
要重点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其预防交叉感染的意识和能力。对于
有家庭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要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做好居家医学观察
同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有效纾解疫情的
心理社会影响;对于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亲属已接受隔离治疗的老
年人,要协调相关养老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抓紧建立社区防控工作机制,在
当地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省
市层面要抓紧制定社区防控工作总体方案,明确城乡社区组织开展疫
情防控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实社区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和物资供给,有
效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县、乡层面要制定完善社区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未发现病例”社区的指导监督,重点强化
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和“传播疫情”社区的支持保障,确保防控责任
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指导加强居
(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其与专业公共卫生机
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协调解
决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
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社区防控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各级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
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会同城乡社区组织做好疫情发现、
防控和应急处置,有效落实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措施,做到无缝
衔接。
(三)营造良好环境。切实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权益,
分级分类完善各项卫生防护措施和配齐必要消毒、防护用品;
加大对社区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
城乡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的表扬力度。大力宣传社区防控工作中
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重点宣传社区志愿者和广大社区居民在参
与社区防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好人好事,用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
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参与防控的城
乡社区工作者和社会组织、志愿者要了解防疫基本知识、学会自我保护,
为社区居民做好示范。
民政部 国家卫
生健康委
2020 年
1月29
日
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硬仗的
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
各部委, 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 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
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
控工作进行部署推动落实,坚决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现就有
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省动员、全民行动,集中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各级党委政府要履行好相应职责,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 习近平
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按照“依法依规、
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
有效防治”的原则。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组
织最强工作力量、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最有力举措、执行最严
格要求,尽快把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遏制住。
二、全力做好预防救治工作
严格落实“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措施,全力
做好确诊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抓好隔离人员的防治工作,千方百计
提高救治成功率,努力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要注意关心、照顾、保
护好专家和一线医护人员,一定要配足服务力量、制定专项方案,保
障好一线专家、医护人员安全。要发挥专家组和专业团队作用,规范
救治程序,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培训, 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做好
患者救治工作。要加强联合科学攻关,组织力量尽快查明病毒感染和
传播原因,加紧开展防病治病的疫苗、药品等研发工作。要加强中医
西医结合,发挥协同防治作用。
三、全面动员组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力量,筑牢疫情
联防联控的保障防线
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传播”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
断、早治疗”要求,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
政府动员组织作用和各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一级响应应急
处置机制安排,加强省市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
量统筹,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落细
落小落具体。要用好我们在防御超强台风“山竹”正面袭击我省时组织动
员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全省各级党组织特别
是基层党支部组织动员起来,精准掌握每一个社区、每一个乡村居民
的信息, 看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一有疫情信息,及时报告。
尤其是重点加强对疫区来粤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在疫区工作生活、近期
有在疫区活动经历、以及有疑似肺炎症状人员的观察,一有情况及时
采取措施,该提醒的提醒、该报告的报告、该隔离的坚决隔离。
四、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汇集起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各地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要全力开展群防群治,做好
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隔离及公共卫生防疫和宣传工作,提高
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要深入发
动群众,动员广大市民在疫情存续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少外出
不聚集,注意勤洗手、戴口罩、讲卫生,过年期间减少探亲访友和聚
餐聚会,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特别是要教育患者、疑似
患者以及密切接触者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及时报告病情、
主动接受隔离、全力配合治疗。要实施相关人员健康服务管理全覆盖
对辖区内近期到过疫区的相关人员开展入户健康监测,督促其居家隔
离,一旦出现异常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筛查。要聚焦重点人群,密切
关注中老年人群体,特别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易感人群
发动社区志愿者做好孤寡老人的定期探视慰问,做好各地乡镇敬老院
等疫情防控准备。
五、做好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防控工作,全面加强源头管控
要全面实施交通检疫,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卫生健康、
公安部门在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设立联合检疫站,对所
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立即采取措施进行
隔离、排查、留验和治疗措施。要加强对公交、地铁、机舱、公园、商
场、饭店、电梯等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和环境清洁,严格宗教场所
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要求所有公共场所和营业商家的服务人员务必佩戴
口罩上岗,每天上报场所消杀和防疫情况。要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
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 所有医务人员和进
入医院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全过程规范管
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
六、实施严格的公众聚集活动管制,最大限度减少人群集聚传播风
险
要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进一步阻断
病毒传播渠道。要认真梳理排查新春大型聚会相关活动,能取消的立
即取消,该暂停的必须暂停,决不能瞻前顾后、犹豫不决,贻误时机
同时要做好解释说明和相
关善后工作。要暂停开放各种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从1月24 日开始,
全省各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封闭式体育场馆
等暂停对外开放,娱乐场所、网吧、游艺场所、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暂
停营业,暂停所有星级酒店举办的一切大型会展和文娱活动。
七、强化底线思维,做好最充分的物资和力量准备
要加强各种应急物资和力量的储备,重点做好检测仪器设备、试剂
耗材、消杀药械、防护物资、急需药物的生产和储备,进一步完善定点
收治医疗机构负压病房、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呼吸机等救治条件,
必要时可以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对急缺药用物
资的地市,要及时做好全省统筹调配。要着手谋划做好春节期间大规模
人流出入广东的疫情风险应对准备。从目前的疫情扩散态势看,我省节
后面临的大规模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 各地一定要本着宁可信其
大、不可信其小的原则,做足做充分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下好先手棋、
打好主动仗。绝对不能有临时抱佛脚、边走边看的心态。
八、坚持滚动播报、权威发声,用及时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消减公
共焦虑
要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会机制和最新信息每日发布机制,对每一次新
闻发布会时间、信息、人员,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谋划,
确保实现释疑解惑、稳定人心的良好效果。要继续做好信息滚动发布,
由省卫生健康委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口径、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原
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粤省事、粤商通等“数字政府”移动平台,
每天滚动播发新增病例、救治情况、防控措施等最新信息,尽最大可能
把信息传播到每一个角落、每一位公众,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特别
是对返粤师生和异地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 要通过短信等途径加强点对
点提示提醒。要发挥好权威专家、一线医护人员和已治愈病人现身说法
的作用,创造条件让他们站出来,强化权威发声的效果。
九、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防范各类风险叠加碰头
要稳定全省春节市场供应,保障好春节的“菜篮子”“果盘子”,严厉
打击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威慑力。要加强
公共安全管理,全力做好春运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各项工作,及
早部署复产复工前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督办
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省各级党委
政府要
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有力的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地
见效。
十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加强统筹谋划,全面研究
部署、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落实中央各项
部署,加强与兄弟省区市联动合作、信息共享,做足充分准备,随时
按中央统一指挥支援湖北等兄弟省区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
想,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统一指挥、力量调度、
资源调配,完善各项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推动各项防
控工作落地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克服麻
痹思想,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层层压实防
控工作责任制,全力确保疫情平稳可控,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
安定祥和的春节。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党委、 管委会,
市直机关各单位: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已 启动重
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 总 书记重要批示
指示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省委、省政府决
策部署,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 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
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坚持和落实前段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全
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 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
局稳定,坚决打赢 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疫情防控作 为落
实“两个维护”、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现实检验, 把人民群众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确保一方平安, 确保百姓健康。既
要坚定信心,又要做好长远谋划,坚决克服侥 幸心理、懈怠心理。市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 导小组升格为市委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 小组, 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非任第一组长,市委副 书记、市长杨懿文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
长吴建平和副市长 赵应良任副组长,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即
日起,市委 成立 7 个督导组,由 7 位市领导率队赴各县市区(含娄底经开
区、万宝新区,下同)督导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 任,
推动各地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疫情防控阻击战统一指挥,市、县 两级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 部)全面负责
指挥调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医疗工作队按照应急 响应要求,服从指挥,
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切实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防严控。各县市
区党委、政府要担负起主体责任, 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
人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要 靠前指挥、
在岗带班。各级领导小组、指挥部全体成员,各级党 政主要负责人
一律取消休假。市、县两级指挥部各组长单位分别 指派一名负责人到指
挥部集中办公,要配足配强防控工作人员和 应急力量,随时待命,做到 24
小时值班值守,确保有效应对各 种突发情况。
三、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进一步加大对湖北来娄人员及 与其密
切接触者的排查力度,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防控体系, 压实村(社
区)、组防控工作责任,建立由村(社区)干部、村 医、辅警等为主的防
控工作组织体系,村(社区)支部书记负总 责,充分发挥“查防保”作用,实
现主动追踪、人员管理、环境 整治、健康教育入网入格入家庭。要负责
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整 治、消毒、通风等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常住人口、
外来人口和 返乡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督促发热、咳嗽人员到就近医疗机
构发 热门诊就诊;做好入娄流动人口疫情监测工作;负责报送村(社
区)健康登记表、筛查日志表等防控情况。
四、严把出入关。实行属地管理,所有到娄路口(含高速出 入口
等)、车站必须设卡和临时检验站,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对 所有入娄人
员进行体温检测。省道以上到娄入口由市公安局、市 交通运输局负责
人员排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体温监测,实行24 小时值守;省道以下到娄
入口由属地负责。交通等部门要做好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等的通风消
毒、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坚决 杜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
工具传播。
五、落实疫情防范和医疗救治措施。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 按照“早
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市、县、乡 三级医疗机构规范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严格实行预检分诊 制和首诊负责制,配合疾控
机构做好病例隔离、流行病学调查、 检测诊断、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
群防群治等各项工作。市级医 疗救治专家组要分片包干,联系各县市,按
照“集中患者、集中 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的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救
治工作。 要关心和保护好医疗卫生人员,做好防护设备配置、防护措施
落 实,确保不出现医务人员感染。
六、严格执行应急响应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
I级应急响应预案。即日起,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暂时关闭或 暂停运营;各
类宗教、公共文化体育、文博场馆暂停对外开放; 网吧和歌舞娱乐演艺
场所等经营单位暂停营业;所有文化体育活 动暂时取消;酒店、餐馆暂
时一律不得举行大型集聚活动; 暂时 禁止所有大型集会(包括红白喜
事)。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两 委要加
强对农村地区聚餐的管控;教育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校学生 节后开学
应急预案;工信部门及各工业园区要制定工人返厂开工 应急预案。
七、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发布。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好宣传 方案,
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按照市、县指挥部 的要求加强政
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尤其要 加强对农村、偏远山
村的防疫知识普及,及
时发布有关疫情和防 控工作信息;要大力宣传防控工作的典型事迹,向社
会传播正能 量。密切关注和及时应对舆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决防
止各 种谣言和不实宣传,引导公众科学理性认识疫情,避免引发社会 恐
慌。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
八、完善信息报送和有奖举报制度。建立村、乡、县、市信 息逐
级上报制度,村级每天 13 点前、乡级每天 14 点前、县级 每天 15 点
前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报送内容包括排查人数、确诊 病例、疑似病例、
新增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数量及监测情况以及 宾馆、酒店等住宿人员
排查情况。杜绝谎报、漏报、瞒报。同时,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市、
县两 级 举报电话 ( 市 级 举报电话 号 码:0738-
8313120、8213606),发动群众力量,打一场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九、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春节市场保障、 食品
安全监管等工作,坚持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 各类市场的
管控,重点强化对活禽市场的管理,严格实行“每日 一清理、每日一消毒、
每日一巡查”制度,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运输、宰杀;严厉打击哄抬物价
和捆绑销售等行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
十、强化应急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保障应急资金。各
级各部门特别是工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生产企 业、销
售厂商的联络与对接,加强应急物质保障,并积极动员本 地有条件的企业
紧急生产口罩、消毒液等防护产品。要扩大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救治医疗区,各县市均要设置独立的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医疗
区并预备第二医疗区。临时性工作补 助按《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
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 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
〔2020〕2 号)精神执行。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措施,切实履职尽责。对湖北特别 是武汉返乡人
员较多的乡镇, 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督 查和抽查。各级纪委监
委要严格监督问责, 对防控工作任务不落 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
为和重大过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 格追究责任。
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
业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变化,形势严峻复
杂,疫情防控成
为近期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任务,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
控就是责任。全省民政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
责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关心关注一线,坚决做到守土有责
守土尽责,切实落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为最终打赢这场防疫战争发挥民政部门应有的作用。
一、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
版)》。
2.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在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不接待走访、
慰问和探视入住老年人的外来人员;取消院内集体活动,取消活力老
人外出活动,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做好老人心理调节、精神疏导和
卫生习惯引导,加强家属沟通协调。
3.开展疫情监测,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疫
情防控管理,定时开展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工作,提前预留观察房间。
4.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强化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切实履行安全责
任制,严把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关。
5.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暂停运营;
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暂停居家老年人上门服务项目(疫情结束后再行弥
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没有托养老年人的,暂不开门
运营,有老年人托养的, 按养老机构进行管理。
二、加大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6.严格执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
7.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封闭期间一律不得接待外来人员和志愿服
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院外人员,应做好出入登记、测体温、
消毒等工作,禁止到儿童生活区域与儿童接触;取消儿童集体活动,
不组织外出活动。
8.教育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保持空气
流通,进行定时检测和记录,做好防护措施;加强食品管理,确保食
品安全, 加强消防和安全工作。
9.有发热症状或其他不适的工作人员和儿童,要及时就诊治疗,
工作人员陪护儿童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必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三、加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0.强化新入站的求助人员入站防控,认真核实流出地区,询问
接触史, 做好体温测量;新入站人员先安排独立区域进行观察,来自
疫区的求助人员必须单独安排区域隔离。
11.强化站内防控,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定期监测体温和其他体
征,如有疑似症状需按规定隔离观察、送医治疗、报送信息。
12.强化送返防控,尽可能暂停向外地护送受助人员,全面暂停
湖北籍受助人员送返;确有必要送返的,要进行体检,由医疗机构出
具健康证明并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备。
13.强化托养机构常态监督检查,提高巡查探视频率,对托养人
数多、人员密集的托养机构要视情做好人员接回、转移等工
14.强化综合防控,做好站内清洁消毒和卫生防疫,加强食品、
饮水、用药等安全管理,开辟疫情防控应急隔离观察区,配备卫生防
疫物资,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联动
机制,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响应处置。
四、加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5.备齐、备足必须的防护装具,严格做好工作人员防护工作,
加强业务大厅、服务洽谈室、休息室等重点部位防控。
16.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劝导遗属严格控制参加守灵人员数
量;在业务接洽、遗体确认、骨灰存取等关键环节,每次由不超过 2
名家属办理。
17.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在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科学处置逝者遗体。
18.各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除开展新安葬服务外,暂停一切
实地祭扫活动。
五、加大婚姻登记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9.婚姻登记机关应开窗通风,定期消毒,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
等防护用品上岗;积极采取电话、网络方式进行婚姻登记预约,尽量
减少当事人在登记
机关的逗留时间,避免“扎堆登记”。
20.原定于2月2日等特殊时日加班登记,并因防控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疫情临时取消的,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加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1.加强宣传,严格执行各类防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
22.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特别是医疗废弃物
的处理和办公场所、公共场所、住院区、就餐区等区域的消毒工作;
加强对来往人员的管理,对所有进入机构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并做好
登记。
23.加强对服务对象每日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登记,执行疫情报
告制度, 如发现疑似病例,立即转入隔离区域,采取相应的
诊疗措施,按规定报告信息和送医救治。
七、加大老年大学、民政学校等教学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4.加强校园管理,寒假期间各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活动
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及时进行全面整理和消毒;学员学生食堂原则上
暂停对外运营;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制,严把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关。
25.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学员学生疫情宣传教育和跟踪
监测,及时掌握学员学生寒假外出动态和健康状况,尤其是疫情较重
区域的学员学生要做到一人一册、重点关注。
26.春季开学时间要根据当地疫情,按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部署统
一安排, 不可擅自决定。
八、加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7.暂停即开票小卖场集中销售;省福彩中心要根据疫情发展情
况,审慎开展规模性户外销售活动。
28.要加强各地“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和电脑票销售站点管理,关
注休市通知。
29.各分中心要细化防控举措,加强督促检查,履行好疫情防控
职责;复市后,各销售大厅、销售站点要严格执行营业场所的疫情防
控要求,定期开窗通风,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各销售人员佩戴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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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堂汇编系列180(17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通知汇编2020年2月目录1.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2.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硬仗的通知…53.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94.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125.省防控办关于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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