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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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前言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突出特色和优势,是公
有制经济的核心载体,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
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中坚力量。国有企业的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
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国家委派,担负着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
任,掌管着企业的人权、事权、财权。抓住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廉洁从业这个重点,就抓住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范国有企
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的重要法规制度。
《规定》重点条款解读
一、如何理解《若干规定》的适用范围
《若干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
机构员”干规
“国子成有资
责任的其他人员、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参照本规
定执行。国有参股企业(含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中对国有资产
营管参照。这
类:
第一类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
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中除董事会、党委
(党组)会、经理层以外,其他在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岗
位上,对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义务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等方
面,负有一定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
工作人员,如财会人员、项目负责人等。
第二类是“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如:尚未从
企业分离出去的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
第三类是“国有参股企业(含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中对国有资
经营员”有投
有参股企业中代表国有资产利益的人员。
二、如何理解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
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
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这里规定了两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禁止性行为。
一是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从事营
利性经营活动,既包括经商办企业或者其他经营性活动,也包
括以承包、租赁、委托、合作、联营等方式在国有、集体单位
经商办企业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有偿中介活动,是指通
介绍业务而收取财的行为。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行有偿
中介活动,必然挤占工作时难免占用企业
可能直接间接损害企业利益,所以是不允许的。
二是
不得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本企业有业务
关系的企业投资股。同类经营企业是指本企业从事的营业
同或类关系的企业。关联企业是指
本企业之间具有控制关系、投资关系、业务关系、人事
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关系的企业,特本企业
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本企业有业务关系
的企业,是指所有本企业发生业务来的企业,其外
关联企业宽泛
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
企业和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股,主要是为了
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收主要是经行国有资产出
责的机构在其他企业投资
的投资收益很可能远高于这些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本企业有业务关
系的企业投资股,为了投资收益,有会利用本
企业的、商业秘密甚至故意放弃本企业的商业机会
使其投资股企业,该行为
有企业利益,必须严格禁止。
三、怎样理解不得“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
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
供的物质性利益”
《若干规定》根据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结合法
规定,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或者离职后接
本企业的关联企业、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
服务对象性利益。主要是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或者离是本企业的关联企业、本企业有业务
关系的企业提供物质性利益,是管理和服务对象
供物质性利益,其本目的基本是为了通过其在国有企业的
权或者务上的取利益。要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在或者离职后接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本企业
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性利益,
行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产生利益
责的廉洁性,会对国有企业的利益产生不可避免
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本企业有业务
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性利益,也是国
有企业领导人员利务上、“要”、“好处
须加以禁止。
外,本条规定中使用了“性利益”的性利益
包括财和其他以用金量的财产性利益。财包括金
物品;可以用金量的财产性利益,主要有权的设
务的除、餐饮娱乐免费旅游等等。
四、如何理解不得“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
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这就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除了不得在其他企业外,也
不得在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兼任领导务。
首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体、中介机构任领导务的,要
法规的关规定,经过关机构。主管部企业或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的
应当并为一
即使是经过批准兼职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也不
兼职者其
目的
的是,本项是规定不得及其他收
有规定不得领取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批准兼职
单位给予的工资或者其他报酬应当本企业。
五、怎样理解不得“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
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
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这里规定了两禁止性行为。
第一,不得企业经济来中的折扣费、中介
有或者分。国有企业在经济活动中
折扣金,必须两个条一是入账
纳税,要在合同、。企业经济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如有或者行为,
须严格禁止。
第二,不得将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和单位
,对于企业投资、经营、吸纳劳动力等行为,受
到有关部和单位应当归企业所有,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不得这些财有或者就属于
,为发展方经济,是党政干部
领导干部的责和义务,不。党政干部在
资金、项目或一定标准获金或其他
是有偿中介活动。而容易诱贿贿
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以及其他以权行为。上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为当地引进资金、项目出重要作为年
评选各种先进,而不
资金、项目的物质奖励政策。上因引进资金、项
金或其他可由各级党委政府区别
情况妥善处理。
六、如何理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
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中关于防止利
益冲突的内容
《若干规定》第六条从使权力、止利益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从业行为作出规范。要保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行其经营管理者的责,对其所在的国有企业负
责,除了禁止任的行为外,常重要的是止发生
类利益突。建止利益突的制度,使国有企业领导人
员在担任务和执行公务中,避开涉及本人及其属利益的行
关系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产生的
便
工作业在一定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权
谋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生和蔓延
突”,是指公人员职身份所代表或维护的公
其个人利益之间可能发生的突。党中央
止利突工作。党的十大报点领
和关键环节改革全反腐败法制度,控廉政风
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党的十三中全会
》要全反度体
廉政方面
被提度。
摘要: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前言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突出特色和优势,是公有制经济的核心载体,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中坚力量。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国家委派,担负着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任,掌管着企业的人权、事权、财权。抓住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这个重点,就抓住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害和关键。近年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陆续出台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的重要法规制度。《规定》重点条款解读一、如何理解《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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