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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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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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市2023 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23 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第三年,也是“十四
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XX 市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 XX 大和 XX 届X
中全会、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和提升“六大保护”,不断推动全市未成
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加强统筹谋划
(一)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 XX 大和 XX 届X中全会、十九
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
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的决策部署,系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XX 市未
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
责)
(二)强化法规政策创制和落实。积极配合国家层面推进
家庭教育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
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结合上位法相关规定,贯彻落实
《X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
《XX 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待国家层面修订出台《中国
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
女登记办法》后,及时做好我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一
步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制定出台《XX 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各县(区)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
落实;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法治副
校长聘任和管理办法》,推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
行)》实施落地,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
长;加快出台《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
意见》,推进专门学校建设、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建设,
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市委网信办、市人大、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
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
妇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总体部署。贯彻落实 XX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要求,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进
各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
部署,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纳入平安建设等发展规划内容,通过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
做好《XX 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编制、发布、
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推进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
—2025 年)》和《XX 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
年)》,加强对相关指标执行情况的监测,促进青年更好成长、
更快发展。统筹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一步发挥“青少
年维权岗”阵地作用,为 XX 市未成年人提供关爱保护。(市委
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妇儿工委办、团市委、
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各县(区)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推进落
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健全系统内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加强对本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
导,做好工作衔接。(XX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推进“六大保护”
(一)强化家庭保护
1.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加快编制实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
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发挥“XX 省网上家长
学校”
平台、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推进《家
庭教育指导手册》宣传推广和应用、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基本
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
庭教育水平,培养儿童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促进儿童健康成
长。督促指导各县(区)深入推进“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
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
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深化“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
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组织五老人员,推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红色基因、家庭美德以及科学的儿童发展观融入家教、家风、
家训,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开展家庭文明建设,选树家庭典型,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
社会治理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市妇联、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
责)
2.加大家庭支持力度。
指导各县(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和儿童纳入低保、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孤儿、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范围。加强家庭就业扶持,为有就业
需求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种政策措施,积极引
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为关爱保护农村未成年人提供
条件;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
业,增加对家庭未成年人的照顾,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发生率;
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符合条件的
未成年人家庭发展产业,实现增收创收;依法维护好农村未成
年人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的合法权益。指导各县(区)将符
合条件的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强托育
服务相关工作。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加强对困难职工未成年
子女的关爱帮扶。推动工会假期托管服务工作,推进用人单位
女职工休息哺乳室扩大覆盖、规范运作。(市民政局、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总工会、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学校保护
3.加强基础教育保障。贯彻实施《“十四五”
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基础教育
脱贫攻坚成果,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
展,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加快建设具有XX 特色的高质量
教育体系。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
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的办园体系,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
儿占比。督促各县(区)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
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
民”同招政策,督促各县(区)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范围,督促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开
展招生工作,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
校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随迁人员子女“两
为主”
入学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
疾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入学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等特
殊困难群体受教育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
读。统筹出台专项治理政策文件,开展中小学作业、睡眠、手
机、读物、体质专项治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学生身
心健康发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按照新
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城
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
展;出台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提升义
务教育质量重点工作》,系统推进课程、教学、评价等育人关
键环节改革。(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
责)
4.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护校安园”、“护苗2021”
等专项行动和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三
防”建设。实施《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平安校
园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建设,
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
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
活动;持续打击“校园贷”、“套路贷”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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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2023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第三年,也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X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和提升“六大保护”,不断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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