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开展医疗领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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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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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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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2023 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
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
器械购销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
秩序;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和偷税漏税等违法
犯罪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
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
良好市场环境。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
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
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
众的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三、 整治内容
(一)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应主动
向供货方索要发票。到货验收时,应依据发票所列内容进行验
收,做好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医疗机构支付货款时,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提供正规发票,严禁使用假发票报账。发票
上应列明销售药品、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金额等内容,发票与销售出库单的内容及药品经营企业名称必
须一致。
2、严禁药品经营企业从事挂靠经营、承包经营、过票经营、
买卖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禁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零售企业不开具发票,现金返
点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
(二)规范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经营行为
1、零售药店、个体诊所购进药品必须将供货方销售出库单
与实际购进药品的品种、数量进行一一核对,并向批发公司索
要发票,做到票、账、货之间内容相符。
2、严禁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3、严禁零售药店、个体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
(三)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
1、县级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认真执行政府主导,以省为
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并按规定及时付清货款。
2、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严
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
3、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抗菌素临床应用、处方管
理 等规范,严禁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医疗行为。严禁将
科室
和医务人员的收入与药品、医用耗材等使用情况挂钩。
4、严禁医疗机构中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
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
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
5、严禁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以各种名义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
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
6、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营
销人员提供有关处方和医疗用品使用数量等信息。
7、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兼职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
耗材等与医疗业务有关的销售工作。
8、医疗机构对医药销售企业提供的发票应加强审核,利用
网上查询系统做好真伪鉴别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四)规范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销行为
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不得在场外交易。植(介)入型高值医用耗材按照全省统
一部署,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其他医用耗材和检测试剂以
市为平台集中招标采购。 (责任单位:市纠风办、市卫生局、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对药品流通市场的监管
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店及个体诊所药品质量安全
的监管,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单位的购销渠道进行检查,核查票、
账、货是否一致。将票据检查列为全市药品稽查和GSP 认证及
追踪检查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发票管理。坚决制止以药品经
营企业名称代开发票的行为,严禁药品经营企业以其他方式代
开发票。 (责任单位:市国家税务局)
(二)严格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设立医疗机构药事监督委员
会,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全
程监督,保证集中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规范诊疗
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深化院务公
开,切实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
息的公开,严格实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和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
的透明度。建立卫生与医保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控制门诊
病人人均费用和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的上涨。 (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加强医药市场价格检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
展全市医疗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价格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不
执行明码标价政策、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和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
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三)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1、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中的偷税漏税违法犯罪行为,发
现使用虚假发票和个人违规代开发票等手段偷逃税款的,除追
缴税款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触犯《刑法》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市国家税务局、市公安
局 )
2、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中经营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药
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虚假医药广告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严厉查处医疗机构中的
工作人员在医药产品采购中的受贿犯罪和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
等职务行为获取回扣、收受红包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大对
渎职、贿赂违纪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市人民检
察院、市公安局)
(四)加强法制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
组织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专题法制教育活
动。以案说法,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及医务人员进行警示
教育,营造治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的舆论氛围。深化医
德医风建设,全面开展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发挥社会、群
众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
药
品监督管理局、市纠风办)
(五)加强药品购销领域制度建设
1、实行药品经营企业书面承诺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
签署统一格式的书面承诺书,对依法依规经营予以承诺,对挂
靠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实行药品销售人员身份核查制。到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的 人员必须是药品经营企业的正式员工,每家企业只允许 1-
2 名 业务员与同一家医疗机构联系业务,联系业务时药品销售
人员 应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明原件、质量保证协议原
件、本 人的药品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及劳动合
同和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公章交医
疗机构核查
存档,由药监部门定期检查,发现药品销售人员挂靠经营的,
按无证经营药品依法处罚,挂靠的企业一并处罚。
3、实行药事管理委员会票决制。切实加强对药事管理委员
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药事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药事管理委
员会人数不得少于 11 人,对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
医用耗材实行不记名票决制,票决未通过不得采购。药事监
督
委员会全程参与,履行监督职责。
4、实行医务人员收受回扣惩戒制。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收受回扣, 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扣除全年绩效奖金,影响
职称评定五年;情节较重者,还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给
予高职低聘、解聘、换岗、待岗、吊销执业医生资格或护士执
照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
检察院、市公安局)
(六)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诚信体系,督促行业自
律。对于有挂靠经营、套税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经营企
业,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
将处罚情况上报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情节严重的取消
药品招标采购资格,并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药
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由人社部
门终止医保零售药店协议,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
于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由人社部门取消定点医保
资格。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推进药品流通供应链管理改革试点
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全市的临床用药
指南和药物处方集。积极探索运用现代流通理论改革医疗机构
传统的药品流通方式,将医药物流服务逐步外包,推进药品流
通的供应链管理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
药
品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五、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XX 月 习近平 日至 XX 月 XX
日 )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制定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
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
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动
员大会。通过召开会议,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浓厚
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专题宣传,鼓励群
众投诉举报,使治理工作深入人心。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3 年 XX 月 XX 日至 XX 月底)
1、全市各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及下属门店应严格按照
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 100%,确保不走过场、
不 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并对存在的
突出 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书面报告于 2023 年
XX 月 XX 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制定和 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对自
查中主动交待
并积极整改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可免予或减轻处罚。
2、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
单 位对各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
查有 商业贿赂行为、违法经营行为的用药用械单位和自查敷
衍了事 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拒不交待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
单位和个
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3、各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药品、
医疗器械市场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肃
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因
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能部门,
纪
检监察、纠风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
(三)整章建制阶段(2023 年 XX 月 XX 日 至 XX 月 XX 日
)
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要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章建制工作。市专项治理领
导小组根据治理情况,建立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
的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巩固治理成果。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纪检监察、纠风办牵头,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为主,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
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
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
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
合力。各区县(市)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安排部署好
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把检查、整改、监督和完善制度有
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要把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
努力取得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成效。
要把治理工作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
革推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023 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重在
调处、依法处置"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牵头,综治办统一组织
协调,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
合,整合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医患
纠纷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医院自身建设,
尤其是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患
者及家属冷静对待医患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重点治理医
患纠纷突出、 "医闹"现象多发的地方和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
严厉打击以纠缠、冲击医院为手段谋取私利的"医闹"行为;
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
少医患纠纷。要通过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
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
定。
二、 工作措施
(一)加强医疗机构自身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医患纠
纷
1.深化医德医风教育。县卫生局组织全县医疗系统开展为
期一年的“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专项教育活动,要求各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一
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廉洁
行医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面。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
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耐心解答患者提
出的各种疑问,不断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2.规范和加强医政管理。严格遵守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政管理。县卫生局要严格医疗机构和医疗
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禁止无执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医
疗技术服务,确保医疗技师和医疗安全。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
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医疗事故
的发生。要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建立完善医疗费用查询制度,
杜绝不合理收费。
3.推进“平安医院”创建。认真落实年省委宣传部、省综
治办、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等7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
创 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 (综治办[XX]XX 号 ) ,
进 一 步落实各项创建措施,深入推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县直 二级医疗机构和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
机构和 保安队伍,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安全隐
患,落实 单位内部及医院周边的治安防范措施。坚持人防、
物防、技防 相结合,逐步推广治安电子防控系统,提升整体
治安防范的能
力和水平。
(二)建立医患纠纷处置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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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和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的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三、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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