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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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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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
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X 省促进
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X办 函
〔2022〕40 号),帮助我市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
关、恢复发展,现提出以下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
一、服务业的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所有符
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放宽增量
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退税退还比例由 60%提高到
100%,即全部退还。同时,在退税进度上优先安排小微企
业,对小微企业存量留抵退税额在 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
还。(市税务局负责)
2、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 年对生产、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 10%
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市税务局负责)
3、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2022 年,将服务业小
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资源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
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费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征适用范围,并按规定在 50%税额
幅度内减征。(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 年,
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服务业市
场主体,经税务部门核准,依法减征或免征。(市税务局
负责)
5、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2022 年,
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当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 500 万元以上的
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 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
旧年限为 4年、5年、10 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
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 5个纳税
年度结转扣除。(市税务局负责)
6、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对受新冠疫情影响,不
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
缴。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市
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住房公积金缓缴。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
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具体办法由市公积金中心制定。(市公积金中心负责)
8、水、气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
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具
体办法由 XX 水务集团、XX 燃集团制定。(市水务集团、
市燃气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
分工负责)
9、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022 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
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4月30 日。其中,失业保险
基准费率延续按 1%实施(单位缴费比例 0.8%,个人缴费
比例 0.2%),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从2022 年5月1
日起,
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率和浮动费政策的基础上,
统一下调单位缴费 20%。(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
税务局配合)
10、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
未 裁 员 或裁 员 率 不 高 于全国城 镇 调 查 失 业率 控 制目 标
(5.5 % ) , 参保职 工 30 人 ( 含 ) 以 下 裁 员率 不 高 于
20%,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继续享受稳岗返
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
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
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90%返还。积极推行“免申即享”要求,
简化申领流程,加快发放进度,推进政策早落地、效果早
显现。(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
11、继续减免部分房租。2022 年,对承租行政事业
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
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 3个月租金。对
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 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可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
减征或者免征。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
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金融机构对减免房
屋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
款等支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委宣传
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积极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2022 年,将
普惠小微延期还本付息支持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普惠
小微信用贷款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调动各银行
发放普惠小微贷款、信用贷款的积极性,加大对服务业领
域的支持力度。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确保普惠
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
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基本
面向好、产品有市场、资金链暂时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
企业,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充分运用创业
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和纾困贷款贴息政策,以优惠利率优先
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中小企业金融纾困平台建
设,并组织引导服务业困难企业加入平台纾困。(人民银
行XX 市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运用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定价,引导实际银行贷款利率下行。优化银行
账户管理和服务,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服务管
理。杜绝变相收费、隐形收费、收费应降未降等情况,督
促商业银行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银行账户
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人民银行XX 市中心支行、XX
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
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对服务业小微企业收取的年化
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
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对服务业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
力度,推动降低或减免融资企业担保费用。(市财政局,
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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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X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X办函〔2022〕40号),帮助我市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现提出以下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一、服务业的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放宽增量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退税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即全部退还。同时,在退税进度上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存量留抵退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市税务局负责)2、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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