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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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021 年,我县村(社区)委员会任期届满,遵照省委、省
政府的部署,今年是全省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年。为做
好该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
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
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和《X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XX
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XX 省民政
厅关于印发〈XX 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的通知》
(X民建〔2015〕8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及《中共
XX 省委组织部 XX 省民政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村级组织换届选
举准备工作的通知》(X委组通〔2021〕26 号)、《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村(社区)
“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X委办〔2021〕25 号)精神,结合
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村
(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着力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
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
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
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
平的过程,选举产生符合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求、团结带领群
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城乡治理水平、创造美好生活
的村(社区)委员会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为深入推动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基层落
实落地,全力打造实力南靖、活力南靖、魅力南靖,奋力谱写
富美新南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目标任务。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围绕“组织严
密、操作规范、平稳有序、万无一失”的目标,努力实现“六个
100%”,即确保100%的村(社区)党组织完成换届,确保
100%的村(居)民委员会完成换届,确保100%的村(社
区)实现“一肩挑”,确保100%的村(社区)“两委”中至少有一
名35 岁以下成员,确保100%的村(社区)“两委”中有一名以
上女性成员,确保100%的村(社区)换届选举平稳有序。
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 2021 年8月开始,
2021 年12 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中,11 月底前基本完成村
(居)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
(居)经济合作组织的换届选举,2021 年12 月底前完成兵团
妇等配套组织选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贯穿换届全过程,切实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压实各
级党委主体责任,各镇、土楼党(工)委要切实担当作为,牢
牢把握工作主导权,使换届成为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生动实
践。
(二)坚持高线选人。突出政治标准,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把选优配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为换届的重
中之重,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推动村(居)干部队
伍整体优化提升。
(三)充分发扬民主。要把发扬民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
政治建设贯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涉及村
(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选举结果等
一切需要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
切实保障广大村(居)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权利,落实村
(居)民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
提名权、投票权和知情权。
(四)严格依法办事。
要严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纪律,各镇、土楼管委
会要结合实际,细化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列出违反换届纪律的
具体情形,严肃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保证换届选举风
清气正。全面推行镇、土楼党(工)委对竞争人员集体谈话或
个别谈话制度,教育他们有序参与竞争,探索实行“全程签字”制
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坚决防
止和纠正宗族、宗教等各种势力干扰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
举,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
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参与或者怂恿
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坚决查
处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微信红包、财物或
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的贿选行
为。坚决制止利用委托投票、代写选票等形式徇私舞弊、打砸
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
行为,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
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
取消本届当选资格。
三、严格任职条件和政策规定
(一)严格把握任职条件。
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提名推荐村(居)民委员会人选突
出“双好双强”: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护”;二是道德品行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道正
派、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敢于担当,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
较高威信;三是带富能力强。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开拓创
新精神,懂经营、会管理,敢闯敢拼,在团结带领群众致富、
共创美好生活上有思路、有实招;四是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
众工作,能够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动员群众合力提升乡
村治理水平。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
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村(居)委会主任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
甘于奉献。
严格按照“十不能”的要求进行把关。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
不能推荐提名作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一是政治上的“两
面人”,妄议中央、不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
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二是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
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三是受过刑事处
罚,存在“村霸”、宗族恶势力和涉黑涉恶问题的;四是非法煽动、
组织、参与以信访为名的聚集滋事,或长期缠访闹访,影响社
会安定稳定的;五是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受
到开除党籍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立案
调查的;经审查认定,入党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六是有严重
违法用地、违法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以及近 5年内有严重损
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七是近 5年内因聚众赌博、扰乱公
共秩序等被处以行政拘留,或有涉毒、涉黄问题被处理的,或
经公安部门认定个人及其直系亲属存在涉诈问题的,或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八是在疫情防控、防汛抗台等重大
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
九是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以及利用各种方式操纵、
干扰、破坏选举工作被查处的;十是本届任期年度考核被评为
不称职或民主评议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或任村(居)委会成
员期间曾被免职、依法罢免的以及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半年
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或拖欠、拒交村集体承包款一年以上的。
属于以上“十不能”的人员,当选无效。
(二)建立健全资格审查制度。各镇、土楼党(工)委要
提前对辖区内村(居)委员会班子人选情况逐一进行认真调研
分析,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村(居)民选
举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把好“初审关”;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
候选人任职资格认真进行审核把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
村干部队伍。县 委组 织部 和县 民政 局要密 切配合,做好村
(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统一征求县纪委监委、政法、宣传、
统战、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
环境、信访、住建、城管、水利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明确审查
结论,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其他“委员”由
镇(管委会)组织办和民政办征求镇直相关单位意见。通过联
审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
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甄别、做好研判,不枉不纵,为担当者担
当。
(三)全面推行“两定三诺”制度。
充分利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有利契机,全面推行“两定
三诺”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开展纪律承诺、
竞职承诺、辞职承诺)。一是制定任期目标。在选举准备阶段 ,
各镇、土楼党(工)委应指导各村(社区)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新一届村级班子的任期目标(包括农村基层党建、村财增收、
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引导党员群众围绕新一届村
级班子任期目标开展竞职和选举。二是制定村(居)民自治章
程。村(居)民委员会要在县民政局和各镇、土楼党(工)委、
政府(管委会)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
上,修订完善本村(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
约,特别是要将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
负面清单、不符合条件者当选无效等予以明确和细化,在召开
户代表会议选举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时一并票
决通过,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并写进选举办法、村
规民约,让广大党员群众了解把握“十不能”,引导其严格对照村
(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村(居)民
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必须在投票选举前于村(社区)党务村
(居)务公开栏公示,并书面报各镇、土楼党(工)委和政府
(管委会)备案。三是开展三项承诺。候选人在选举前应通过
一定形式签订纪律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报各镇、土楼
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备案,并在村(居)务公开栏公
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竞职承诺内容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又要防止虚、假、空许愿承诺现象。各镇、土
楼党(工)委要建立候选人三项承诺监督制约机制,采取定期
对照检查、群众评议、违诺核查、追责问效等措施,跟踪督促
当选村(社区)干部自觉履行承诺、落实违诺辞职制度。
(四)优化班子成员结构。一是严格控制“两委”职数。原则
上,常住人口1500 人以下的村安排 3-5人;1501 至5000
人的村安排 5-7人;人口超过5000 人或者工作任务比较重、
经济比较发达的村可适当增加1-
2人,最多不超过9人。合理设定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
班子成员职数,县城地区荆江社区、江滨社区核定“两委”职数9
人,中山社区、解放社区、和贵社区、长兴社区、安美社区核
定“两委”职数7人,其他镇的社区核定“两委”职数为6人。各镇、
土楼党(工)委在确保辖区内村(社区)“两委”职数总额不超过
上届的前提下,可结合各地实际,对各村(社区)“两委”职数配
备作适当调剂,配备方案需报县委组织部批准。按照从实际出
发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
职。二是优化年龄和学历结构。要优化村(社区)干部年龄、
学历结构,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进班子
的村(社区)主干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5(42)岁,其他村(社
区)“两委”成员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2(39)岁,对年龄超过60
岁、任期内所在村获市级以上荣誉或在镇年度绩效考评中连续
三年位列前三名或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等特别优秀的村(社
区)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
至少有1名35 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社区)“两委”要确保换
届后形成年龄以36 岁至 55 岁为主体、学历以中专高中以上为
主体的班子结构;村(社区)“两委”成员平均年龄应分别不超过
42 (39 )岁,其中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应 分 别 不 超过
45(42)岁;学历方面,村(社区)“两委”成员中专高中以上
学历的应分别不低于72.5%(94.5%);村(社区)党组织书
记大专以上学历的要分别达到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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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021年,我县村(社区)委员会任期届满,遵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是全省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年。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XX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的通知》(X民建〔2015〕8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及《中共XX省委组织部XX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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